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42715阅读:482来源:国知局
一种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气处理技术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



背景技术:

蓄热式催化分解法(RCO)处理技术是氧化处理技术之一,其原理是以一定温度在催化剂的作用下将污染物完全氧化,去除效率可达95%以上。RCO与直接燃烧(TO)和催化燃烧(CO)的主要差别在于废热回收的型式和效率上。一般对热交换效率的设计要求:催化燃烧为30%,直接燃烧为50%,RCO 则高达90%以上。

待处理的气体从进气区进入,经过蓄热陶瓷层,气体被陶瓷加热,气体温度提高,蓄热陶瓷被冷却,然后经过催化层,气体被净化,净化后的气体通过排气区,气体中的热量被蓄热陶瓷吸收,陶瓷升温,气体被冷却,冷却后的气体排入烟囱排放。通过蓄热床的阀门切换,各个区的陶瓷填充床均做加热、冷却、净化的循环步骤,完成气体的净化功能,并回收利用热量。高效的RCO催化剂,去除率高,可以在低温催化氧化,有机废气浓度达到一定浓度以上时,净化装置中的加热室不需进行辅助加热,节省费用。

当有机废气浓度达到一定浓度时,净化装置中的加热室不需进行辅助加热,节省费用。由于企业有生产不稳定等因素,即产生的有机废气的浓度有可能出现短暂的升高。当有机废气的浓度大大高于所需要的平衡浓度时,蓄热床的催化室内将会有多余的热量产生。如果不能及时将该部分热量取出或散掉,将有可能导致蓄热式催化床过热,有较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包括支撑架,支撑架的内部自上而下依次为散热层、催化室、废气输送层,废气输送层与催化室连通,散热层设于催化室的顶部并相互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废气输送层设有废气进气口和处理后废气出口,废气进气口与处理后废气出口之间设有通过旋转阀进行调节的与催化室相连通的多条管道。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散热层设有管式换热器,管式换热器的两端分别设有散热风机进风口和散热风机出风口,散热风机进风口与散热风机连接,散热风机出风口与排出管道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散热风机为能够进行变频调节的风机。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支撑架的顶部设有与支撑架的内部相连通的检修口。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催化室的底部设有蓄热体及催化剂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奇特,通过在催化室的上方设置与其连通的散热层,能够根据废气浓度对散热风机进行调频,有效的对催化室内部的热量进行控制,能够及时将多余热量排出,避免蓄热式催化床过热,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

附图说明

图1为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支撑架、2-废气进气口、3-处理后废气出口、4-旋转阀、5-蓄热体及催化剂层、6-散热风机进风口、7-散热风机出风口、8-管式换热器、9-检修口、10-催化室。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蓄热式催化分解床取热结构,包括支撑架1,支撑架1的内部自上而下依次为散热层、催化室10、废气输送层,废气输送层与催化室10连通,散热层设于催化室10的顶部并相互连通,催化室10的底部设有蓄热体及催化剂层5,所述废气输送层设有废气进气口2和处理后废气出口3,废气进气口2与处理后废气出口3之间设有通过旋转阀4进行调节的与催化室10相连通的多条管道,所述散热层设有管式换热器8,管式换热器8的两端分别设有散热风机进风口6和散热风机出风口7,散热风机进风口6与散热风机连接,散热风机出风口7与排出管道连接,散热风机为能够进行变频调节的风机,所述支撑架1的顶部设有与支撑架1的内部相连通的检修口9。

在进行废气处理时,废气自废气进气口2进入,通过旋转阀4的调节废气进入到催化室10的内部进行处理,处理完成之后通过管道经处理后废气出口3排出,当废气浓度过高在催化室的内部产生较多的热量时,通过热量产生的多少来调节散热风机,使产生的多余的热量通过管式换热器8排出,避免造成蓄热式催化床过热而产生安全隐患。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奇特,通过在催化室10的上方设置与其连通的散热层,能够根据废气浓度对散热风机进行调频,有效的对催化室内部的热量进行控制,能够及时将多余热量排出,避免蓄热式催化床过热,避免安全隐患的产生。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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