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38343阅读:81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属于养殖水处理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水体中氨氮和亚硝酸盐的积聚会引发水体中的溶氧急剧下降、有害气体增多,有害细菌和致病菌大量滋生,造成养殖水体中的鱼体质下降,抗应激能力变差,容易被各种病原菌侵袭,进而造成养殖鱼疾病的大量暴发且难以控制。养殖水体中氮和磷水平过高,一旦超过了水体自身的自净能力,就会形成富营养化,引起藻类及其他浮游生物迅速繁殖、水体溶解氧量下降,鱼类及其它生物大量死亡、水质恶化。因此一种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的开发很有必要。



技术实现要素:

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该浮床既能吸收水体中的氮和磷,又能降解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纵向上依次包括水生植物种植区和生物填料区;所述水生植物种植区包括浮床床体I以及八个呈米字状排布在浮床床体I周围的浮床床体II,所述八个浮床床体II分别通过螺旋管与浮床床体I连接;所述浮床床体I和浮床床体II底部设置鱼网I,四周由PVC围合而成,所述鱼网I上种植水生植物;所述生物填料区包括圆柱型框架以及包裹在圆柱型框架外的鱼网II,所述生物填料区内悬挂有生物填料;所述浮床床体I上还设有曝气机,所述曝气机出口处连接分流器,所述分流器通过曝气管连接曝气头,所述曝气头分布在生物填料区内。

进一步优选,所述浮床床体I呈正八边形设置,所述浮床床体II也呈正八边形设置。

进一步优选,所述八个浮床床体II大小相同,且相邻浮床床体II与中心点的连线的夹角为45°。

进一步优选,所述水生植物种植区种植的水生植物为美人蕉、海寿、菖蒲、灯芯草或鸢尾。

进一步优选,所述曝气头的个数为六个,六个曝气头均匀分布在圆柱型框架的侧壁上。

进一步优选,所述曝气机上盖有防雨罩。

进一步优选,所述浮床床体I中部设有PVC通道,所述曝气机位于PVC通道上。

相比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的生态浮床具有的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生态浮床将各反应区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对水体中多种污染物的去除,有效避免了污染物对水生动植物的毒害,其通过曝气在强化生物氧化反应的同时还能为鱼类充氧,因此实现了去除水体污染物的同时加快鱼类生长速度;该生态浮床不仅节省了占用空间和制备成本,便于集中管理和应用,而且各反应区之间相互配合协同提高了对水体中污染物的去除效果;本实用新型生态浮床适用于养殖水体,为鱼类养殖业提供技术支撑。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并不局限于此。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用于净化养殖水体的生态浮床,纵向上依次包括水生植物种植区1和生物填料区2;水生植物种植区1包括浮床床体I3以及八个呈米字状排布在浮床床体I3周围的浮床床体II4,浮床床体I3与八个浮床床体II4分别通过螺旋管镶嵌连接;浮床床体I3底部设置鱼网I5,四周由PVC(聚氯乙烯)围合而成,浮床床体II4底部同样设置鱼网I5,四周同样由PVC(聚氯乙烯)围合而成,鱼网I5上种植水生植物6;生物填料区2由竹条编织成圆柱型框架13,圆柱型框架13外包裹有鱼网II,生物填料区2内悬挂有生物填料;浮床床体13中部设有PVC通道7,曝气机9位于PVC通道7的中部,曝气机9上盖有防雨罩8,曝气机9出口处连接分流器10,分流器10通过曝气管11连接曝气头12,曝气头12在生物填料区2给生物提供氧气,加快生物氧化反应,曝气头12的个数为六个,六个曝气头12均匀分布在圆柱型框架13的侧壁上;均匀分布的六个曝气头12使曝气效果更好,六个曝气头12沿圆柱型框架13其中一个横截面的圆周分布,相邻曝气头12与中心点的连线的夹角为60°。

浮床床体I3呈正八边形设置,浮床床体II4也呈正八边形设置;八个浮床床体II4大小相同,且相邻浮床床体II4与中心点的连线的夹角为45°;水生植物种植区1种植的水生植物6为美人蕉、海寿、菖蒲、灯芯草或鸢尾等。

本实用新型生态浮床利用水生植物吸收水体中的氮和磷,通过在生物填料区设置曝气强化生物氧化作用,将水体中的有机物氧化为无机物,大大提高生态浮床对水环境的修复能力;本实用新型生态浮床通过将各反应区有机结合起来,相互协同增效共同去除水体中的多种污染物质,大大提高了对水体污染物的去除效果。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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