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212090阅读:808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采用捣固焦炉对生物质成型料进行提质的工艺。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能源需求量的迅速增长、及传统化石燃料的日益枯竭,煤炭作为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的主体地位在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根本性改变。目前,对于煤炭的利用多以燃烧为主,而煤炭在燃烧过程中会排放大量的粉尘、一氧化碳、硫或氮的氧化物等污染物,致使生态环境持续恶化,造成了日渐严重的环境问题。因此,开发洁净的可再生能源已然成为解决能源危机和环境污染的重要途径。

生物质能是绿色植物将太阳能转化为化学能而贮存在生物质内部的能量,即以生物质为载体的能量形式,它直接或间接地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可转化为常规的固态、液态和气态燃料,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同时也是唯一一种可再生的碳源。并且,生物质能还具有能源替代、减排环保和促进农村经济等多重功能,因此,从能源安全和环境保护出发,对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当前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战略重点。

然而,由于生物质能原料的结构疏松、分布分散、占用空间大,作为燃料存在能量密度小、直接燃烧的热效率低、运输和储存成本高等问题,导致难以规模化高效利用,经济效益较差,成为制约生物质转化为商品能 源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研发的生物质固化成型技术改变了传统的生物质能利用方式,将松散的生物质转化为高密度的成型燃料,直接燃烧或用作气化、液化原料,成为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一种有效途径,也是替代常规能源的有效方法。但目前尚不具备使生物质燃料大规模工业化应用的设备,由此限制了生物质的开发利用。

捣固焦炉是煤的焦化工艺中使用的大型化设备,其占地面积广,投资基建费用大。煤焦化是以煤为原料经高温干馏生产焦炭,同时获得煤气、煤焦油并回收其它化工产品的一种煤转化工艺,其焦炭产品主要是冶金焦或化工焦。由于工业上对这类焦炭的品质要求很高,使得生产冶金焦或化工焦所采用的煤原料主要是焦煤、1/3焦煤、气煤、肥煤、瘦煤、贫瘦煤等煤种,属于中变质烟煤,但是近年来煤炭资源的短缺,特别是用于焦化工业的中高品质煤原料的减少,使得焦化行业的原料成本与日俱增,加之近几年钢铁、冶金等大量需要冶金焦或化工焦的行业的衰退,导致焦炭产品的需求量减少、价格下滑,从而迫使焦化厂急剧缩减焦炭产量,由此带来的后果是捣固焦炉停止运行,而一旦焦炉停用便会报废,那么为了保护斥巨资投建的捣固焦炉设备,就不得不在最低程度内维持焦炉的运行,这样不仅降低了捣固焦炉的利用度,还会造成焦化行业的产能过剩。因此,如何拯救濒临负增长的焦化产业,提高捣固焦炉的利用度,解决焦化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已成为当前遏制焦化行业发展的瓶颈。

综上所述,在目前的形势下如何能够将捣固焦炉应用于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领域,以使上述两方面的问题都得以迎刃而解,是困扰本领域技术人员的一个技术难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无法实现生物质能大规模应用的缺陷及现有的捣固焦炉利用度低的问题,进而提供一种采用捣固焦炉对生物质成型料进行提质的工艺。

为此,本发明实现上述目的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将生物质原料打包成捆,形成捆状料;

(2)在20-100℃、5-40mpa的条件下将所述捆状料压制成型,制得生物质成型料;

(3)对所述生物质成型料进行提质处理,控制提质温度为850-950℃、提质时间不小于16小时,收集溢出的粗煤气、焦油,同时得到焦炭。

所述生物质原料的含水量不大于20wt%。

所述生物质原料为秸秆和/或木质废弃物。

所述捆状料的体积不小于0.5m3

所述压制的条件下力为50-70℃、15-25mpa。

所述生物质成型料与所述捆状料的密度之比为(2-4):1。

所述提质处理是在捣固焦炉中进行的。

本发明采用液压设备对上述捆状料进行压制处理,根据所使用的模具的形状和尺寸的不同,能够制得具有任意形状和尺寸的成型料。优选地,本发明制得的生物质成型料的形状和尺寸与捣固焦炉的炭化室相匹配。

本发明的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优点:

本发明提供的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充分利用高温干馏能使生物 质中的有机物转换成油气、且残余物可用作化工焦的特性,通过直接将生物质原料打包成捆、再在特定条件下压制成型,一方面确保生物质原料能够推入捣固焦炉中进行提质处理,另一方面还使得生物质干馏后的固体产物不易粉化,易于捣固焦炉的推焦,从而获得一定可观量的粗煤气、焦油、残炭。可见,本发明的提质工艺不仅能够降低油气和焦炭产品的原料成本,还可有效实现生物质的资源化利用,使得本发明的工艺既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又有一定的社会效益。本发明的生物质提质工艺既解决了现有技术因不存在大规模的工业化设备而使生物质应用受限的问题,又克服了现有的捣固焦炉利用度低、提质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发明的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发明不同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结合。

