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便于安装的湿式电除尘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19919阅读:720来源:国知局
一种便于安装的湿式电除尘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工业除尘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便于安装的湿式电除尘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工业用湿式电除尘器因体积庞大,安装复杂且精度要求高,造成湿式电除尘器设备的安装,无论是安装费用还是安装所需要的时间,在整个设备费用及设备施工周期内占有很大的比例。传统的湿式电除尘器为筒状结构,安装工艺过程包括:土建基础浇筑、钢支架安装、灰斗安装、壳体安装、顶梁安装、阳极板安装、阴极安装、进出口喇叭安装、内部防腐蚀施工、水系统安装十大主要安装步骤,安装过程底部到顶部,是渐进累积的过程,整个安装周期长。传统阴极线的安装,需要将除尘器壳体、阳极板、阴极吊挂安装完毕后,工人进入设备内部,将阴极线插入通道内一根根的连接,在竖直方向上安装操作不方便,并且增加了安装时间及人工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鉴于以上所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便于安装的湿式电除尘器,形成分体模块式结构,便于现场安装。

为实现上述目的及其他相关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于安装的湿式电除尘器,包括除尘器顶部椎体、带阴极线的阳极板模组、除尘器底座,所述阳极板模组上端与除尘器顶部椎体连接,阳极板模组下端与除尘器底座连接,形成多段式组合结构。

采用上述结构,在设计和安装过程中,可以先将三个模块各自组装好,再进行对接,三个模块之间可采用螺栓、焊接或其他紧固方式进行连接,优选采用可拆卸式连接,以便进行部件更换或维修,降低成本。

作为优选:所述阳极板模组与除尘器顶部椎体和除尘器底座通过法兰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阳极板模组由多个独立的子模组组成,每个子模组内设置有烟气流通通道,每个通道内对应安装有阴极线。

作为优选:所述阳极板模组由沿周向分布的多个子模组连接而成,所述子模组的上下端分别与除尘器顶部椎体和除尘器底座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子模组的上下端设置有带孔的连接盘,该子模组的外侧管段为支撑壁板,所述支撑壁板连接在上下对接法兰之间。

作为优选:所述阴极线穿过阳极板模组的通道,阴极线上下端分别连接在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上,所述第一固定件与除尘器顶部椎体内的阴极吊挂装置连接。

作为优选:所述第一固定件和第二固定件为带孔的角钢,将阴极线上下端分别串联固定;所述第一固定件与阴极吊挂装置通过螺栓连接或焊接。

作为优选:所述的除尘器顶部椎体包括烟气出口锥段、保温桶和固定支座,保温桶及固定支座与烟气出口锥段焊接;除尘器顶部椎体内设置有喷淋管、阴极吊挂装置,阴极吊挂装置与保温桶连接;烟气出口锥段上设置有人孔门及泄爆阀。

作为优选:所述除尘器底座上设置有进气烟道、泄爆阀和人孔,除尘器底座内设置有气流均布板、挡水椎板、挡水斜板和排水管,所述进气烟道从除尘器底座外部水平进入,并在挡水斜板中部转折90°垂直进入底部支撑内部;挡水椎板设置在进气烟道上部,所述气流均布板设置在挡水斜板和挡水椎板上方,所述排水管设置在挡水斜板下方。

作为优选:所述除尘器侧壁为加强支撑板,除尘器底座顶部设置有与阳极板配对的法兰及密封件。

如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除尘器便于安装和运输,可以将传统的十大安装步骤简化为土建基础浇筑、除尘器底座、带阴极线的阳极板模组、除尘器顶部椎体四大步骤,通过吊装及法兰连接,降低安装周期;同时多个独立的蜂窝状阳极板子模组,即作支撑板,又作为烟气通道,且烟气通道损坏时,仅需局部更换,降低了维护费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除尘器顶部椎体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除尘器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带阴极线的阳极板模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阳极板模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阳极板子模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阴极线的安装结构示意图。

零件标号说明:

1 除尘器顶部椎体

11 烟气出口锥段

12 保温桶

13 法兰

14 喷淋管

15 阴极吊挂装置

2 阳极板模组

21 外侧管段

22、23 连接盘

24 烟气流通通道

3 除尘器底座

31 进气烟道

32 支撑侧壁

33 气流均布板

34 挡水椎板

35 挡水斜板

36 排水管

37 法兰

4 阴极线

41 第一固定件

42 第二固定件

51 泄爆阀

52 人孔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由特定的具体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熟悉此技术的人士可由本说明书所揭露的内容轻易地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其他优点及功效。

实施例1

如图1至图3所示,一种便于安装的湿式电除尘器,包括上下依次设置的除尘器顶部椎体1、带阴极线4的阳极板模组2、除尘器底座3三个模块,阳极板模组2上端与除尘器顶部椎体1连接,阳极板模组2下端与除尘器底座3连接,形成分段式组合结构,在设计和安装过程中,可以先将三个模块各自组装好,再进行对接,三个模块之间可采用螺栓、焊接或其他紧固方式进行连接,优选采用可拆卸式连接,以便进行部件更换或维修,降低成本。

