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电镀设备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应用于五金件电镀的设备。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企业流程化、腐蚀会造成各行各业,包括冶金,化工,矿山,交通机械,农业,海洋开发和基础设施等的材料和能源的消耗以及设备的失效,而且还会进一步引起环境污染,爆炸以及人员伤亡等重大问题。据美国、日本、加拿大等国公布的报告,每年仅因腐蚀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大约占了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4% ,腐蚀生锈的钢铁约占年产量的20%。而在我国,每年金属腐蚀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4% ,腐蚀损失甚至超过了火灾、风灾和地震造成损失的总和。如此惊人的损耗,刺激着市场对防腐涂料需求的增长。因此如何更好地做好腐蚀的防护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经济意义。
化学镀是一种新型的金属表面处理技术,该技术以其工艺简便、节能、环保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化学镀使用范围很广,镀金层均匀、装饰性好。在防护性能方面,能提高产品的耐蚀性和使用寿命;在功能性方面,能提高加工件的耐磨导电性、润滑性能等特殊功能,因而成为全世界表面处理技术的一个发展。
目前的化学镀的设备一般都是将镀件挂在挂架上,然后放在电镀池中进行化学镀。但是,在化学镀镍时,由于镀件不灵活,因而镀件件与挂架的挂钩始终处于接触状态,接触部位无法镀好镍层。尽管挂架在水平方向前后移动,也解决不了接触部位的黑斑、气泡和脱皮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应用于五金件电镀的设备,本实用新型支架通过驱动机构的作用,能够实现上下运动,同时通过支架与支杆架的配合能够带动支杆架上下运动,从而实现挂架的上下运动。从而能够使得五金件工件能频繁地脱离挂架的挂钩,其与挂钩接触部位就能镀上镍层,能够有效解决接触部位的黑斑、气泡和脱皮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应用于五金件电镀的设备,包括镀槽,其特征在于,所述镀槽的上方两侧对称设有驱动机构,所述驱动机构连接有支架;所述镀槽的下方两侧对称设有气体发生装置,所述气体发生装置连接有进气管,所述进气管连接有导气板,所述导气板设于所述镀槽内部两侧;还包括支杆架,所述支杆架上对称连接有挂架,所述支杆架与支架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的上表面对侧设有防滑块,能够实现支架与支杆架稳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挂架对侧设有挂钩,用于挂设镀件。
进一步的,所述导气板倾斜设置于所述镀槽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气体发生装置内部设有滤网部,保证通入洁净的气流,保证电镀质量。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为“L”字型支架,实现一端与驱动机构连接,一端提供支撑的平面。
本实用新型中,支架通过驱动机构的作用,能够实现上下运动,同时通过支架与支杆架的配合能够带动支杆架上下运动,从而实现挂架的上下运动。从而能够使得五金件工件能频繁地脱离挂架的挂钩,其与挂钩接触部位就能镀上镍层。通过气体发生装置与导气板的配合作用,能够使镀液流体均匀地由下向上流,在挂架上下运动的过程中使得五金件与挂钩接触处处于时接触非接触状态,实现镀件能频繁地脱离挂钩,其与挂钩部接触部位就能镀上镍层,能够有效解决接触部位的黑斑、气泡和脱皮的问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1
一种应用于五金件电镀的设备,包括镀槽1,其特征在于,所述镀槽的上方两侧对称设有驱动机构2,所述驱动机构连接有支架21;所述镀槽的下方两侧对称设有气体发生装置3,所述气体发生装置连接有进气管31,所述进气管连接有导气板32,所述导气板设于所述镀槽内部两侧;还包括支杆架4,所述支杆架上对称连接有挂架5,所述支杆架与支架配合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的上表面对侧设有防滑块22,能够实现支架与支杆架稳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挂架对侧设有挂钩51,用于挂设镀件。
进一步的,所述导气板倾斜设置于所述镀槽内部,所述导气板表面对称设有导气孔321。
进一步的,所述气体发生装置内部设有滤网部33,保证通入洁净的气流,保证电镀质量。
进一步的,所述支架为“L”字型支架,实现一端与驱动机构连接,一端提供支撑的平面。
本实用新型中,支架通过驱动机构的作用,能够实现上下运动,同时通过支架与支杆架的配合能够带动支杆架上下运动,从而实现挂架的上下运动。从而能够使得五金件工件能频繁地脱离挂架的挂钩,其与挂钩接触部位就能镀上镍层。通过气体发生装置与导气板的配合作用,能够使镀液流体均匀地由下向上流,在挂架上下运动的过程中使得五金件与挂钩接触处处于时接触非接触状态,实现镀件能频繁地脱离挂钩,其与挂钩部接触部位就能镀上镍层,能够有效解决接触部位的黑斑、气泡和脱皮的问题。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需注意的是,本实用新型中所未详细描述的技术特征,均可以通过任一现有技术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