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9744阅读:835来源:国知局
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属于空气净化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随着全球工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变得更加严重,需要对污染治理进行严厉调控。而且,污染源种类的多样化和新污染物的持续产生已经引发各种途径来更加有效地解决污染问题。

一个近来发展起来的方法包括使用光催化反应来处理污染物的方法,其相对不受温度、PH等的影响,而且不需要严格的处理条件。此外,使用光催化反应来处理污染物的方法可以使用例如太阳光等的清洁能源,因此具有环境友好和能量高效的优势。

当来自太阳或任何其它光源的光能被施加到光催化剂时,电子和空穴在光催化剂中产生并迁移到光催化剂的表面。移动到光催化剂表面的电子和空穴与待处理的污染物接触,并引发化学氧化-还原反应,从而分解污染物分子。使用光催化反应的有机污染物分解装置是环境友好的污染减轻装置,并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此对于光催化反应器的兴趣日益增加。将常规的光催化反应器为如图1所示的固定型光催化反应器。固定型光催化反应器20是一种分解液体和气体污染物的装置,并如图1所示包括用于供应光能的光源21、光反应处理罐22、和涂布且固定有光催化剂的光催化剂涂布管25,其中待进行污染物去除处理的流体26通过所述光反应处理罐22,且所述流体26包括例如有机废气、气味等的气体污染物和例如废水、染料溶液等的液体污染物。

光反应处理罐22包括进口23和出口24,其中将待处理的流体26经所述进口23引入,与光催化剂接触的流体26经所述出口24最终排出,使得经进口23引入的流体26与固定在光催化剂涂布管25上的光催化剂进行接触以被分解,然后经出口24排出。

由于在固定型光催化反应器20中,将光催化剂固定在光催化剂涂布管25上,不需要对光催化剂进行单独的回收。而且,即使在用于保持光催化剂与待处理的气体污染物之间的接触的密闭空间很小或待处理的流体26的流量很小的情况下,也可以处理气体污染物。但是,相比于悬浮型光催化反应器10,光催化剂的反应面积限制于光催化剂涂布管25的涂布面积。因此,当处理具有高流量和高流速的液体污染物和气体污染物时(例如,在工厂中),光催化剂与气体污染物之间的反应时间很短,这使得污染物的处理困难,从而降低处理效率。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有效的、有效率的且环境友好的方式提供处理气体污染物的设备来克服当前的不足之处。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其能大大地提高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

为实现所述发明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相连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所述形紫外光照射管内设置有多个气流通道,每个气流通道内设置有紫外线灯。

优选地,还包括螺旋形光触媒管,所述螺旋形光触媒管与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相连。

优选地,所述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中每个气流通道沿轴心设置有螺旋形紫外灯。

优选地,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每个气流通道的内壁上覆盖了光反射层。

优选地,所述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中每个气流通道内壁设置有多个紫外LED灯。

优选地,螺旋形光触媒管包括多个呈蜂窝状的气流通道,蜂窝状的气流通道的内壁上涂覆了二氧化钛颗粒。

优选地,有机废气处理系统还包括与螺旋形光触媒管相连的螺旋形臭氧分解管。

优选地,螺旋形臭氧分解管包括个呈蜂窝状的气流通道,蜂窝状的气流通道的内壁上涂覆了二氧化钛颗粒。。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其能大大地提高有机废气的净化效率。

附图说明

图1现有技术提供的固定型光催化反应器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的组成示意图;

图3A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

图3B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螺旋形光触媒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螺旋形臭氧分解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 “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设置”、“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还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2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的组成示意图,如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包括壳体1、控制器12、风机4和气体处理装置,其中,壳体侧壁偏下的部位设置有过风口2,壳体侧壁偏上的部位设置有排气口11,进风口处设置有进风室,进风口处设置有初级过滤器3,初级过滤3用于对进入进风室内的空气进行初步过滤,以去除空气中的大颗粒物质。风机4用于将进入到进风室内的具有污染物的空气提供气体处理装置,所述气体处理装置包括依次相连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6、螺旋形光触媒管7,紫外光照射管6和螺旋形光触媒管7通过圆环形的连接件7连接,所述紫外光照射管6内设置有紫外线灯,用于对进入螺旋形光触媒管内的空气中氧气转换为臭氧,臭氧能够对进入到管内的有机污污染物进行分解。所述螺旋形光触媒管7内涂覆了二氧化钛颗粒以对进入到管内的气体进一步分解。气体处理装置还包括的螺旋形臭氧分解管10,其用于对臭氧进行还原,螺旋形光触媒管7和螺旋形臭氧分解管10通过圆环形的连接件8连接。

