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及塔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742145发布日期:2018-06-19 22:38阅读:563来源:国知局
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及塔扇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空气调节技术领域,特别是一种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及设置有这种风道组件和贯流风轮的塔扇。



背景技术:

现有塔扇产品普遍使用贯流风道结构,在出风口处设计出风格栅用来对出风气流进行导流,使得在出风横向范围内出风比较均匀。现有的出风格栅进风面基本和贯流风轮之间有着比较大的距离,使得出风气流存在偏转;或者出风格栅和贯流风轮间距较短但格栅形成的流道太长,格栅风阻较高,风机效率低,且当塔扇为内转结构时,贯流风道可以单独在塔扇内部旋转,格栅容易与塔扇的外壳发生干涉,使得扫风范围比较小,具体如附图2-3所示。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之一在于提供一种方便风道组件在塔扇内部转动、使得出风的扫风范围比较广的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以及设置有该风道组件和贯流风轮的塔扇。

为达到上述目的,一方面,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所述贯流风轮设置在所述风道组件内部,在所述风道组件上形成有风道入风口和风道出风口,所述风道出风口、风道入风口和风道组件的径向外缘位于同一个圆周面上,在所述风道出风口处设置有出风格栅,所述出风格栅的径向外缘位于所述圆周面上。

优选地,还包括蜗舌和背板部件,所述蜗舌和背板部件的外缘均为圆弧面,并设置在所述圆周面上,所述风道入风口和风道出风口由所述蜗舌和背板部件限定。

优选地,所述圆周面和所述贯流风轮同轴设置。

优选地,所述出风格栅的径向内缘在一个圆弧面上,所述圆弧面与所述贯流风轮同轴,在径向上,所述圆弧面到所述贯流风轮的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为10mm-15mm。

优选地,所述出风格栅包括多个栅叶,多个栅叶平行地间隔设置。

优选地,所述栅叶为长条状,其横截面为折弯状,包括位于入风一侧的入风部和位于出风一侧的出风部。

优选地,所述入风部和出风部为平面板件,所述入风部和出风部之间的夹角为0-50°;和/或,

所述入风部所在平面和栅叶的径向内端处所在直径面之间的夹角为15-50°;和/或,

所述出风部所在平面和栅叶的径向外端处所在直径面共面。

优选地,所述出风格栅在径向上的尺寸为5mm-15mm。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塔扇,包括贯流风轮和设置在贯流风轮径向外侧的风道组件,所述风道组件上述的风道组件。

优选地,包括外壳,所述外壳包括筒状结构,所述贯流风轮和风道组件设置在所述筒状结构内,在所述外壳上与所述风道入风口对应的位置设置有入风格栅。

本申请中,风道组件形成一个能够在外壳内360度转动的单独的整体,在风道组件上的风道出风口处设置有出风格栅,所述出风格栅的径向外缘位于风道组件径向外缘所在的圆周面上,出风格栅23的出风面和塔扇的内转子半径相等,可避免在内转子转动时出风格栅和塔扇外壳的干涉,这样可增大内转子的转动范围,从而增加扫风范围,可实现360°送风。

附图说明

通过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以及其它目的、特征和优点将更为清楚,在附图中:

图1示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塔扇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2示出现有技术之一中的塔扇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3示出现有技术之二中的塔扇的横截面结构示意图;

图4示出本实用新型中的塔扇在转速为1300rpm下的仿真速度云图;

图5示出附图2对应的现有技术中的塔扇在转速为1300rpm下的仿真速度云图;

图6示出附图3对应的现有技术中的塔扇在转速为1300rpm下的仿真速度云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基于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仅仅限于这些实施例。在下文对本实用新型的细节描述中,详尽描述了一些特定的细节部分。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没有这些细节部分的描述也可以完全理解本实用新型。为了避免混淆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公知的方法、过程、流程、元件并没有详细叙述。

此外,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在此提供的附图都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且附图不一定是按比例绘制的。

除非上下文明确要求,否则整个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中的“包括”、“包含”等类似词语应当解释为包含的含义而不是排他或穷举的含义;也就是说,是“包括但不限于”的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此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本申请提供了一种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尤其是用于塔扇内的贯流风轮的风道组件,该风道组件构成一个整体,方便在塔扇的外壳内转动,使得风道组件上的出风格栅能够对出风进行大范围的扫风。

如图1所示,本申请中的塔扇包括外壳1、风道组件2和贯流风轮3,三者同轴设置,其中,贯流风轮3位于最内侧,外壳1位于最外侧,风道组件2位于所述贯流风轮3和外壳1之间,使得气流能够在贯流风轮3的作用下经外壳1上的外壳进风口12进入风道组件2形成的风道内,并从外壳1上的外壳出风口13排出,从而形成气流的流动。

具体地,所述外壳1包括筒状结构11,所述贯流风轮3和风道组件2设置在所述筒状结构11内,在筒状结构11上开设有所述外壳进风口12和外壳出风口13。优选地,在所述外壳进风口12处设置有进风格栅14,方便气流的进入。

