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利用热泵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169025阅读:376来源:国知局
一种利用热泵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供暖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
【背景技术】
[0002]我国北方地区的供热主要以煤炭为主,许多中小城市采用了分散式中小型锅炉供热方式。这些小型供热站供热量小,效率低下,而且大部分没有配置相应的除尘、除硫设备,造成了严重的空气污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北方城市供暖方式将以大型集中供热为主,以各种可再生能源利用为辅的总体策略。但在现有条件下,扩大集中供热能力却存在着一些制约瓶颈。近几年,我国城镇化发展速度迅猛,建筑增量远超当时的供热规划,因此多数集中供热的热力管网的输送能力已经满足不了城市发展的需求。供热站增加供热设备以提高供热能力,这个问题解决起来比较容易,而重新铺设热力管网却非常困难,一是重新铺设管网的投资巨大,二是需要与市政其他布局共同规划,同时也会带来诸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交通拥堵、影响居民生活等诸多问题。因此,如何在现有管网不变的情况下扩大供热能力,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包括原有加热设备,所述原有加热设备的原有供水供热管线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和新增热栗机组,所述原有换热站和新增热栗机组分别通过原有供水供热管线连接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所述原有供水供热管线上连接有原有供热回水管线,所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和新增热栗机组,所述原有换热站和新增热栗机组的另一端连接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上安装有流量调节装置,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连接到新增加热设备,所述新增加热设备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
[0005]优选的,所述新增加热设备和原有加热设备为同种形式的加热设备。
[0006]优选的,所述新增加热设备为热栗机组,所述热栗机组采取冷凝器热水串联、蒸发器热源水并联的方式,所述原有加热设备通过原有供热供水管线连接到冷却塔和新增加热设备,所述冷却塔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
[0007]优选的,所述新增热栗机组采取蒸发器热源水串联、冷凝器并联的方式。
[000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可以在不改变现有管网的前提下大幅提高现有供热能力,与常规的重新铺设管网方式相比,本方案投资少、布置灵活、建设周期短,解决了重新铺设管网的投资巨大的问题也解决了诸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交通拥堵、影响居民生活等诸多问题,而且,热栗技术是一项环保节能技术,属国家大力提倡的节能环保技术之一。
【附图说明】
[0009]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不意图;
[0010]图2为新增热栗机组的结示意图;
[0011 ]图3新增加热设备为热栗机组时的结示意图。
[0012]图中:1、原有加热设备,2、原有供热供水管线,3、原有换热站,4、原有供热回水管线,5、流量调节装置,6、新增热栗机组,7、新增加热设备,8、热栗机组,9、冷却塔。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14]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包括原有加热设备1,所述原有加热设备1的原有供水供热管线2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所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分别通过原有供水供热管线2连接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所述原有供水供热管线2上连接有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所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所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的另一端连接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上安装有流量调节装置5,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连接到新增加热设备7,所述新增加热设备7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1,可以在不改变现有管网的前提下大幅提高现有供热能力,与常规的重新铺设管网方式相比,本方案投资少、布置灵活、建设周期短,解决了重新铺设管网的投资巨大的问题也解决了诸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交通拥堵、影响居民生活等诸多问题。
[0015]所述新增加热设备7和原有加热设备1为同种形式的加热设备,此时热力站需要将30°C的回水升温到90°C,相比于原设计的45°C_90°C温差增加了 15°C,因此也需要相应增加供热设备将热力管网回水由30°C先提升到45°C,再进入原有设备继续提升到90°C。根据供热站的形式不同,当供热站为纯锅炉供暖,此时新增加热设备7可采用与原有方式相同的加热设备。
[0016]请参阅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新增加热设备7的另一种技术方案:所述新增加热设备7为热栗机组8,所述热栗机组8采取冷凝器热水串联、蒸发器热源水并联的方式,所述原有加热设备1通过原有供热供水管线2连接到冷却塔和新增加热设备7,所述冷却塔9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1,此时热力站需要将30°C的回水升温到90°C,相比于原设计的45°C_90°C温差增加了 15°C,因此也需要相应增加供热设备将热力管网回水由30°C先提升到45°C,再进入原有设备继续提升到90°C。根据供热站的形式不同,当供热站为热电联产供暖,因为热电厂在发电过程中有大量的工艺冷却水,进入冷却塔的冷却水温度冬季时大致为27 °C,回水一般在17 °C左右,这也是一种非常优良的热栗热源。此时可采取热栗加热的方式,以27 °C的工艺冷却水为热栗的低温热源,通过热栗技术将供热系统30°C的回水加热至45 °C,然后送入原加热设备继续升温至90 °C,从而实现供暖的正常循环。
[0017]所述新增热栗机组6采取蒸发器热源水串联、冷凝器并联的方式,现有集中热力管网通常供水90°C,回水为45°C左右,此时45 °〇的回水温度已经不能够满足供暖要求,但却是热栗机组8的优良热源。本实用新型就是将这45°C的回水作为水源热栗系统的低温热源,经热栗系统工作后,可提供给住宅终端系统48°C至65°C的热水进行供暖,热栗的制热性能系数C0P可达6以上(消耗1千瓦的电可得到6千瓦以上的热量)。这样在不扩大现有集中热力管网的前提下,我们将回水45°C降到30°C甚至更低的温度,使整个集中热力管网的供回水温差由原来的45°C,提升到60°C甚至更高,因此在流量不变的情况下,理论上可以使现有的热力管网供热能力增加30%以上。
[0018]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就是将供暖的回水作为水源热栗系统的低温热源,经热栗系统工作后,可提供给住宅终端系统进行供暖。
[0019]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权项】
1.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包括原有加热设备(1),其特征在于:所述原有加热设备(1)的原有供水供热管线(2)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所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分别通过原有供水供热管线(2)连接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所述原有供水供热管线(2)上连接有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所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所述原有换热站(3)和新增热栗机组(6)的另一端连接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上安装有流量调节装置(5),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连接到新增加热设备(7),所述新增加热设备(7)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1)〇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增加热设备(7)和原有加热设备(1)为同种形式的加热设备。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所述新增加热设备(7)为热栗机组(8),所述热栗机组(8)采取冷凝器热水串联、蒸发器热源水并联的方式,所述原有加热设备(1)通过原有供热供水管线(2)连接到冷却塔和新增加热设备(7),所述冷却塔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4)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1)。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利用热栗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新增热栗机组(6)采取蒸发器热源水串联、冷凝器并联的方式。
【专利摘要】一种利用热泵技术扩大集中的供暖系统,包括原有加热设备,所述原有加热设备的原有供水供热管线分别连接到原有换热站和新增热泵机组,所述原有换热站和新增热泵机组分别通过原有供水供热管线连接到原供暖用户和新增供暖用户,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上安装有流量调节装置,所述原有供热回水管线连接到新增加热设备,所述新增加热设备通过原有供热回水管线连接到原有加热设备,可以在不改变现有管网的前提下大幅提高现有供热能力,与常规的重新铺设管网方式相比,本方案投资少、布置灵活、建设周期短,解决了重新铺设管网的投资巨大的问题也解决了诸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交通拥堵、影响居民生活等诸多问题。
【IPC分类】F24D3/18
【公开号】CN205079309
【申请号】CN201520875446
【发明人】高运敬, 高翀, 孙纪伟
【申请人】临沂富达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3月9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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