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用中和釜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02119阅读:914来源:国知局
一种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用中和釜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具体涉及一种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用中和釜。



背景技术:

脂肪族减水剂是20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减水剂,是以丙酮、甲醛、亚硫酸盐等为主要原料,经过磺化、缩合而制得的阴离子高分子表面活性剂。脂肪族减水剂合成工艺中,常用的磺化剂有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及亚硫酸氢钠等,由于各地资源条件不同,对磺化剂的选用也可能存在不同,但不论选用何种磺化剂,脂肪族高效减水剂的缩合阶段一般是在碱性条件下进行的,根据工艺的不同,pH也不同。部分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为缩短生产周期,采用露天中和釜简易配置所需的磺化剂溶液,配置过程中生产操作人员一般采用借助取样器获取釜内溶液,再进行pH测试,上述方式存在以下弊端:一是磺化剂与液碱的中和反应会放出大量的热量,露天中和釜操作将导致操作人员极易吸入具有腐蚀性的热气,危害身体健康;二是搅拌和取样不均匀将导致测试结果不精确,导致产品质量波动;三是冬季气温低配置好的溶液冷却速度快,溶液易析出晶体,造成溶液浓度受影响,同时也不易输送至反应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缺陷,提供一种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用中和釜。

本实用新型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用中和釜,包括一本体和一控制单元,

本体外设有加热夹层,加热夹层具有一进水口和一出水口,其内设有加热组件和一第一温度传感器;

本体的上开口盖设一釜盖,釜盖上设有一固体磺化剂进料口、一液体磺化剂及水进料口和一液碱进料口,上述固体磺化剂进料口呈漏斗状;

本体内设有一搅拌装置、一第一工业pH计、一第二工业pH计和一第二温度传感器,第一工业pH计的探头设于本体内的物料液面之上25~35cm,第二工业pH计的探头设于本体内的物料液面至下15~25cm;

本体的下部设有取样口和出料口;

控制单元与上述加热组件、第一温度传感器、第二温度传感器、第一工业pH计和第二工业pH计电连接。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液体磺化剂及水进料口设有一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第一电磁调节阀。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液碱进料口设有一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第二电磁调节阀。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实施方案中,所述搅拌装置包括一驱动单元及一与该驱动单元驱动连接的搅拌机构,且该驱动单元设于所述釜盖上。

进一步优选的,所述搅拌机构包括一搅拌杆,该搅拌杆上从上至下设有二几字形搅拌头,且该二几字形搅拌头分别连接二搅拌开关,该二搅拌开关均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含有釜盖并设有工业pH计以在中和釜内进行磺化剂溶液的配置,不仅避免了工人吸入有腐蚀性热气的危害,还提高了测试精度,而中和釜外壁设有加热夹层,则可实现对溶液的保温,实现无气温限制的使用。

2、本实用新型中的搅拌头由上下两个几字形搅拌头组成,由于几字形搅拌头对物料的接触面积大,搅拌效果佳,而双几字型的设置能避免物料搅拌不均匀造成的质量波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方式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说明和描述。

如图1所示,一种脂肪族减水剂生产线用中和釜,包括一本体1和一控制单元2。

本体1外设有加热夹层11,加热夹层11具有一进水口111和一出水口112,其内设有加热组件113和一第一温度传感器;

本体1的上开口盖设一釜盖12,釜盖12上设有一固体磺化剂进料口121、一液体磺化剂及水进料口122和一液碱进料口123,上述固体磺化剂进料口121呈漏斗状,液体磺化剂及水进料口122设有一第一电磁调节阀1220,液碱进料口123设有一与所述控制单元电连接的第二电磁调节阀1230;

本体1内设有一搅拌装置13、一第一工业pH计14、一第二工业pH计15和一第二温度传感器,第一工业pH计14的探头设于本体1内的物料液面之上25~35cm,第二工业pH计15的探头设于本体1内的物料液面至下15~25cm;搅拌装置13包括一驱动单元131及一与该驱动单元131驱动连接的搅拌机构,且该驱动单元131设于所述釜盖12上,搅拌机构包括一搅拌杆132,该搅拌杆132上从上至下设有二几字形搅拌头133,且该二几字形搅拌头133分别连接二搅拌开关。

本体1的下部设有取样口16和出料口17;

控制单元与上述加热组件113、第一温度传感器、第二温度传感器、第一电磁调节阀1220、第二电磁调节阀1230、第一工业pH计14、第二工业pH计15、驱动单元131和二搅拌开关电连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故不能依此限定本实用新型实施的范围,即依本实用新型专利范围及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与修饰,皆应仍属本实用新型涵盖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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