优选地,在风道组件2上形成有风道入风口21和风道出风口22,所述风道出风口22、风道入风口21和整个风道组件2的径向外缘位于同一个圆周面C上,优选地,在所述风道出风口22处设置有出风格栅23,所述出风格栅23的径向外缘也位于所述圆周面C上。这样,风道组件2和贯流风轮3共同构成塔扇的内转子,出风格栅23的出风面和塔扇的内转子在径向上的半径相等,可避免出风格栅23和塔扇外壳1在内转子转动时发生干涉,这样可增大内转子的转动范围,从而增加扫风范围,甚至可实现360°送风。对应地,在其他的优选实施例中,在外壳1上没有明确的进风口或者出风口,在外壳的整个周向上都可以进风和出风,风道组件2在外壳1内能够360度转动,外壳1上与所述风道入风口21对应的位置形成外壳入风口,与风道出风口22对应的位置形成外壳出风口。

具体地,如图1所示,本申请中的风道组件2包括蜗舌24和背板部件25,所述蜗舌24和背板部件25在周向上间隔设置,两者的径向外缘均为圆弧面,并设置在所述圆周面C上,所述风道入风口21和出风口22由所述蜗舌24和背板部件25限定,所述蜗舌24、背板部件25与贯流风轮3之间的空间构成气流流动的流道。具体地,所述蜗舌24在周向上具有第一端241和第二端242,所述背板部件25在周向上具有第一端251和第二端252,所述蜗舌24的第一端241和背板部件25的第一端251之间形成所述风道入风口21,所述蜗舌24的第二端242和背板部件25的第二端252之间形成所述风道出风口22。所述蜗舌24、背板部件25和出风格栅23组成的风道组件2组装成一个单独的整体,该整体能够在所述外壳1内单独转动,例如在驱动电机(图中未示出)的驱动下在外壳1内360度转动,可方便地实现在外壳1内的360度出风。

优选地,所述圆周面C和所述贯流风轮3同轴设置,这样,风道组件2和贯流风轮3可以绕共同的转轴转动,实现结构简单,并且,当塔扇运行时,贯流风轮3和风道组件2分别以各自的转速转动,从塔扇外部的气体能够顺畅地进入外壳1内、从贯流风轮2吹出的气流能够顺畅地从外壳1排出,形成更加均匀的气流流动。

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出风格栅23的径向内缘在一个圆弧面上,所述圆弧面与所述贯流风轮3同轴,在径向上,所述圆弧面到所述贯流风轮的外轮廓之间的距离为10mm-15mm。本实用新型的出风格栅23位于塔扇内气流流道内部,出风格栅23的进风面离贯流风轮3在径向上的距离较近,可以使出风气流还未充分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约束,可以减少出风的偏转,使得出风大部分吹向塔扇正面,塔扇的正面出风最大。附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塔扇在转速为1300rpm下的仿真速度云图,附图5为附图2对应的现有技术中的塔扇在相同转速下的仿真速度云图,附图6为附图3对应的现有技术中的塔扇在相同转速下的仿真速度云图,从附图4-6可以清楚地看出,本申请中的塔扇的出风的偏转量有了明显的改善,并且出风也更加均匀。

优选地,所述出风格栅23包括多个栅叶231,多个栅叶231平行地间隔设置。更加优选地,所述栅叶231为长条状,其横截面(附图1中所示的截面)为折弯状,包括位于入风一侧的入风部232和位于出风一侧的出风部233,所述入风部232和出风部233为板件,可以为平面板件(也就是表面为平面的板件),也可以为曲面板件。优选地,所述入风部232和出风部233为平面板件,所述入风部232和出风部233之间的夹角为0-50°。这样的栅叶231可使得出风格栅23在气流流动方向上的长度较短,可以降低风阻,提高送风效率。在一个优选实施例中,所述入风部232所在平面和栅叶23的径向内端处所在风道组件2的直径面之间的夹角为15-50°;所述出风部233所在平面和栅叶23的径向外端处所在风道组件2的直径面共面。优选地,所述出风格栅23在径向上的尺寸为5mm-15mm。这种结构的栅叶可以使得出风格栅能够减小对气流的阻碍,能够有效地提高出风量。

本申请中,风道组件2形成一个能够在外壳内360度转动的单独的整体,在风道组件2上的风道出风口22处设置有出风格栅23,所述出风格栅23的径向外缘位于风道组件2的径向外缘所在的圆周面上,出风格栅23的出风面和塔扇的内转子半径相等,可避免在内转子转动时出风格栅23和塔扇外壳1的干涉,这样可增大内转子的转动范围,从而增加扫风范围,可实现360°送风。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容易理解的是,在不冲突的前提下,上述各优选方案可以自由地组合、叠加。

应当理解,上述的实施方式仅是示例性的,而非限制性的,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的情况下,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针对上述细节做出的各种明显的或等同的修改或替换,都将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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