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298456阅读:264来源:国知局
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在拟建基坑内至少包括一个塔楼区域,在拟建基坑的塔楼区域外侧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通过该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通过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使得整个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前塔楼区域的基坑得以穿插施工,客观上缩短了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的施工在关键路线上占用的时间,并将非塔楼区域的大面积地下室与塔楼区域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从而使原先的大部分占据施工工期关键线路的工作转化为施工工期中的非关键工作,实现加快进度的目的。
【专利说明】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属建筑施工领域,属于施工技术,主要涉及加快施工进度的施工结构,应用于地下室面积较大、深度较深、地上有一幢或多幢塔楼形式的建筑。
【背景技术】
[0002]目前,针对大底盘多塔建筑的施工,常规施工方法是:先施工工程桩及整个地下室的基坑围护结构,待上述工作全部完成后进行基坑开挖及地下室施工,待基坑全部完成和地下室全部施工完毕后再进行地上结构的施工。
[0003]采用上述方法施工,对施工总工期控制存在如下不足:
[0004]I)基坑开挖与桩基、围护结构施工之间不能交叉流水作业,基坑开挖必须待工程桩及地下室围护结构全部施工完成后方可进行;
[0005]2)整个地下室同步施工,由于基坑面积大,一方面将造成支撑结构形式及施工做法复杂,造成施工及拆除工期冗长;另一方面,也因为基坑面积大、工作量多,造成施工工期长;
[0006]3)地下室上部的塔楼无法与地下室施工形成交叉流水作业,需待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地上塔楼施工,造成塔楼施工起始日期滞后,从而造成整个建设工程的工期延长。
实用新型内容
[0007]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通过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使得整个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前塔楼区域的基坑得以穿插施工,客观上缩短了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的施工在关键路线上占用的时间,并将非塔楼区域的大面积地下室与塔楼区域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从而使原先的大部分占据施工工期关键线路的工作转化为施工工期中的非关键工作,实现加快进度的目的。
[0008]为了达到上述的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0009]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在拟建基坑内至少包括一个塔楼区域,在拟建基坑的塔楼区域外侧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通过该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域。
[0010]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针对大底盘结构地下室面积较大,无论其基坑施工还是基坑地下室结构施工由于工作量巨大,施工周期都会相应较长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最主要的目的是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加快塔楼区域的施工进度,解决了大底盘多塔结构地下室施工时间冗长影响整个工程施工进度的问题,通过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使得整个(包括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域)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前塔楼区域的基坑得以穿插施工,客观上缩短了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的施工在关键路线上占用的时间,并将非塔楼区域的大面积地下室的施工与塔楼区域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从而使原先的大部分占据施工工期关键线路的工作转化为施工工期中的非关键工作,实现加快工程整体进度的目的。
[0011]此外,通过在拟建基坑内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以加设塔楼区域基坑,由于塔楼区域的基坑面积比较小,因此,有效减少了塔楼区域地下室的工作量,并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塔楼区域基坑的支撑方式,如此可以大大加快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施工进度。并且塔楼区域上部结构无需等到所有地下室全部完成再施工,仅需塔楼区域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完成即可,非塔楼区域的地下室(上部结构)可穿插于塔楼区域的上部建筑施工工期之中,不再占用施工关键线路,从而使施工工期大大节约。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2]本实用新型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由以下的实施例及附图给出。
[0013]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的步骤I的结构示意图(同时也是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0014]图2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的步骤2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的步骤3的结构示意图;
[0016]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的步骤4的结构示意图。
[0017]图中,1-非塔楼区域,11-非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塔楼区域,21-塔楼区域围护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0018]以下将对本实用新型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作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0019]下面将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更详细的描述,其中表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应该理解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修改在此描述的本实用新型而仍然实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因此,下列描述应当被理解为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广泛知道,而并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0]为了清楚,不描述实际实施例的全部特征。在下列描述中,不详细描述公知的功能和结构,因为它们会使本实用新型由于不必要的细节而混乱。应当认为在任何实际实施例的开发中,必须作出大量实施细节以实现开发者的特定目标,例如按照有关系统或有关商业的限制,由一个实施例改变为另一个实施例。另外,应当认为这种开发工作可能是复杂和耗费时间的,但是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仅仅是常规工作。
