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闭筛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19540发布日期:2019-03-27 11:46阅读:189来源:国知局
密闭筛分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筛分系统技术领域,具体为密闭筛分系统。



背景技术:

碎散物料通过一层或数层筛面被分为不同粒级的过程称为筛分。筛分机是利用散粒物料与筛面的相对运动,使部分颗粒透过筛孔,将砂、砾石、碎石等物料按颗粒大小分成不同级别的振动筛分机械设备。筛分机筛分过程一般是连续的,筛分原料给到筛分机械(简称筛子)上之后,小于筛孔尺寸的物料透过筛孔,称为筛下产物;大于筛孔尺寸的物料从筛面上不断排出,称为筛上产物。筛分的颗粒级别取决于筛面,筛面分篦栅、板筛和网筛三种。篦栅适用于筛分大颗粒物料,板筛适用于筛分中等颗粒筛分机,网筛适合于筛分潮湿的物料,网筛的优点是有效面积较大。筛分机原理分为,滚动筛分和振动筛分。其原理是原料通过筛分机械上之后,大量粒度大小不同、粗细混杂的碎散物料进入筛面后,细的原料则通过筛子进入下一层底板上,留在这一层筛面的粗的原料通过运动的惯性经过出料口离开筛分器,筛孔不易堵塞,减少了物料堵塞筛孔的现象,筛分效率高,生产效率高,构造简单,重量较轻,耗电少。在筛分机的生产中,目前还没有一种密闭筛分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正是针对以上问题,提供一种密闭筛分系统。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密闭筛分系统,包括支架、料仓、除杂机、提升机、除尘管道、液筒筛、旋风收集器、布袋除尘器、罗茨风机,其特征在于支架位于整个系统的最底部,系统左侧上方设置一个料仓,与支架连接,料仓的底部设置一个除杂机,料仓的右侧设置一个提升机,提升机的前侧设置一个布袋除尘器,与布袋除尘器连接的部位有一个罗茨风机,除杂机的右侧设置一个除尘管道,与除杂机连接,除尘管道的下方设置一个液筒筛,除尘管道的右下方连接处有一个旋风收集器。支架与料仓采用固定连接,提升机通过改变势能进行原料运输,除尘管道与旋风收集器通过固定螺栓连接在一起,液筒筛通过支架固定支撑,液筒筛呈坡向布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架支撑固定整个系统,提高了密闭筛分系统的稳定性,保障了系统运作的安全性,罗茨风机主要用于将原料吸到料仓,料仓底部的卸料器将原料输送至除杂机,料仓还起到一定缓存原料的作用,除杂机对原料进行去除杂物工作,除杂后的物料进入提升机料仓,提升机通过改变势能将物料传输至布袋除尘器,同时将除尘后的原料运输到液筒筛,进行筛分工作,筛分后的原料装袋,旋风收集器使含尘气流作旋转运动,借助离心力将除尘管道中的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并收集于器体内,充分体现了本系统的密闭性,提高了系统的工作效率,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制造成本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牢固耐用,且各构件连接灵活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正面结构示意图,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结构示意图,其中:

1—支架,2—料仓,3—除杂机,4—提升机,5—除尘管道,6—液筒筛,7—旋风收集器,8—布袋除尘器,9—罗茨风机。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密闭筛分系统,包括支架1、料仓2、除杂机3、提升机4、除尘管道5、液筒筛6、旋风收集器7、布袋除尘器8、罗茨风机9,其特征在于支架1位于整个系统的最底部,系统左侧上方设置一个料仓2,与支架1连接,料仓2的底部设置一个除杂机3,料仓2的右侧设置一个提升机4,提升机4的前侧设置一个布袋除尘器8,与布袋除尘器8连接的部位有一个罗茨风机9,除杂机3的右侧设置一个除尘管道5,与除杂机3连接,除尘管道5的下方设置一个液筒筛6,除尘管道5的右下方连接处有一个旋风收集器7。支架1与料仓2采用固定连接,提升机4通过改变势能进行原料运输,除尘管道5与旋风收集器7通过固定螺栓连接在一起,液筒筛6通过支架1固定支撑,液筒筛6呈坡向布置。

本实用新型通过支架1支撑固定整个系统,提高了密闭筛分系统的稳定性,保障了系统运作的安全性,罗茨风机9主要用于将原料吸到料仓2,料仓2底部的卸料器将原料输送至除杂机3,料仓2还起到一定缓存原料的作用,除杂机3对原料进行去除杂物工作,除杂后的物料进入提升机料仓,提升机4通过改变势能将物料传输至布袋除尘器8,同时将除尘后的原料运输到液筒筛6,进行筛分工作,筛分后的原料装袋,旋风收集器7使含尘气流作旋转运动,借助离心力将除尘管道5中的尘粒从气流中分离并收集于器体内,充分体现了本系统的密闭性,提高了系统的工作效率,从而提高了生产效率,本实用新型还具有制造成本低、结构简单、操作方便、牢固耐用,且各构件连接灵活的特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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