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名称:矿井免风安全采煤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为一种采煤方法和采矿安全技术。
所有井工采矿方法都要求通风,以保证供给井下人员所需之氧气,同时降低巷道气温和排除或稀释有害气体和粉尘;特别是井工采煤中,通风是防止瓦斯和煤尘的爆炸和燃烧事故的主要方法。但这种矿井以“通风保安全”的传统方法有许多问题为构成通风系统要多掘将近一半巷道,为通风增加许多设备与人员以及电耗,因而大大增加吨煤投资与成本,而如此巨大之代价并未能使矿井真正安全,也未使矿工摆脱粉尘与热害的威胁。
本发明的目的是从根本上消除现有采煤方法与采矿安全技术之不足,提供一种技术简便、安全可靠、可消除矿工职业病的采煤方法和采矿安全技术,它可使井工采煤生产获得巨大经济效益。本发明的技术特征是采矿巷道禁止进入空气(氧),将以矿井安全为目的的防护由全空间防护改为个人防护和微小空间防护。
发明是这样实现的副井之井底车场设两道气门,它们相距约100m(距离大于一列矿车之长度)。平时两气门总处于关闭状态,以阻止空气进入井内巷道,当矿车通过时,它们顺序先开后闭;两气门之间为混气巷段(既有从井口方向放入之空气,也有从矿井内部方向放入之瓦斯),此巷段内需有通风设施,机电设备均应防爆,还应有瓦斯检测、报警装置。主井井架整体密封,只在煤仓出煤口与地面空气相通。入井人员一律穿戴个人保障系统(本人之另一发明,已申请专利)。与混气巷段平行、并相隔适宜距离开凿一大型硐室(换装间),该硐室有两个出口一个在副井井口方向(外出口),有两道气门阻隔空气进入硐室;一个在矿井内部方向(内出口),也有两道气门以阻止井内瓦斯进入硐室。硐室以及各出口的气门之间的空间,均应有良好之通风、防爆以及瓦斯检测、报警装置。换装间内保存有供入井人员使用之个人保障系统。入井人员从外出口进入换装间,在换装间穿戴个人保障系统后由内出口进入没有空气的矿井内部巷道。要升井人员由内出口进入换装间,卸除个人保障系统后,穿上本人之衣服再由外出口进入与大气相连通之副井升井。在人员较集中或长期工作的地点设微保障间,它有人员正常呼吸所需之空气、适宜的气温,并备有供更换的个人保障系统、补充空气的储气罐。这样的微保障间有固定式和可移式两种。固定式的可利用废、闲巷道建成,也可利用井下绞车房等改扩建而成。可移式可按装在经软封闭、连接的几节矿车上。所有微保障间均在其上方开口(出入口)。人员呼出的空气可在固定式微保障间设特定装置,在排气口引入少量瓦斯,再用电火源将氧气消除。
本发明由于有效地保证了井巷空间为无氧环境,从而避免了一切与氧有关的灾害与损害(如煤尘和瓦斯的爆炸和燃烧、矿井火灾、矿井酸性水、井下设备锈蚀)以及尘肺病的发生;由于取消通风系统,可使吨煤投资和吨煤成本各节约1/3;其间接社会效益亦很巨大。本发明将引起采煤方法和采矿安全技术的革命,但其单项技术并无不可克服的难点,有在新、老矿井顺利实施的把握。
权利要求
1.巷道禁止进入空气条件下的各种矿产的井工开采方法,其特征在于a、副井之井底车场设两道气门,主井井架(斜井井口)整体密封;b、取消通风系统,入井人员一律穿戴个人保障系统。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开采方法,其特征为在副井附近设换装间,换装间内有供入井人员使用之个人保障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开采方法,其特征为在井下适宜地点设微保障间,微保障间内备有供更换的个人保障系统及补充空气的储气罐;
4.根据权利要求1,其特征为人员呼出之空气,在固定保障间的特定装置中,引入少量瓦斯,用电火源将氧气消耗掉;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开采方法,其特征为煤矿井下机电设备取消一切防爆技术措施;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开采方法,其特征为巷道内可用白炽灯等通用光源照明,取消矿灯。
全文摘要
一种矿井免风安全采煤方法,属于采煤方法和采矿安全技术。它从根本上消除煤矿巷道中瓦斯、煤尘的爆炸与燃烧,煤的自燃,煤矿酸性水等灾害,也消除窒息和矿尘对人体的危害,大大改善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存、工作环境。主要技术特征为煤矿巷道禁止进入空气;井下不必杜绝火源,不必防爆;对井下人员提供微空间保障和个人防护。
文档编号E21F17/00GK1053104SQ8910971
公开日1991年7月17日 申请日期1989年12月30日 优先权日1989年12月30日
发明者钟显亮, 冯菊坤, 朱正庭, 蒋福兴 申请人:钟显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