[0021]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特征更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的说明。需说明的是,附图均采用非常简化的形式且均使用非精准的比率,仅用以方便、明晰地辅助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目的。
[0022]请结合参阅图1至图4,本实施还提供了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在拟建基坑内至少包括一个塔楼区域2,在拟建基坑的塔楼区域外侧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1,通过该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1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2和非塔楼区域I。通过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1,使得整个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前塔楼区域的基坑得以穿插施工,客观上缩短了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的施工在关键路线上占用的时间,并将非塔楼区域I的大面积地下室的施工与塔楼区域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从而使原先的大部分占据施工工期关键线路的工作转化为施工工期中的非关键工作,实现加快进度的目的。[0023]请参阅图2至图4,这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采用如上所述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包括如下步骤:
[0024]步骤I,请重点参阅图1,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2和非塔楼区域I。
[0025]步骤2,请重点参阅图2,在塔楼区域2外侧增加设置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1即基坑围护结构21的施工,并进行塔楼区域2内的工程桩施工。
[0026]步骤3,请重点参阅图3,当塔楼区域2的工程桩及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1施工完成后,进行塔楼区域2的基坑及地下室施工,与此同时,穿插进行非塔楼区域I的工程桩和非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11施工。由此,可以在整个(包括塔楼区域2和非塔楼区域I)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前,塔楼区域2的基坑得以穿插施工,客观上大大缩短了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的施工在关键路线上占用的时间,从而有效节约了施工工期。
[0027]步骤4,请重点参阅图4,塔楼区域2的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完成后,塔楼区域2进行上部结构施工,与此同时,非塔楼区域I在非塔楼区域I的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完成且塔楼区域2地下一层楼板施工完成后,进行非塔楼区域I的基坑及地下室结构施工。通过在拟建基坑内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21,由于塔楼区域2的基坑面积比较小,因此,有效减少了塔楼区域2地下室的工作量,并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塔楼区域2基坑的支撑方式,如此可以大大加快塔楼区域2的基坑及地下室施工进度。并且塔楼区域2上部结构无需等到所有地下室全部完成再施工,仅需塔楼区域2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完成即可,非塔楼区域I的地下室(上部结构)可穿插于塔楼区域2的上部建筑施工工期之中,不再占用施工关键线路,从而使施工工期大大节约。
[0028]较佳的,在本实施例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中,所述步骤4中,非塔楼区域I的基坑施工采用逆作法施工或者顺作法施工。
[0029]较佳的,在本实施例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中,所述步骤4中,所述非塔楼区域I的基坑施工采用顺作法施工时,需要在塔楼区域2的地下一层楼板面采取换撑措施。
[0030]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方法,针对大底盘结构地下室面积较大,无论其基坑施工还是基坑地下室结构施工由于工作量巨大,施工周期都会相应较长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最主要的目的是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法加快塔楼区域的施工进度,解决了大底盘多塔结构地下室施工时间冗长的问题,通过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使得整个(包括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域)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施工完毕前塔楼区域的基坑得以穿插施工,客观上缩短了工程桩及基坑围护结构的施工在关键路线上占用的时间,并将非塔楼区域的大面积地下室的施工与塔楼区域2上部结构同时施工,从而使原先的大部分占据施工工期关键线路的工作转化为施工工期中的非关键工作,实现加快进度的目的。
[0031]此外,通过在拟建基坑内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以加设塔楼区域基坑,由于塔楼区域的基坑面积比较小,因此,有效减少了塔楼区域地下室的工作量,并可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塔楼区域基坑的支撑方式,如此可以大大加快塔楼区域的基坑及地下室施工进度。并且塔楼区域上部结构无需等到所有地下室全部完成再施工,仅需塔楼区域基坑及地下室结构完成即可,非塔楼区域的地下室(上部结构)可穿插于塔楼区域的上部建筑施工工期之中,不再占用施工关键线路,从而使施工工期大大节约。
[0032]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实用新型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权利要求】
1.一种大底盘多塔建筑施工结构,在拟建基坑内至少包括一个塔楼区域,其特征在于,在拟建基坑的塔楼区域外侧增设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通过该塔楼区域基坑围护结构将拟建基坑划分为塔楼区域和非塔楼区域。
【文档编号】E02D17/04GK203498867SQ201320613957
【公开日】2014年3月26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29日
【发明者】黄酒华, 牛金龙, 华燕, 陈连禄, 郦华祥, 陈征宇 申请人:浙江宝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建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