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938942阅读:199来源:国知局
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喷射组件,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包括横向分布的罐体,所述的罐体的左侧端设有左封头,所述的罐体的右侧端设有右封头,所述的左封头与右封头的壁厚分别为8mm,所述的左封头中设有法兰,所述的罐体的上部中分别设有第一出气口、压力表口、安全阀口和第二出气口。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结构简单,实现自动化控制,提高除尘效果。
【专利说明】
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喷射组件,尤其涉及一种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
【背景技术】
[0002]目前传统的锅炉的燃烧主要是用煤炭,其中燃煤的电厂是我国耗煤和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的排放大户,造成环境的污染,同时生产成本高。
[0003]炉内脱硫技术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法国开始应用于烟气处理系统,由于脱硫率仅在15%-40%,而没有得到广泛使用。原因是石灰石粉在锅炉炉膛内,CaCO3迅速分解成CaO,新生煅烧产物比表面可达每克十平方米,因而可为吸硫过程的高速进行提供极为有利的条件。但另一方面,高温下,CaO又会发生烧结,出现晶粒变粗,比表面急剧下降的现象。
[0004]中国专利CN201020653537.5,公开一种链条式锅炉专用方形脱硫除尘器,在具有烟气进口的第一冲击脱硫除尘室的侧部并列设置第二冲击脱硫除尘室,并设置与所述第二冲击脱硫除尘室并列的汽水分离室,所述第二冲击脱硫除尘室的顶部封闭底部两侧分别与第一脱硫除尘室及汽水分离室相通,所述汽水分离室的上部自下而上间隔设有三层的挡液板,汽水分离室的最上部为烟气出口;朝下喷射的雾化喷头设于所述第一冲击脱硫除尘室的上部。此结构除尘效果差。

【发明内容】

[0005]本实用新型主要是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结构简单,而且除尘效率高的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
[0006]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问题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解决的:
[0007]—种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包括横向分布的罐体,所述的罐体的左侧端设有左封头,所述的罐体的右侧端设有右封头,所述的左封头与右封头的壁厚分别为8_,所述的左封头中设有法兰,所述的罐体的上部中分别设有第一出气口、压力表口、安全阀口和第二出气口;
[0008]所述的第一出气口包括出气柱,所述的出气柱中设有出气孔,所述的出气孔上端的内壁为螺纹端,所述的螺纹端的底部设有过滤网,所述的出气孔下端的内壁设有波纹吸附壁,所述的出气柱的外径为45mm,所述的出气柱的高度为80mm。
[0009]作为优选,所述的罐体底部的两端分别设有底脚。
[0010]因此,本实用新型的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结构简单,实现自动化控制,提尚除尘效果。
【附图说明】
[0011]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出气口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
[0014]实施例1: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包括横向分布的罐体I,所述的罐体I的左侧端设有左封头2,所述的罐体I的右侧端设有右封头3,所述的左封头2与右封头3的壁厚分别为8_,所述的左封头2中设有法兰4,所述的罐体I的上部中分别设有第一出气口 5、压力表口6、安全阀口 7和第二出气口8;
[0015]所述的第一出气口 5包括出气柱9,所述的出气柱9中设有出气孔1,所述的出气孔10上端的内壁为螺纹端11,所述的螺纹端11的底部设有过滤网12,所述的出气孔10下端的内壁设有波纹吸附壁13,所述的出气柱9的外径为45mm,所述的出气柱9的高度为80mm。
[0016]所述的罐体I底部的两端分别设有底脚14。
【主权项】
1.一种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横向分布的罐体(I),所述的罐体(I)的左侧端设有左封头(2),所述的罐体(I)的右侧端设有右封头(3),所述的左封头(2)与右封头(3)的壁厚分别为8_,所述的左封头(2)中设有法兰(4),所述的罐体(I)的上部中分别设有第一出气口(5)、压力表口(6)、安全阀口(7)和第二出气口(8); 所述的第一出气口(5)包括出气柱(9),所述的出气柱(9)中设有出气孔(10),所述的出气孔(10)上端的内壁为螺纹端(11),所述的螺纹端(11)的底部设有过滤网(12),所述的出气孔(10)下端的内壁设有波纹吸附壁(13),所述的出气柱(9)的外径为45mm,所述的出气柱(9)的高度为80mm。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应用于除尘的压缩空气喷射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罐体(I)底部的两端分别设有底脚(14)。
【文档编号】B01D46/10GK205627392SQ201620165620
【公开日】2016年10月12日
【申请日】2016年3月4日
【发明人】李先明, 李何栋, 张钦波, 朱菊林
【申请人】浙江碧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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