进一步地参见图2,阳极板模组2上下端均布置有钢制对接法兰,除尘器顶部椎体1底部和除尘器底座3顶部也设置有连接法兰13、37,阳极板模组2上端与除尘器顶部椎体1底部通过法兰连接;阳极板模组2下端与除尘器底座3顶部通过法兰连接。该结构使三部分之间形成模块式连接结构。

为了便于阳极板模组2的运送和组装,阳极板模组2由多个独立的子模组组成,每个子模组内设置有烟气流通通道24,每个通道24内对应安装有阴极线4。

在一个实施方式中,阳极板模组2可由竖向分布的多个子模组构成,在另一个实施方式中,阳极板模组2由沿周向分布的多个子模组连接而成,子模组的上下端设置有带孔的连接盘22、23,每个子模组的上下端通过连接盘22、23分别与除尘器顶部椎体1和除尘器底座3连接,所有的子模组组合成圆柱状,可以通过焊接或其他方式连接形成整个阳极板模组2,如图5和图6所示。该结构可以实现单个子模组的安装和拆卸,便于维修和更换,并且子模组都是直接连在除尘器底座3与除尘器顶部椎体1之间的,拆卸时不会影响整个阳极板模组2,操作方便。将阳极板模组2设置成多个子模组还便于运输,降低装配难度。

进一步地,本例中,阳极板模组2由4个相互独立的90°扇形段阳极板子模组焊接而成,阳极板子模组烟气流通通道24为六边形多孔结构,在对应的阳极板通道24内,安装阴极线4(阴极放电极),阳极板子模组的上下端的钢制连接盘22、23构成对接法兰;90°扇形段阳极板子模组外侧管段21为加厚的支撑壁板,支撑壁板连接在上下连接盘22、23之间,起到支撑和保护的作用,阳极板模组2采用高强度钢。其他实施方式中,阳极板模组2可由2-10个子模组构成。

如图4和图7所示,阴极线4穿过阳极板模组2的通道24,阴极线4上下端分别连接在第一固定件41和第二固定件42上,第一固定件41与除尘器顶部椎体1内的阴极吊挂装置15连接。第一固定件41将阴极线4上端串联固定,第二固定件42将阴极线4下端串联固定。本例中,所述第一固定件41与阴极吊挂装置15通过螺栓连接或焊接,第一固定件41和第二固定件42优选为带孔的角钢。传统的阴极线安装,需要将除尘器壳体、阳极板、阴极吊挂安装完毕后,工人进入设备内部,将阴极线插入通道内一根根的连接,增加了安装时间及人工成本。而采用本除尘器的结构,在吊装阳极板模组之前就可以将阴极线安装好,具体地,将阳极板子模组组装成阳极板模组后,将阳极板模组横向放置,阴极线在水平方向进行穿设,穿设完成后将阴极线两端分别通过角钢串接固定,最后才将带阴极线的阳极板模组整体吊装到除尘器底座上通过法兰对接,第一固定件41通过紧固件与阴极吊挂装置15连接,吊装过程中阴极线上端的角钢(第一固定件41)可防止阴极线掉落。上述结构,简化了阴极线的安装,大大缩短了安装时间。

如图1和图2所示,除尘器顶部椎体1包括烟气出口锥段11、保温桶12和固定支座,保温桶12及固定支座与烟气出口锥段11焊接;除尘器顶部椎体1内设置有喷淋管14、阴极吊挂装置15,阴极吊挂装置15通过螺栓与保温桶12连接;烟气出口锥段11上设置有人孔52及泄爆阀51。

如图1和图3所示,除尘器底座3上设置有进气烟道31、泄爆阀51和人孔52,除尘器底座3内设置有气流均布板33、挡水椎板34、挡水斜板35和排水管36,进气烟道31从除尘器底座3外部水平进入,并在挡水斜板35中部转折90°垂直进入底部支撑内部;挡水椎板34设置在进气烟道31上部,挡水椎板34上开有一定数量的小孔,两层气流均布板33设置在挡水斜板35和挡水椎板34上方,气流均布板33的开孔率在40~60%之间,排水管36设置在挡水斜板35下方。除尘器底座3的支撑侧壁32采用加厚支撑壁板,除尘器底座3顶部设置有与阳极板配对的钢制法兰37及密封件。

整个湿式电除尘器由3个模块拼接而成,其中除尘器底座3与混凝土地基相连接,带阴极线4的阳极板模组2通过底部法兰与除尘器底座3连接,并通过顶部法兰与除尘器顶部椎体1相连接,最后,将阴极线4与阴极吊挂装置15通过螺栓或焊接连接起来。

该除尘器便于安装和运输,将除尘器设置成模块化的方式,维修更换方便,具体体现在:在工厂内对设备本体预组装,校核加工精度;之后将主要零部件拆成汽车可以运输的大小,到施工现场重新组装并完成湿式电除尘器整体安装。除尘器内部阳极板(易损件)受损时,可通过吊装将受损子模块(阳极板分为四个子模块)更换,维修方便且降低维护成本。

任何熟悉此技术的人士皆可在不违背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及范畴下,对上述实施例进行修饰或改变。因此,举凡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在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精神与技术思想下所完成的一切等效修饰或改变,仍应由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所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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