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0369阅读:831来源:国知局
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污水处理装置领域,尤其是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装置。



背景技术:

在大型的污水处理厂和水处理厂中,污泥系统的处理量很大,废水收集存在难收集,污水易溅,工人操作条件差等问题,污泥脱水机进行脱水时,污水沿着脱水机落下,需要通过集水装置将污水收集起来,排到废水坑,否则污水就会落到污泥斗,影响污泥设备的使用。集水装置常用于城市水厂、污水处理厂、工业废水处理站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克服了现有技术中的缺点,提供了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装置。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装置,包括上集水盘、下集水盘、上支撑管、下支撑管、连杆、驱动器、锯齿口和集水槽,上集水盘和下集水盘对接形成集水盘,在对接处设置有锯齿口用于渗透污泥,集水盘倾斜于地面设置,倾斜角度为3-5度,在集水盘较低一侧设置有集水槽,所述集水槽底部设置有渗透过滤层,在集水槽底端设置有排水管,上集水盘设置于上支撑管上,下集水盘设置于下支撑管上,在上支撑管与下支撑管之间设置有连杆,在上支撑管一端设置有驱动器,驱动器固定于地面等平面上,驱动器由主动杆和被动杆组成,主动杆和被动杆铰链连接,本装置工作时,驱动器使主动杆向后线性移动,带动被动杆沿下支撑管径向移动,从而带动与被动杆固定连接的下支撑轴发生径向转动,然后与下支撑轴固定连接的下集水盘向下翻转,同时连杆机构发生位移,带动另一侧上支撑轴产生径向转动,因而另一侧的上集水盘板向下翻转,集水盘沿锯齿口分离。此时,集水装置空出污泥卸料的空间。反之,卸料完毕后,开启开关,驱动器驱动主动杆向前线性移动,集水盘支撑管(上支撑管与下支撑管)产生轴向转动,与之相连一侧的集水盘向上翻转,同时连杆机构发生位移带动另一侧集水盘支撑轴产生转动,另一侧集水盘盘向上翻转,两侧集水盘板合并成一体,可以进行收集污水,由于倾斜的角度污水沿集水盘流向集水槽。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的锯齿口宽度为上集水盘、下集水盘宽度的1/10-1/8。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渗透过滤层包含过滤网及活性炭物质用于对杂质进行吸附。

在上述技术方案中,所述驱动器为气动驱动或电动驱动或液压驱动。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装置利用倾斜设置的集水盘对污水进行倾倒处理,将污水收集至集水槽,在集水槽内,污水通过渗透过滤层进行处理,其次,集水盘沿锯齿口分隔为上集水盘与下集水盘,为污泥的倾卸空出空间,方便污泥的处理。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图1的右视图。

其中,1为上集水盘,2为上支撑管,3为连杆,4为驱动器,5为锯齿口,6为下集水盘,7为下支撑管,8为主动杆,9为被动杆,10为集水槽,11为渗透过滤层,12为排水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与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如图中所示,一种污水处理池集水装置,包括上集水盘1、下集水盘6、上支撑管2、下支撑管7、连杆3、驱动器4、锯齿口5和集水槽10,上集水盘和下集水盘对接形成集水盘,在对接处设置有锯齿口5用于渗透污泥,集水盘倾斜于地面设置,倾斜角度为3-5度,在集水盘较低一侧设置有集水槽,所述集水槽底部设置有渗透过滤层11,在集水槽底端设置有排水管12,上集水盘设置于上支撑管上,下集水盘设置于下支撑管上,在上支撑管与下支撑管之间设置有连杆,在上支撑管一端设置有驱动器,驱动器固定于地面等平面上,驱动器由主动杆8和被动杆9组成,主动杆和被动杆铰链连接,本装置工作时,驱动器使主动杆向后线性移动,带动被动杆沿下支撑管径向移动,从而带动与被动杆固定连接的下支撑轴发生径向转动,然后与下支撑轴固定连接的下集水盘向下翻转,同时连杆机构发生位移,带动另一侧上支撑轴产生径向转动,因而另一侧的上集水盘板向下翻转,集水盘沿锯齿口分离。此时,集水装置空出污泥卸料的空间。反之,卸料完毕后,开启开关,驱动器驱动主动杆向前线性移动,集水盘支撑管(上支撑管与下支撑管)产生轴向转动,与之相连一侧的集水盘向上翻转,同时连杆机构发生位移带动另一侧集水盘支撑轴产生转动,另一侧集水盘盘向上翻转,两侧集水盘板合并成一体,可以进行收集污水,由于倾斜的角度污水沿集水盘流向集水槽。

所述的锯齿口宽度为上集水盘、下集水盘宽度的1/10,所述渗透过滤层包含过滤网及活性炭物质用于对杂质进行吸附。

本装置利用倾斜设置的集水盘对污水进行倾倒处理,将污水收集至集水槽,在集水槽内,污水通过渗透过滤层进行处理,其次,集水盘沿锯齿口分隔为上集水盘与下集水盘,为污泥的倾卸空出空间,方便污泥的处理。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专利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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