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906164阅读:629来源:国知局
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的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一种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光触媒主体和导电主体,光触媒主体和导电主体相互并排贴近,两个主体中至少一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空气从通风腔流通净化。本实用新型的结构非常紧凑,整体体积更小,集尘效率高、分解有害气体效果好;净化通道的风压损失小、噪音低、能够杜绝共振现象,更加稳定可靠。
【专利说明】
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
技术领域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0002]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特点为集尘效率高,收尘效率高达80%以上,还能捕集微小粒子(0.Ο?μπι?0.ΙΟμπι),无需更换滤材,已经广泛应用在各领域的空气净化器上,常规的静电式空气净化装置通常还具有光触媒板,使其能够集尘外,还能够分解有害气体,如甲醛、苯等。
[0003]但是,现有技术中,光催化板直接套入圆筒形的净化通道内,这直接导致净化通道的风压大幅度减低,会引发噪音大、共振严重的问题。因此,需要进一步改进。

【发明内容】

[000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旨在提供一种结构紧凑、集尘效率高、分解有害气体效果好、风压损失小、噪音低、无共振现象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不足之处。
[0005]按此目的设计的一种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光触媒主体和导电主体,其结构特征在于,光触媒主体和导电主体相互并排贴近,两个主体中至少一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空气从通风腔流通净化。
[0006]所述通风腔单向排列在光触媒主体和/或导电主体表面。
[0007]所述通风腔为半圆形凹腔、半椭圆形凹腔或半正多边形凹腔构成。
[0008]所述光触媒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导电主体呈长条状或长板状。
[0009]所述导电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光触媒主体呈长条状或长板状。
[0010]所述光触媒主体和导电主体为对称式结构,光触媒主体和导电主体分别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相邻光触媒主体的通风腔与导电主体的通风腔为一组并相互连通。
[0011]所述光触媒主体由塑料、海绵、陶瓷、泡沫板或玻璃中的一个制成,其至少与导电主体相互贴近的表面喷涂有二氧化钛层。
[0012]所述导电主体由金属或导电塑料制成。
[0013]所述还包括设置在通风腔几何中心上的放电电极,放电电极与导电主体之间形成尚压电路。
[0014]本实用新型通过上述的技术改进,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0015]本实用新型的结构非常紧凑,整体体积更小,集尘效率高、分解有害气体效果好;净化通道的风压损失小、噪音低、能够杜绝共振现象,更加稳定可靠。
【附图说明】
[0016]图1为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空气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2为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空气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8]图3为本实用新型第三实施例空气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0019]图4为本实用新型第四实施例空气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20]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0021 ] 第一实施例
[0022]参见图1,本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相互并排贴近,两个主体中至少一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空气从通风腔10流通净化。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不会遮挡通风腔
10,风压损失小,还能够大幅度降低噪音水平,而且有效杜绝了共振现象,其结构更加紧凑,整体体积更小。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拆卸方便,便于日后维护
[0023]本实施例中,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为对称式结构,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分别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相邻光触媒主体I的通风腔10与导电主体2的通风腔10为一组并相互连通,构成通风量两倍于通风腔10的通风通道,大大增加了通气量。
[0024]进一步地,通风腔1单向排列在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表面,本实施例的通风腔10为半椭圆形凹腔,两组通风腔10构成椭圆形通风通道。
[0025]进一步地,光触媒主体I由塑料、海绵、陶瓷、泡沫板或玻璃中的一个制成,起到绝缘的作用,不会有电流击穿,其至少与导电主体2相互贴近的表面喷涂有二氧化钛层11,满足分解有害气体的作用。
[0026]进一步地,导电主体2由金属或导电塑料制成,导电性能好。
[0027]进一步地,还包括设置在通风腔10几何中心上的放电电极3,放电电极3与导电主体2之间形成高压电路,能够保证放电电极4与导电主体2之间形成均匀的静电电场,吸附空气中的颗粒,并能够产生均匀的负离子、臭氧、弧光,触发光触媒主体I分解空气中的有害气体,使空气更加清新。
[0028]进一步地,放电电极4可根据实际设计要求,设计成横截面包括但不限于呈圆形、椭圆形或多尖刺形,以加强放电效果,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均可理解。
[0029]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的外部还可以安装有支架(图中未标出),以更加方便它们的装拆。
[0030]第二实施例
[0031]参见图2,本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与第一实施例的主要区别在于,本实施例中光触媒主体I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导电主体2呈长条状或长板状,该方案相对增加了光触媒主体I的表面积,提高有害气体的分解效果。
[0032]当然,还可以采用相反的方案,即导电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光触媒主体呈长条状或长板状,该方案相对增加了光触媒主体I的表面积,提高吸附颗粒物的效果。
[0033]其他未述部分,同第一实施例,不再重复。
[0034]第三实施例
[0035]参见图3,本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与第一实施例的主要区别在于,通风腔10为半圆形凹腔,两通风腔构成通风量两倍于通风腔10的通风通道,两组通风腔10构成椭圆形通风通道。
[0036]其他未述部分,同第一实施例,不再重复。
[0037]第四实施例
[0038]参见图4,本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与第一实施例的主要区别在于,通风腔10为半正六边形凹腔,两通风腔构成通风量两倍于通风腔10的通风通道,两组通风腔10构成正六边形的通风通道。
[0039]其他未述部分,同第一实施例,不再重复。
[0040]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而非以此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依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内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主权项】
1.一种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包括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其特征在于,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相互并排贴近,两个主体中至少一主体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空气从通风腔(10)流通净化。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腔(10)单向排列在光触媒主体(I)和/或导电主体(2)表面。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风腔(10)为半圆形凹腔、半椭圆形凹腔或半正多边形凹腔构成。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触媒主体(I)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导电主体(2)呈长条状或长板状。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主体(2)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光触媒主体(I)呈长条状或长板状。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为对称式结构,光触媒主体(I)和导电主体(2)分别对应它们两者相互贴近的面上均布有若干通风腔(10),相邻光触媒主体(I)的通风腔(10)与导电主体(2)的通风腔(10)为一组并相互连通。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触媒主体(I)由塑料、海绵、陶瓷、泡沫板或玻璃中的一个制成,其至少与导电主体(2)相互贴近的表面喷涂有二氧化钛层(11)。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导电主体(2)由金属或导电塑料制成。9.根据权利要求1-8任一项所述的静电式光催化空气净化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设置在通风腔(10)几何中心上的放电电极(3),放电电极(3)与导电主体(2)之间形成高压电路。
【文档编号】F24F1/00GK205593055SQ201620279312
【公开日】2016年9月21日
【申请日】2016年4月6日
【发明人】张海荣
【申请人】张海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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