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4572787阅读:21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日常生活用的快速电热热水器,特别是一种分体式的快速电热热水器。
现有的快速电热热水器由于分设贮水室和热水室,单位时间单位电能所加热的水量少,因而升温快,几乎可以即开即用,这是它比整体加热式热水器优越之处。但是它的贮水室同热水室是组装成不可分离的整体的,清洗贮水室时要连同热水室等整体进行操作,甚为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快速电热热水器结构,使清洗贮水室时的操作方便,其特点就是贮水室同热水室等其它部分可分可合,分合方便。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
本实用新型热水器由可分离的两部分即贮水室和热水室组成。贮水室是一个由塑料、金属或陶瓷等材料制成的容器,可设有盖子和提手。热水室由水瓶(水胆)、电加热器、温控器、通水管、通气管、出水嘴、保温层及外壳等组成。制约贮水室同热水室分合操作的主要因素是连接贮水室和热水室的通水管及通气管在分合操作中容易造成漏水,为了使贮水室同热水室的分合操作方便而又不漏水,本实用新型对通水管的连接方式和通气管的设置方式各提供两种可行方案通水管同贮水室的第一种连接方式是贮水室底壁装有一个自闭阀,通水管插入自闭阀并顶开阀门而连通。拔出通水管时,自闭阀自行关闭,贮水室的水不能从自闭阀中流出来。(这种连接方式简称A1式)通水管同贮水室的第二种连接方式是接口在贮水室的一侧,(简称A2式)贮水室侧壁靠底处装一阀门与通水管相接,自闭式阀也可,其它阀门也可,但要同通水管分合方便。
通气管的第一种设置方式(简称B1式)是通气管穿过贮水室底壁(包括穿过侧壁之底进入侧壁)而通到水面上,解决密封问题的方法是在接口处装设一橡胶密封环或管。
通气管的第二种设置方式(简称B2式)是通气管自热水室引出置于贮水室外侧。此种方式不影响贮水室内水的密封。
综合上述关于通水管及通气管的设置方式,共有四种组合可供选择,即A1B1、A1B2、A2B1和A2B2。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1、由于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的贮水室同热水室可分可合,因而便于贮水室的清洗和加水操作。
2、由于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的贮水室同热水室可分可合,因而同一规格的热水室可以选配不同规格的贮水室以适应不同需求。
3、由于采用自闭式水阀,使得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的贮水室同热水室的分合操作方便而又密封可靠。



图1是A1B1式连接示意图。
附图2是A2B2式连接示意图。
由此二图即可推知A1B2式和A2B1式的连接方式,不另图示。
下面根据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阐述。
参见
图1,热水器由贮水室1和热水室2组成,通水管3和通气管4在热水室2的端部凸起,自闭阀5和橡胶接头6安装在贮水室底壁,通水管3同自闭阀5相接,通气管7和4同6相接,贮水室1设有提手(图中省略),握着提手向上将贮水室提起,3就从5中,4就从6中拔出,1同2分离,自闭阀5自行关闭。将1清洗或加水后重置于2之上,对准卡槽8轻轻一按使1滑入槽中,此时3亦自然插入5中、4插入6中,3将5的阀芯顶开,贮水室的水经5和3通到热水室,热水室顶部空气经4、6、7通大气。
参见图2,阀5安装于贮水室一侧与同侧的通水管3相接,通气管4自热水室引出挂于贮水室1的外侧,通气管4的端部可插入贮水室盖下,需清洗贮水室时将4摘离1,将3自5中拔出,即可将1提离2去清洗或加水。阀5可以是自闭式也可以是其它水阀,重要的是与通水管3分合方便。容量较大的贮水室适于选用A2B2连接方式,贮水室下还可以有空间9作为存放茶杯或其它东西之用。
权利要求1.一种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热水器由可分离的两部分即贮水室和热水室组成,贮水室装有水阀同热水室的通水管相接。
2.如权利1所述的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贮水室底壁设有自闭式水阀,连接热水室的通水管经由此自闭阀与贮水室相通。
3.如权利1所述的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贮水室一侧靠底壁处设有水阀,连接热水室的通水管经由此阀同贮水室相通。
4.如权利2所述的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贮水室底壁设有弹性密封接头,热水室的通气管与此接头连接。
5.如权利2所述的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热水室的通气管自热水室引出置于贮水室外侧。
6.如权利3所述的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贮水室底壁设有弹性密封接头,热水室的通气管与此接头连接。
7.如权利3所述的分体式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征是热水室的通气管自热水室引出置于贮水室外侧。
专利摘要一种其贮水室同热水室分合方便的快速电热热水器,其特点是贮水室装有水阀同热水室的通水管相接,将贮水室提离热水室时,贮水室的水不会泄漏。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清洗贮水室和向贮水室加水方便。
文档编号F24H1/20GK2301666SQ97208650
公开日1998年12月23日 申请日期1997年1月31日 优先权日1997年1月31日
发明者彭绍新 申请人:彭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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