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木地板喷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954384阅读:220来源:国知局
一种木地板喷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地板喷漆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木地板喷漆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们越来越追求高品质的生活。木地板可以提高家装的档次,受到越来越多人的欢迎,由于纯天然实木地板的价额昂贵使很多人望而却步,因此人们发明了复合地板,在木板表面贴上木纹纸,生产出来的木地板与天然实木地板很像,而且价格便宜,适合大部分人购买,同时地板需要进行喷漆处理后起到防水防尘等作用,而现阶段的木地板喷漆大多数是人工操作,费事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方案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木地板喷漆装置,能够实现木地板的全面喷涂,快速烘干。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木地板喷漆装置,包括盒体,底座和顶盖,所述顶盖通过铰接轴安装在盒体的一侧顶部,所述底座固定安装在盒体底部,所述盒体中间安装有圆柱形的喷漆管,所述喷漆管表面均匀设置有一定数量的喷嘴,所述盒体内部四个拐角设置有长条形的角块,所述角块的两垂直面中间设置限位条,所述盒体内底部设置有栅格,所述顶盖内顶部设置有电热丝,所述电热丝中间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通过转轴连接有扇叶,所述底座侧面设置有进漆管,且所述进漆管通过管道连接有喷漆管,所述底座底四周侧面设置有阵列的镂空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顶盖顶部和底部均设置设置有通气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机和电热丝之间设置有石棉隔热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电热丝和电机通过市电供电。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进漆管通过外置的漆料搅拌加压装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限位条和地板边的安装槽相匹配。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喷嘴设置为扁平状的,且喷嘴的截面成圆台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栅格采用钢丝网状结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通过设置盒状的喷漆装置,通过将木地板从盒体四周放入,通过限位条卡入木地板的安装槽中,从而固定木地板在盒体内面,通过喷漆管上的喷嘴对盒体四面的木地板进行喷漆操作,所述截面成圆台状的喷嘴可实现喷面的重叠,从而实现木地板的完全喷涂,通过顶盖内部电热丝和电机驱动的扇叶对喷涂后的木地板进行通风干燥,加快木地板的干燥,通过底部的镂空孔和栅格实现内部的通风换气。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顶盖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盒体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喷嘴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盒体;101-角块;102-限位条;2-底座;3-顶盖;31-电热丝;32-电机;33-扇叶;34-顶锥;4-喷漆管;41-喷嘴;5-铰接轴;6-栅格;7-进漆管;8-镂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解决方案,包括盒体1,底座2和顶盖3,所述顶盖3通过铰接轴5安装在盒体1的一侧顶部,所述底座2固定安装在盒体1底部,其特征在于:所述盒体1中间安装有圆柱形的喷漆管4,所述喷漆管4表面均匀设置有一定数量的喷嘴41,所述盒体1内部四个拐角设置有长条形的角块101,所述角块101的两垂直面中间设置限位条102,所述盒体1内底部设置有栅格6,所述顶盖3内顶部设置有电热丝31,所述电热丝31中间设置有电机32,所述电机32通过转轴连接有扇叶33,所述底座2侧面设置有进漆管7,且所述进漆管7通过管道连接有喷漆管4,所述底座2底四周侧面设置有阵列的镂空孔8。

优选的是,所述顶盖3顶部和底部均设置设置有通气孔;所述电机32和电热丝31之间设置有石棉隔热层;所述电热丝31和电机32通过市电供电;所述进漆管7通过外置的漆料搅拌加压装置;所述限位条102和地板边的安装槽相匹配;所述喷嘴41设置为扁平状的,且喷嘴41的截面成圆台状;所述栅格6采用钢丝网状结构。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特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通过设置盒状的喷漆装置,通过将木地板从盒体四周放入,通过限位条卡入木地板的安装槽中,从而固定木地板在盒体内面,通过喷漆管上的喷嘴对盒体四面的木地板进行喷漆操作,所述截面成圆台状的喷嘴可实现喷面的重叠,从而实现木地板的完全喷涂,通过顶盖内部电热丝和电机驱动的扇叶对喷涂后的木地板进行通风干燥,加快木地板的干燥,通过底部的镂空孔和栅格实现内部的通风换气。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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