图3A是本实用新型第一实施例提供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图3B是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提供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如图3A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优选地,沿轴心设置有螺旋形紫外灯64。如图3B所示,所述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内壁设置有两根导线,分别为正电源线62和负电源源线63,并设置有多个紫外LED灯61,紫外LED灯61的正极连接于正电源线62上,负极连接于负电源线63上。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内壁上覆盖了光反射层,用于对紫外光进行反射以进一步提高有机废气的分解效率。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第一端设置有电源连接插头,第二端设置有电源连接插槽,便于多节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连接时,电性相连。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可以为刚性的,也可以为柔性的。

图4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螺旋形光触媒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如图4所示,螺旋形光触媒管8包括多个呈蜂窝状的气流通道801,蜂窝状的气流通道的内壁上涂覆了二氧化钛颗粒802,以用于吸收有机废气的分解粒子。螺旋形光触媒管8可以为刚性的,也可以为柔性的。本实用新型虽然以气流通道801为蜂窝形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为圆筒形。螺旋形光触媒管的每个气流通道都能够与位于气流上游的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的每个气流通道分别连通,也可以在相接处形成一个大的气室,而后含有机废气粒子的气体分别流入光触媒管的每个气流通道。

图5是本实用新型提供的螺旋形臭氧分解管的径向截面示意图。如图5所示,螺旋形臭氧分解管10包括多个呈蜂窝状的气流通道101,蜂窝状的气流通道的内壁上涂覆了氧化锰颗粒102,优选二氧化锰颗粒。螺旋形光触媒管可以为刚性的,也可以为柔性的。本实用新型虽然以气流通道101为蜂窝形进行了说明,但也可以为圆筒形。旋形臭氧分解管的每个气流通道都能够与位于气流上游的螺旋形光触媒管的每个气流通道分别连通,也可以在相接处形成一个大的气室,而后含有的臭氧气体的分别流入光触媒管的每个气流通道。

本实用新型虽然以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螺旋形光触媒管和螺旋形臭氧分解管的管直径、螺旋管直径相同为例进行了说明,但是为了节省空间,管直径、螺旋管直径也可以不同,如螺旋形臭氧分解管形成的筒体设置在螺旋形光触媒管形成的筒体内;螺旋形光触媒管形成的筒体设置在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形成的筒体内。还可以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设置在螺旋形光触媒管形成的筒体内;螺旋形光触媒管形成的筒体设置在臭氧分解管形成的筒体形成的筒体内,所述筒体可以为圆柱体形,也可以为长方体形,等。

本实用新型中为了净化有机污染物,设置了螺旋形紫外线照射室,延长了杀死空气中的有机化合物或者菌类的时间和路径,同时,紫外线照射也使空气中的氧气成为臭氧,当空气中的臭氧的浓度超标时,臭氧则是个无形杀手,它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造成咽喉肿痛、胸闷咳嗽、引发支气管炎和肺气肿;造成人的神经中毒,头晕头痛、视力下降、记忆力衰退;对人体皮肤中的维生素E起到破坏作用,致使人的皮肤起皱、出现黑斑;还会破坏人体的免疫机能,诱发淋巴细胞染色体病变,加速衰老,致使孕妇生畸形儿,因此设置了臭氧分解管,其将臭氧还原为氧气,避免了臭氧对空气的二次污染。

另外,根据对污染空气净化质量的要求,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多节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多节螺旋形光触媒管和多节螺旋形臭氧分解管,其中,螺旋形紫外光照射管、多节螺旋形光触媒管和螺旋形臭氧分解管可以交替设置,也可以旋形紫外光照射管和多节螺旋形光触媒管交替设置,而将螺旋形臭氧分解管设置在气流的下游或者末级,以将进入自由空间的气流中臭氧还原为氧气,而后排出。

以上结合附图,详细说明了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但是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明白,说明书仅是用于解释权利要求书。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说明书。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批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者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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