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4249阅读:263来源:国知局
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煤层瓦斯气抽采前的水力压裂增透技术,特别是一种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



背景技术:

煤层瓦斯是一种洁净能源,但对煤矿生产而言更是一种灾害源。我国的煤炭赋存地质条件复杂,主要依靠地下开采,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煤层瓦斯含量逐渐增加,煤层瓦斯压力增大,突出的危险性增高,防突难度越来越大。现有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是分别通过运输巷和回风巷内在本煤层中打顺层钻孔进行抽采,对于透气性较差的煤层通常还需在进行水力压裂增透后再行抽采,现有方法多适用于单煤层的压裂增透。目前虽然有一些用于多煤层的增透方法,但不是存在操作方法复杂,就是存在封孔装置或封孔结构复杂的不足,其封孔和压裂时间长,煤层增透成本高。为此,需要对现有技术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该装置结构简单,封孔和压裂操作方便,封孔效率高、效果好,煤层增透成本低。

为实现前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包括设置于裸孔内的套管,裸孔和套管均穿过多个煤层,所述套管上形成有多个分别与多个煤层位置对应的花管段;套管上套装有多个囊袋,囊袋用于套管与煤层两侧的岩层形成囊袋式固井结构,相邻囊袋之间通过连通管连通,多个囊袋中的一个通过注浆管与注浆系统连接;所述套管内可移动的设有与花管段相同的多个滑套,滑套前后两端分别连接有牵引拉索和后拽拉索,牵引拉索穿过滑套前端的换向构件返回,牵引拉索和后拽拉索的自由端位于套管的管口外部;所述套管的花管段前端设有限位结构,滑套由该限位结构限制在终点位置时,滑套由周壁对相应花管段的花管孔形成封堵。

采用前述技术方案的本实用新型,通过套管和多个囊袋形成多段的囊袋式固井结构,以使压裂水管外的各煤层之间的流道被阻断,为逐个进行的煤层压裂创造条件;同时,利用可移动滑套对套管上的其它花管段形成封堵,仅保留待压裂煤层的花管孔畅通的方式,对煤层逐个进行水力压裂,从而以此完成多煤层的分层压裂。其固井结构简单,固井成本低,效率高;且滑套封孔结构简单,煤层压裂成本低。

优选的,所述限位结构由滑套与套管之间的锥度配合结构形成,该锥度配合结构形成在所述花管段。以通过套管上的内锥面限制滑套单向移动位置,并通过锥度配合形成滑套与花管段内壁形成紧密连接,从而对花管孔形成严密封堵。其中,套管可制作成由内向外逐渐增大的结构,以适应与多个滑套的安设;当然套管也可采用逐段组焊在一起的方式形成,在设置滑套后,依次组焊。

优选的,所述限位结构由滑套前端与套管内台阶相抵接形成。以通过台阶对滑套形成单向移动限位,其结构简单,加工方便,套管也可采用逐段组焊在一起的方式形成,在设置滑套后,依次组焊。

优选的,所述滑套外周壁上形成有光滑覆膜层。以减少滑套与套管内壁之间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并确保对花管孔封堵的可靠性。

优选的,所述多个滑套的牵引拉索均通过同一换向构件返回,且该换向构件为圆环形结构。以简化结构,降低压裂装置制造及增透成本。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有益效果是,结构简单、封孔效果好、制造成本低,应用本装置压裂的煤层针对性强,增透效果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1的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1的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中实施例2的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的部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范围之中。

实施例1,参见图1、图2,一种多煤层滑套隔离分层压裂装置,包括设置于裸孔1内的套管2,裸孔1和套管2均穿过多个煤层3,套管2上形成有多个分别与多个煤层3位置对应的花管段2a;套管2上套装有多个囊袋4,囊袋4用于套管2与煤层3两侧的岩层5形成囊袋式固井结构,相邻囊袋4之间通过连通管6连通,多个囊袋4中的一个通过注浆管10与注浆系统连接;所述套管2内可移动的设有与花管段2a相同的多个滑套7,滑套7外周壁上形成有光滑覆膜层,滑套7前后两端分别连接有牵引拉索8和后拽拉索9,牵引拉索8穿过滑套7前端的换向构件12返回,多个滑套7的牵引拉索8均通过同一换向构件12返回,且该换向构件12为圆环形结构;牵引拉索8和后拽拉索9的自由端位于套管2的管口外部;所述套管2的花管段2a前端设有限位结构,滑套7由该限位结构限制在终点位置时,滑套7由周壁对相应花管段2a的花管孔形成封堵。

其中,限位结构由滑套7与套管2之间的锥度配合结构形成。

实施例2,参见图3,所述限位结构由滑套7前端与套管2内台阶相抵接形成。

以上虽然结合了附图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但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也可以意识到对所附权利要求的范围内作出各种变化或修改,这些修改和变化应理解为是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意图之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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