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复合材料与紧固件安装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复合材料的紧固件固定结构。
背景技术:
众所周知,复合材料是一种质量轻、高强度的材料,可被模塑成高度可定制的形状,这些特性使其被广泛应用于飞机和汽车工业;但复合材料在实际应用中也会遇到一些困难,例如:(1)碳纤维复合材料和金属紧固件安装后常常暴露于电解液中时会形成电耦合,发生电蚀反应,导致材料被腐蚀;(2)复合材料在加工后会在加工面产生微裂纹,容易使应力集中,削弱材料的强度;(3)复合材料加工时不易加工出非圆孔,这就导致当紧固件为铆螺母或铆螺栓时,铆接后不能提供足够的扭矩,容易发生“跟转”现象,不利于操作。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适应现实需要,提供一种结构设计新颖的用于复合材料的紧固件固定结构,其在使用中可防止电蚀现象发生,并可解决“跟转”现象和修复微裂纹。
为了实现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为:
设计一种用于复合材料的紧固件固定结构,它包括复合材料、设置于该复合材料上的安装孔,在所述安装孔内还设有紧固件;在所述安装孔的内壁及该安装孔周围的复合材料的至少一侧涂覆有带有黏性或/和绝缘性的中间层,或/和在所述紧固件与所述安装孔接触的紧固件的外侧壁上涂覆有带有黏性或/和绝缘性的中间层,所述紧固件通过所述中间层与所述复合材料隔离。
优选的,所述复合材料为一层或多层,当所述复合材料为多层时其上的安装孔同心设置,所述中间层设置于位于最上层的复合材料的上侧面或/和位于最下层的复合材料的下侧面、以及所述安装孔的内壁上。
优选的,所述中间层包括环氧树脂或不饱和树脂。
优选的,所述复合材料包括碳纤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或凯夫拉纤维复合材料。
优选的,所述紧固件包括带有螺母的螺栓、铆钉、铆螺栓、铆螺母。
优选的,所述紧固件为金属件、塑料件或复合材料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设计在应用中可使带有黏性或/和绝缘性的中间层均匀的处于复合材料与紧固件之间,此设计在应用中能起到以下作用:首先,当复合材料为碳纤维复合材料、紧固件为金属材质时,使其相互隔离,减少了其之间的电蚀反应;其次,固化后的中间层会填补复合材料因加工紧固所需孔洞时而产生的微裂纹,可减少应力的集中;再者,当紧固件为铆螺母或铆螺栓时,固化后的中间层还会将紧固件所受到的扭矩均匀地传递到碳纤维复合材料上,防止紧固件发生“跟转”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紧固件采用的铆螺母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紧固件涂覆有中间层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的复合材料涂覆有中间层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紧固件插入至涂覆有中间层的复合材料内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紧固件紧固后的涂覆有中间层的复合材料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的紧固件采用螺栓螺母与涂覆有中间层的双层复合材料结合后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
10、11.紧固件;
20、21、22、23、24. 中间层;
30、31、32.复合材料;
40.螺栓;41、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一种用于复合材料的紧固件固定结构,参见图1至图5;它包括复合材料30、设置于该复合材料30上的安装孔,在所述安装孔内还设有紧固件10;在所述安装孔的内壁及该安装孔周围的复合材料30的至少一侧涂覆有带有黏性或/和绝缘性的中间层21,或/和在所述紧固件10与所述安装孔接触的紧固件的外侧壁上涂覆有带有黏性或/和绝缘性的中间层20,而所述的紧固件10通过所述中间层20或/和中间层21与所述复合材料30隔离。
进一步的,本设计中以上所述的中间层20、21、22、23、24包括环氧树脂或不饱和树脂;所述复合材料的包括碳纤维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复合材料或凯夫拉纤维复合材料,所述的紧固件包括带有螺母的螺栓、铆钉、铆螺栓、铆螺母,且所述的紧固件为金属件、塑料件或复合材料件。
本设计在应用中可使带有黏性或/和绝缘性的中间层均匀的处于复合材料与紧固件之间,此设计在应用中能起到以下作用:首先,当复合材料为碳纤维复合材料、紧固件为金属材质时,使其相互隔离,减少了其之间的电蚀反应;其次,固化后的中间层会填补复合材料因加工紧固所需孔洞时而产生的微裂纹,可减少应力的集中;再者,当紧固件为铆螺母或铆螺栓时,固化后的中间层还会将紧固件所受到的扭矩均匀地传递到碳纤维复合材料上,防止紧固件发生“跟转”现象。
实施例2,参见图6,与实施例1相同之处不再赘述,不同之处在于:本设计的所述复合材料31、32为多层,此时,所述复合材料31、32上的安装孔同心设置,所述中间层24设置于位于最上层的复合材料31的上侧面或/和位于最下层的复合材料32的下侧面、以及所述安装孔的内壁上。
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公布的是较佳的实施例,但并不局限于此,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极易根据上述实施例,领会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并做出不同的引申和变化,但只要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