在下述实施例中,wt%表示质量百分含量,“kg/t成型料”指每吨成型料得到的产品的千克数,“nm3/t成型料”指每吨成型料得到的粗煤气的体积换算成0℃、1个标准大气压下的立方米数。

实施例1

本实施例所述的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将100kg、含水量为18wt%的秸秆打包成捆,得到体积为0.5m3的长方体状捆状料;

(2)在50℃、15mpa的条件下将捆状料压制成型,即得生物质成型料,该生物质成型料与捆状料的密度之比为2:1;

(3)将所述生物质成型料推入捣固焦炉中进行提质处理,控制提质温度为850℃,提质时间为16小时,收集溢出的粗煤气、焦油,同时得到焦炭。

本实施例得到的粗煤气的量为330nm3/t成型料,焦油的量为25kg/t成型料,焦炭的量为280kg/t成型料,以质量计,其中焦炭中的固体碳含量不小于50%、挥发分含量不大于6%,焦炭筛分后粒径在40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10%,粒径在25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20%。

实施例2

本实施例所述的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将110kg、含水量为20wt%的秸秆打包成捆,得到体积为0.5m3的长方体状捆状料;

(2)在60℃、25mpa的条件下将捆状料压制成型,即得生物质成型料,该生物质成型料与捆状料的密度之比为3:1;

(3)将所述生物质成型料推入捣固焦炉中进行提质处理,控制提质温度为900℃,提质时间为18小时,收集溢出的粗煤气、焦油,同时得到焦炭。

本实施例得到的粗煤气的量为335nm3/t成型料,焦油的量为24kg/t成型料,焦炭的量为280kg/t成型料,以质量计,其中焦炭中的固体碳含量不小于50%、挥发分含量不大于6%,焦炭筛分后粒径在40mm以上的颗 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10%,粒径在25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20%。

实施例3

本实施例所述的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将90kg、含水量为16wt%的秸秆打包成捆,得到体积为0.5m3的长方体状捆状料;

(2)在70℃、15mpa的条件下将捆状料压制成型,即得生物质成型料,该生物质成型料与捆状料的密度之比为2:1;

(3)将所述生物质成型料推入捣固焦炉中进行提质处理,控制提质温度为950℃,提质时间为16小时,收集溢出的粗煤气、焦油,同时得到焦炭。

本实施例得到的粗煤气的量为340nm3/t成型料,焦油的量为22kg/t成型料,焦炭的量为282kg/t成型料,以质量计,其中焦炭中的固体碳含量不小于50%、挥发分含量不大于6%,焦炭筛分后粒径在40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10%,粒径在25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20%。

实施例4

本实施例所述的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将100kg、含水量为18wt%的秸秆打包成捆,得到体积为0.5m3的长方体状捆状料;

(2)在20℃、20mpa的条件下将捆状料压制成型,即得生物质成型料,该生物质成型料与捆状料的密度之比为2.5:1;

(3)将所述生物质成型料推入捣固焦炉中进行提质处理,控制提质温度为850℃,提质时间为20小时,收集溢出的粗煤气、焦油,同时得到焦炭。

本实施例得到的粗煤气的量为330nm3/t成型料,焦油的量为25kg/t成型料,焦炭的量为280kg/t成型料,以质量计,其中焦炭中的固体碳含量不小于50%、挥发分含量不大于6%,焦炭筛分后粒径在40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10%,粒径在25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20%。

实施例5

本实施例所述的生物质成型料的提质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1)将110kg、含水量为20wt%的秸秆打包成捆,得到体积为0.5m3的长方体状捆状料;

(2)在100℃、30mpa的条件下将捆状料压制成型,即得生物质成型料,该生物质成型料与捆状料的密度之比为4:1;

(3)将所述生物质成型料推入捣固焦炉中进行提质处理,控制提质温度为900℃,提质时间为16小时,收集溢出的粗煤气、焦油,同时得到焦炭。

本实施例得到的粗煤气的量为325nm3/t成型料,焦油的量为23kg/t成型料,焦炭的量为270kg/t成型料,以质量计,其中焦炭中的固体碳含量不小于50%、挥发分含量不大于6%,焦炭筛分后粒径在40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10%,粒径在25mm以上的颗粒总质量为焦炭总质量的20%。

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对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由此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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