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65042阅读:646来源:国知局
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塑料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生产用水最主要用于生产、加工、制造产品所耗用的水,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生产废水越来越多,为了经济利益,为了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将废水看作是一种原料,清洁的水变得越来越稀少,因此应该对废水进行处理并回用,利用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使废水净化,减少污染,以至达到废水回收、复用,充分利用水资源。故本实用新型设计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多层滤网进行吸附过滤,去除水中各种杂质,通过物理与化学方法相结合对生产废水进行全方位消毒,紫外线对水的穿透力强,消毒效果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包括沉淀池;所述沉淀池的出水口与过滤池的进水管道连接,所述过滤池的出水口与软化池的进水口连接,所述软化池的出水口与消毒池的进水口连接,所述消毒池的出水口与蓄水池的进水口连接,所述消毒池通过水管与监测室连接,所述过滤池的上部设置有进水管道,所述过滤池的下部设置有出水管道,所述过滤池的内部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无烟煤层、石英砂层、磁铁矿层、承托层和滤砖,所述消毒池与软化池之间设置有回流管,所述回流管上设置有水泵。

优选的,所述沉淀池和过滤池之间设置有水泵,所述软化池和消毒池之间设置有水泵,所述消毒池和蓄水池之间设置有水泵。

优选的,所述进水管道和出水管道上均设置有阀门。

优选的,所述消毒池的上方设置有紫外线灯,所述紫外线灯设置有四排,四排所述紫外线灯等间距分布在消毒池的上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系统设计合理,处理效果显著,便于生产用水的回收利用,其具体优点如下所述:

(1)通过多级过滤系统,使得过滤效果更佳;

(2)通过物理与化学方法相结合对生产废水进行全方位消毒,紫外线对水的穿透力强,消毒效果好,使用液氯则更加彻底清除水中杂质;

(3)对废水进行软化处理,使得其更加适合使用,提高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过滤系统结构示意图。

图中:1-沉淀池;2-过滤池;3-软化池;4-消毒池;5-蓄水池;6-监测室;7-水泵;8-进水管道;9-出水管道;10-阀门;11-无烟煤层;12-石英砂层;13-磁铁矿层;14-承托层;15-滤砖;16-紫外线灯;17-回流管。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生产用水回收系统,包括沉淀池1;沉淀池1的出水口与过滤池2的进水管道8连接,过滤池2的出水管道9与软化池3的进水口连接,软化池3的出水口与消毒池4的进水口连接,消毒池4的出水口与蓄水池5的进水口连接,消毒池4通过水管与监测室6连接,消毒池4的上方设置有紫外线灯16,紫外线灯16设置有四排,四排紫外线灯16等间距分布在消毒池4的上方,过滤池2的上部设置有进水管道8,过滤池2的下部设置有出水管道9,进水管道8和出水管道9上均设置有阀门10,过滤池2的内部从上到下依次设置有无烟煤层11、石英砂层12、磁铁矿层13、承托层14和滤砖15,消毒池4与软化池3之间设置有回流管17,回流管17上设置有水泵7,沉淀池1和过滤池2之间设置有水泵7,软化池3和消毒池4之间设置有水泵7,消毒池4和蓄水池5之间设置有水泵7。

工作原理:使用时,通过向沉淀池1内加入混凝剂进行混凝反应,使得颗粒物沉淀下来,通过过滤池2进行吸附、筛滤水中杂质,无烟煤层11、石英砂层12、磁铁矿层13、承托层14和滤砖15多层的过滤杂质,通过向软化池3中加入离子交换剂来对水进行软化,减少水中钙镁离子浓度,通过消毒池4对生产用水进行消毒,紫外线灯16对用水进行物理消毒,向消毒池4中加入液氯进行化学消毒,通过监测室6检测生产用水是否合格,若合格则放入蓄水池5,若不合格则通过回流管17重新打入软化池3,重复上述步骤,直到合格为止。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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