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5678135阅读:229来源:国知局
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制造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包括低温液体气化器、重力排液管、套管式换热器、超压排放阀、气体主管道,所述液体气化器设置在气体主管道上,所述重力排液管设置在气体主管道上,所述套管式换热器设置在重力排液管下部,所述超压排放阀设置在套管式换热器上,该实用新型通过在低温液体汽化器出口安装重力排液管、套筒式加热器、超压排放阀组这一系列装置,实现防止气化过程中低温液体进入气体管道引发的爆炸事故,增加系统运行安全性,符合实用性要求。
【专利说明】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安全防治领域,具体为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
【背景技术】
[000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能源工业发展迅速,但结构很不合理,煤炭在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的比重均高达72%,大量燃煤使大气环境不断恶化,发展清洁能源、调整能源结构已迫在眉睫,由于资源空间分布不均,需要进行资源的输送,尤其是对天然气实行的西气东输工程,该系统使用低温液体气化系统进行传输,如果气体中混有液体,可能引起爆炸,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0004]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0005]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包括低温液体气化器、重力排液管、套管式换热器、超压排放阀、气体主管道,所述低温液体气化器设置在气体主管道上,所述重力排液管设置在气体主管道上,所述套管式换热器设置在重力排液管下部,所述超压排放阀设置在套管式换热器上。
[0006]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用新型通过在低温液体汽化器出口安装重力排液管、套筒式加热器、超压排放阀组这一系列装置,实现防止气化过程中低温液体进入气体管道引发的爆炸事故,增加系统运行安全性,符合实用性要求。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07]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0009]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包括低温液体气化器1、重力排液管2、套管式换热器3、超压排放阀4、气体主管道5,所述低温液体气化器I设置在气体主管道5上,所述重力排液管2设置在气体主管道5上,所述套管式换热器3设置在重力排液管2下部,所述超压排放阀4设置在套管式换热器3上。
[001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001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
1.一种低温液体气化系统防带液装置,包括低温液体气化器、重力排液管、套管式换热器、超压排放阀、气体主管道,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温液体气化器设置在气体主管道上,所述重力排液管设置在气体主管道上,所述套管式换热器设置在重力排液管下部,所述超压排放阀设置在套管式换热器上。
【文档编号】F16T1/00GK203549362SQ201320668980
【公开日】2014年4月16日 申请日期:2013年10月29日 优先权日:2013年10月29日
【发明者】李大伟 申请人: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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