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冲击成孔式竖井开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486020发布日期:2018-09-21 19:49阅读:27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竖井挖掘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冲击成孔式竖井开拓装置。



背景技术:

采矿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着相当重要的地位,矿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和支柱产业,在采矿过程中,由于竖井提升能力大、承受地压性能好、通风阻力小、维护费用少,在大中型矿井中竖井开拓被广泛的采用。现有传统的沉井式竖井开挖装置,挖掘过程中下沉困难,井体容易倾斜,不利于深度较大的竖井开拓,因此有必要设计一种新型竖井开拓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问题,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冲击成孔式竖井开拓装置,包括架设在竖井井口上方的井架和沿竖井内壁设置的若干预制井壁,其特征在于:所述井架上固定有定滑轮,定滑轮上穿过提升钢丝绳,提升钢丝绳外侧端与卷扬机A连接,提升钢丝绳内侧端沿井架内部竖直向下后底部连接冲击锤,最下层预制井壁的下端面周向对称连接三根稳固井壁钢丝绳,三根稳固井壁钢丝绳外侧各连接一个卷扬机B,控制预制井壁沿竖井垂直下方。

所述预制井壁直径为3m、高度为2m,沿竖井深度方向设置的若干预制井壁之间相互套设连接固定,相邻预制井壁之间安装有橡胶圈,防止漏水。

所述预制井壁沿竖井方向设置在最下层的预制井壁为钢制结构,上层预制井壁均为钢筋混凝土材质。

所述冲击锤为上小下大型结构,底部直径为2.8m,重量为20吨,冲击锤底部边缘设有向下突出的锤齿,冲击锤锤身上开设有若干导流槽。

所述竖井井口一侧水平铺设有滑移轨道和操作平台,操作平台可沿滑移轨道移动,方便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查看井下状况。

所述操作平台一侧设有触变泥浆池,用于调配触变泥浆,方便竖井开拓过程中对竖井内岩屑进行冲刷。

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优点:

本实用新型装置结构简单,制作方便,利用冲击锤对竖井进行冲击式开挖掘进,并通过预制井壁的设置,使得竖井内壁垂直度高,掘进深度大,结构更稳定。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装置结构示意图;

其中:1-井架、2-提升钢丝绳、3-卷扬机A、4-稳固井壁钢丝绳、5-卷扬机B、6-导流槽、7-冲击锤、8-预制井壁、9-锤齿、10-滑移轨道、11-操作平台、12-触变泥浆池。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如图1所示,一种冲击成孔式竖井开拓装置,包括架设在竖井井口上方的井架1和沿竖井内壁设置的预制井壁8,井架1上固定有定滑轮,定滑轮上穿过提升钢丝绳2,提升钢丝绳外侧端与卷扬机A3连接,提升钢丝绳内侧端沿井架内部竖直向下后底部连接冲击锤7,最上端预制井壁8的上端面周向对称连接三根稳固井壁钢丝绳4,三根稳固井壁钢丝绳4外侧各连接一个卷扬机B5,控制预制井壁沿竖井垂直下方,

预制井壁8直径为3m、高度为2m,沿竖井深度方向设置的若干预制井壁8之间相互套设连接固定,相邻预制井壁之间安装有橡胶圈,防止漏水。

预制井壁8沿竖井方向设置在最下层的预制井壁为钢制结构,上层预制井壁均为钢筋混凝土材质。

冲击锤7为上小下大型结构,底部直径为2.8m,重量为20吨,冲击锤底部边缘设有向下突出的锤齿9,冲击锤锤身上开设有若干导流槽6。

竖井井口一侧水平铺设有滑移轨道10和操作平台11,操作平台11可沿滑移轨道移动,方便工作人员在平台上查看井下状况。

操作平台11一侧设有触变泥浆池12,用于调配触变泥浆,在竖井冲击过程中触变泥浆池内同步配制触变泥浆并注入井中形成泥浆,冲击下至数米后,放下吊桶将泥浆提升至地面或利用泥浆泵抽至地面。

在待挖掘竖井位置地面依次安装井架1、滑移轨道10、操作平台11、提升钢丝绳2、卷扬机A3,之后悬挂冲击锤7,然后将操作平台10移至井口位置上部,由卷扬机A3牵引提升钢丝绳2使冲击锤7往下往复冲击,冲击锤7底部接有锤齿9,使用强度较大的材质,使冲击力集中,得到较好的破碎效果。在冲击过程中,在触变泥浆池12中配制触变泥浆并通过锤身导流槽6注入井中,待冲击得到一定深度的孔后,利用出渣吊桶将泥浆提升至地面,或可利用泥浆泵将泥浆抽至地面,之后下放预制井壁8,最下端预制井壁为钢制,并且在钢制井壁模型下端面隔120度均匀装设三根稳固井壁钢丝绳4并由地面卷扬机B5控制垂直下放,从而避免了沉井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偏斜。然后,重复以上过程,每往下冲击两米,在井口接上一节预制井壁模型8,并将三根稳固井壁钢丝绳4在卷扬机5的控制下同步下放两米,以此保证井壁垂直下沉,稳固井壁钢丝绳4亦可作为上部井壁模型下沉轨道,每节井壁模型下方均固定安装橡胶圈,以保证与下节井壁模型衔接紧密,防止漏水,待达到设计深度,进行注浆固井并封底。

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上述的实施例,显然,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和精神。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形属于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内,则本实用新型的意图也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形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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