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502813阅读:275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检测设备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的检测设备经常需要使用到联动结构,但是目前的联动结构不方便进行连接和拆卸。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不足的缺陷,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可以方便进行连接、拆卸、安装。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包括:

连接端,所述连接端包括插合端,与该插合端固定连接的固定杆;

所述插合端连接有插入部,所述插入部包括一套件,以及与该套件固定连接的限位结构,所述连接端一侧设有第一垫片,另外一侧设有第二垫片,所述第一垫片位于所述连接端与限位结构之间;

螺纹杆,所述螺纹杆穿过所述位于插合端内的套件并通过螺纹配合的方式与套件内的螺纹结构相连。

上述的联动结构,其中,所述固定杆上设有第一螺纹结构,所述固定杆安装有若干个活动螺母。

上述的联动结构,其中,所述套件远离限位结构的一端设有凹陷结构。

上述的联动结构,其中,所述第二垫片外侧设有一限位卡片,所述限位卡片与所述凹陷结构活动连接。

上述的联动结构,其中,所述套件上设有两个凹陷结构,所述凹陷结构分别活动连接有一限位卡片。

上述的联动结构,其中,所述螺纹杆的轴向长度大于所述插入部的轴向长度。

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1、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可以方便进行连接、拆卸、安装。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及其特征、外形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在全部附图中相同的标记指示相同的部分。并未刻意按照比例绘制附图,重点在于示出本实用新型的主旨。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的分解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的另一种结构的分解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的其中一种应用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在下文的描述中,给出了大量具体的细节以便提供对本实用新型更为彻底的理解。然而,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而易见的是,本实用新型可以无需一个或多个这些细节而得以实施。在其他的例子中,为了避免与本实用新型发生混淆,对于本领域公知的一些技术特征未进行描述。

为了彻底理解本实用新型,将在下列的描述中提出详细的步骤以及详细的结构,以便阐释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详细描述如下,然而除了这些详细描述外,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具有其他实施方式。

参照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检测设备的联动结构,包括:

连接端,连接端包括插合端1,与该插合端1固定连接的固定杆2;

插合端1连接有插入部,插入部包括一套件3,以及与该套件3固定连接的限位结构4,参照图1所示,限位结构4外侧设有防滑结构,连接端一侧设有第一垫片5,另外一侧设有第二垫片6,第一垫片5位于连接端与限位结构4之间;

还包括螺纹杆7,螺纹杆7穿过位于插合端1内的套件3并通过螺纹配合的方式与套件3内的螺纹结构相连。参照图1、图2所示,该联动结构,便于进行连接、拆卸和安装,可以用于安装在检测设备上。

本实用新型一优选而非限制性的实施例中,例如:可以通过螺纹杆7安装在检测设备的电机输出轴上,然后通过固定杆2与其他的结构相连,其中固定杆2外侧也可以设有螺纹结构,具体的应用不做特别的限定。

本实用新型一优选而非限制性的实施例中,螺纹杆7还可以为空心的结构,可以便于与其他的螺杆相连。

本实用新型一优选而非限制性的实施例中,固定杆2上设有第一螺纹结构,固定杆安装有若干个活动螺母,用于与检测设备上的连接件相连。

本实用新型一优选而非限制性的实施例中,参照图2所示,套件3远离限位结构4的一端设有凹陷结构8,进一步优选,第二垫片6外侧设有一限位卡片9,限位卡片9与凹陷结构8活动连接,可以起到限位的作用,限位卡片9可以为软质材料构成,例如,硅橡胶材料或者环氧树脂材料。

本实用新型一优选而非限制性的实施例中,参照图3所示,套件3上设有两个凹陷结构8,凹陷结构8分别活动连接有一限位卡片9,可以起到辅助限位的作用。

参照图4所示,为本实用新型其中的一种应用实施例,该实施例中,通过将外接设备的连接件卡合在固定杆2上的活动螺母上。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了描述。需要理解的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特定实施方式,其中未尽详细描述的设备和结构应该理解为用本领域中的普通方式予以实施;任何熟悉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范围情况下,都可利用上述揭示的方法和技术内容对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做出许多可能的变动和修饰,或修改为等同变化的等效实施例,这并不影响本实用新型的实质内容。因此,凡是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内容,依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做的任何简单修改、等同变化及修饰,均仍属于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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