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折叠式变速箱操纵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6755阅读:576来源:国知局
一种折叠式变速箱操纵杆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折叠式变速箱操纵杆,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手动换挡商用车的折叠式变速箱操纵杆,属于手动档商用车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国内商用车市场的变速箱换档仍以手动换档为主。驾驶员需要通过变速箱操纵杆实现手动换档。但是,由于商用车变速箱端选换档力比较大,为了在手柄端获得比较小的选换档力,通常会将操纵杆设计的比较长。

传统变速箱操纵杆的结构如图1所示,操纵杆6为较长的直杆结构,其底端与变速箱7连接。由于实际使用过程中驾驶员经常会横穿驾驶室,而长且直的操纵杆又安置于驾驶室的中部,因此,传统变速箱操纵杆会严重影响驾驶员横穿驾驶室,影响驾驶室内的通过性。

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公告号:CN 101846180 A,公布日:2010年09月29日,名称为:齿轮变速箱档位操纵杆锁定装置”提供了一种变速箱档位操纵杆。该操纵杆上设置了一个可使操纵杆定向弯折的连接部,该操纵杆配合档位板的使用,可实现操纵杆在工作时能离开档位槽落入定位槽进行位置锁定,使之不能沿档位槽滑动,从而解决了齿轮变速箱跳档的为题。不过该设计并未解决商用车驾驶室中部的变速箱操纵杆长直、不能弯折,严重影响驾驶室内通过性的缺陷,并且其杆体本身也没有设置锁止机构,自身无法实现弯折锁止,还存在操作不够方便的缺陷。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变速箱操纵杆长且直,自身不能弯折锁止、使用不够方便,严重影响驾驶室内通过性的缺陷,提供一种结构简单、可弯折锁止的变速箱操纵杆,该操纵杆可有效改善驾驶室内的通过性,使用方便,具有突出的实用性。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解决方案是:

一种折叠式变速箱操纵杆,包括手柄连接杆、直杆以及变速箱连接杆;所述直杆的上端与手柄连接杆固定连接,下端的两支耳与变速箱连接杆的球节通过销轴铰接;所述直杆为中空结构,其中空腔体内安置有拨头;所述拨头的两侧分别设有一个拨耳,两拨耳分别通过开设于直杆两侧的轴向缝隙伸出支杆的腔体之外;所述球节的外圆周面上设置有与拨头的下端部相对应的球窝。

优选的,所述球节的外圆周面上等分设置有多个球窝。

优选的,所述的手柄连接杆与拨头之间垂向安置有弹簧,所述弹簧的伸缩可控制拨头在直杆的腔体内上下移动。

优选的,所述拨头的上部中空,下部实心,所述弹簧的下端安置于拨头上部的中空腔体内。

优选的,所述的手柄连接杆为螺栓头。

与现有技术相比较,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本实用新型的变速箱操纵杆由手柄连接杆、直杆以及变速箱连接杆三个部分组成,其直杆和变速箱连接杆采用铰接的连接方式,同时还设置了拨头与球窝组成的锁止机构,该操纵杆具有弯折锁止功能,有效改善了手动挡商用车驾驶室的通过性,并且使用方便,具有突出的实用性;

2.本实用新型在直杆内的手柄连接杆与拨头之间设置了被垂向压缩的弹簧,该弹簧可帮助拨头迅速回位插入球窝内,实现折叠操纵杆的折叠锁止;

3.本实用新型在球节的外圆周面上等分设置有多个球窝,实现了操纵杆多角度的折叠锁止,更进一步的改善了操纵杆的实用性。

附图说明

图1是传统操纵杆与变速箱的装配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弯折前的示意图;

图3是图2的A-A向剖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弯折后的示意图。

图中:手柄连接杆1,直杆2,变速箱连接杆3,拨头4,弹簧5,操纵杆6,变速箱7。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描述。

参加图2至图4,一种折叠式变速箱操纵杆,包括手柄连接杆1(具体为螺栓头)、直杆2(用于连接手柄连接杆1)和变速箱连接杆3(用于连接变速箱)。直杆2的上端与手柄连接杆1固定连接,直杆2的下端通过两支耳与变速箱连接杆(3)上端的球节通过销轴铰接。直杆2为中空结构,其中空腔体内安置有拨头4,拨头4的两侧设置有伸出直杆2两侧轴向缝隙的拨耳。球节的外圆周面上设置有与拨头4的下端部相对应的球窝,球窝与拨头4组成操纵杆的弯折锁止机构。直杆2腔体内的手柄连接杆1与拨头4之间设置了被垂向压缩的弹簧5,弹簧5的下端安置于拨头4上部的腔体内,弹簧5的伸缩可控制拨头4在直杆2的中空腔体内上下移动。

结合图2和图4,当需要横穿驾驶室时,驾驶员可以向上拨动拨耳,使得拨头4上移,泊头4的下端部脱出球节球窝,锁止解开,从而使直杆2与变速箱连接杆3可以相对转动,此时的驾驶员便可以通过前后扳动操纵手柄实现操纵杆的弯折锁止。当驾驶员横穿驾驶室后,将操纵手柄扳回正中间,拨头4的下端部在重力及弹簧5的作用下重新卡入变速箱连接杆3的球节中,实现锁止。

以上内容是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所做的进一步详细说明,不能认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只局限于这些说明,对于本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所做出的简单替换,都应当视为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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