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进气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06134阅读:181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发动机进气管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摩托车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连接在化油器与摩托车发动机之间的进气管。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摩托车发动机的燃油气体来自于化油器,其传输通道为连接在化油器出口与发动机油气进口之间的进气管。目前在V型双缸发动机摩托车上常用的进气管为星型三通进气管,该种进气管由进气主管及两歧管组成,进气主管及歧管内壁联接过渡处为平滑过渡,即过渡处圆弧半径大,混合油气在进气主管内的直行距离短(4mm以下);而且,两歧管联接过渡处的圆弧半径小(小于20mm),油气碰撞到该处时几乎没有正面反射,而是反射到歧管的出口方向,因此从化油器进入的油气在进气主管及歧管内几乎在不受阻力的情况下进入发动机的燃烧室,过速的油气经常造成淹缸,即将火花塞淹死(灭)。另外,还会因此使发动机燃烧不充分,增大油耗,使发动机排放指标降低。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克服传统摩托车V型双缸发动机进气管的不足,通过对其内腔结构进行改进,提供一种能使混合油气以最佳速度和浓度进入发动机燃烧室的发动机进气管。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它包括进气主管及歧管,两歧管联接在进气主管的两侧,它们组成星形结构使三管内腔相通,其结构特征在于所述进气主管与歧管内壁过渡处为相贯连接过渡,且混合油气进口下方的所述进气主管内壁圆柱段长度L在5mm~15mm之间。
所述星形结构中两歧管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可为平滑过渡,过渡处圆弧半径R在30mm~60mm之间。
所述星形结构中两歧管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也可为倒角过渡。
本实用新型中进气主管与歧管内壁过渡处为相贯连接过渡(即减小该过渡处的圆弧半径,或者直接为尖角过渡),在各管的规格不变的情况下,使混合油气进口下方的所述进气主管内壁圆柱段长度L在5mm~15mm之间,可相应增大混合油气在进气主管内的直行距离,并且使两歧管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为较大圆弧过渡或倒角过渡,即增大油气在该处的碰撞机会,当油气碰撞到该处时大部分将被反射回去,与相向而来的油气进一步发生碰撞后再朝歧管出口方向喷出,因此混合油气在进气管能得到最佳的速度和浓度调节,使进入发动机燃烧室的油气处于最佳空燃比状态。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内腔结构形状更加合理,混合油气在其中能得到最佳的速度和浓度调节,从而有效避免淹缸现象的发生,降低油耗,使发动机排放指标达到最佳。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双点划线部分表示化油器);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双点划线部分表示化油器)。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由进气主管1及歧管2组成,两歧管2联接在进气主管1的两侧,它们组成星形结构使三管内腔相通,其结构特征在于所述进气主管1与歧管2内壁过渡处为相贯连接过渡,且混合油气进口3下方的所述进气主管1内壁圆柱段长度L在5mm~15mm之间。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1,图中两歧管2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为平滑过渡,过渡处圆弧半径R在30mm~60mm之间。
图2示出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2,图中两歧管2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为倒角过渡,使该处形成正对混合油气进口3的一个平面。
当油气碰撞到两歧管2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时,由于该处为大半径圆弧面或平面,油气接触到该处后大部分将被反射回去,与相向而来的油气进一步发生碰撞后再朝歧管2出口方向喷出,从而进一步调节混合油气在进气管中的速度和浓度,使其处于最佳燃烧状态。
权利要求1.一种发动机进气管,包括进气主管(1)及歧管(2),两歧管(2)联接在进气主管(1)的两侧,它们组成星形结构使三管内腔相通,其特征在于所述进气主管(1)与歧管(2)内壁过渡处为相贯连接过渡,且混合油气进口(3)下方的所述进气主管(1)内壁圆柱段长度L在5mm~15mm之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星形结构中两歧管(2)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为平滑过渡,过渡处圆弧半径R在30mm~60mm之间。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动机进气管,其特征在于所述星形结构中两歧管(2)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为倒角过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发动机进气管,由进气主管1及歧管2组成,两歧管2联接在进气主管1的两侧,它们组成星形结构使三管内腔相通,其结构特征在于所述进气主管1与歧管2内壁过渡处为相贯连接过渡,且混合油气进口3下方的所述进气主管1内壁圆柱段长度L在5mm~15mm之间。两歧管2内壁联接的底部过渡处可为平滑过渡,过渡处圆弧半径R在30mm~60mm之间,也可为倒角过渡。本实用新型内腔结构形状更加合理,混合油气在其中能得到最佳的速度和浓度调节,从而有效避免淹缸现象的发生,降低油耗,使发动机排放指标达到最佳。
文档编号F02D9/02GK2707978SQ20042006009
公开日2005年7月6日 申请日期2004年7月2日 优先权日2004年7月2日
发明者尹明善, 郝廷木 申请人:重庆力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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