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婴幼儿米粉三维混料机用混料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44337阅读:304来源:国知局
一种婴幼儿米粉三维混料机用混料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婴幼儿米粉生产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婴幼儿米粉三维混料机用混料桶。



背景技术:

婴幼儿米粉是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婴儿营养需要以及婴儿断奶期间时,为补充婴幼儿营养的辅助食品。它是以小米、大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入钙、磷、铁、锌等矿物质及维生素等加工制成的婴幼儿补充食品。婴幼儿米粉的加工工艺主要分为湿法工艺和干法工艺,干法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大米粉碎、干法混料、挤压喷爆、粉碎、混合、包装等,其中,在混合工艺中,主要使用的是三维混料机,三维混合机在运行中,由于混合桶体具有多方向运转动作,使米粉在混合过程中加速了流动和扩散作用,同时避免了一般混合机因离心力作用所产生的物料比重偏析和积累现象,混合无死角,能有效确保米粉的最佳品质。

由于对婴幼儿米粉的安全要求较高,在米粉生产过程中,要求设备及工具等均要做在无菌条件下运行,现有的企业使用的三维混料机与其他用于工业生产的三维混料机没有区别,缺少必要的灭菌功能,使米粉在混料过程中存在一定被细菌污染的风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婴幼儿米粉三维混料机用混料桶,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婴幼儿米粉三维混料机用混料桶,包括:抽真空机、控制阀、抽真空管、混料桶、蒸汽入口、蒸汽管道以及蒸汽发生器,所述混料桶包括外桶和内桶,所述内桶安装在外桶内,内桶底部开有出料口,顶部开有进料口,所述外桶底部分别设置抽真空管和蒸汽入口,所述抽真空管通过橡胶管连接抽真空机,抽真空管和橡胶管之间连接控制阀,所述蒸汽入口通过管道连接到蒸汽发生器;所述蒸汽管道螺旋形地安装在外桶的内壁,其上开有若干个通孔,蒸汽管道与蒸汽入口相连。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抽真空管连通内桶内腔和内桶与外桶间的夹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外桶底部设置排水口,所述排水口下安装截止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能实现三维混料机混料桶的灭菌功能,使婴幼儿米粉的混料过程更安全,适合婴幼儿米粉生产企业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混料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蒸汽管道的分布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蒸汽管道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图2中A处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5,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婴幼儿米粉三维混料机用混料桶,包括:抽真空机1、控制阀2、抽真空管3、混料桶6、蒸汽入口7、蒸汽管道11以及蒸汽发生器8,所述混料桶6包括外桶61和内桶62,所述内桶62安装在外桶61内,内桶62底部开有出料口9,顶部开有进料口10,所述外桶61底部分别设置抽真空管3和蒸汽入口7,所述抽真空管3通过橡胶管连接抽真空机1,抽真空管3和橡胶管之间连接控制阀2,所述蒸汽入口7通过管道连接到蒸汽发生器8;所述蒸汽管道11螺旋形地安装在外桶61的内壁,其上开有若干个通孔12,蒸汽管道11与蒸汽入口7相连,使用混料桶前,开启抽真空机1,内桶62内腔和内桶62与外桶61之间的空间被抽真空,一方面使内桶62内的空气被抽走,防止空气被加热后又遇冷后液化,湿米粉受潮,另一方面使内桶62与外桶61间的空间呈负压状态,热蒸汽更易进入,抽真空机1达到设定值时,关闭控制阀2,混料桶开始工作,同时蒸汽发生器8开启,向内桶62与外桶61之间的空间输送热蒸汽,热蒸汽在螺旋形的蒸汽管道11内流动,并通过通孔12从蒸汽管道11中流出,热蒸汽能更加均匀的给内桶62加热,灭菌效果也更好。

所述抽真空管3连通内桶62内腔和内桶62与外桶61间的夹层,保证内桶62和内桶62与外桶61的夹层空间能同时被抽真空。

所述外桶61底部设置排水口5,所述排水口5下安装截止阀4,内桶62与外桶61的夹层内存储热蒸汽,当混料结束,热蒸汽遇冷液化,可以通过排水口5排出。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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