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60720发布日期:2018-10-26 19:15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阀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



背景技术:

现有的阀门所用到的重锤式电液执行器大多结构复杂,体积大,而且经常出现漏油,装配比较松散,不易维护。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紧凑,体积小,避免漏油,方便维护的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包括主体框架、电液动力模组、控制模组、液压缸和重锤组件,所述电液动力模组固定安装在所述主体框架的侧边,所述主体框架的内部侧边安装有摆臂,所述摆臂向外伸出,所述摆臂的一端上下摆动定位在所述主体框架远离所述电液动力模组的一侧,所述重锤组件固定在所述摆臂的另一端,所述液压缸摆动安装在所述主体框架中,所述控制模组固定安装在所述液压缸的固定部,所述液压缸的伸缩部与所述摆臂的一端连接,所述电液动力模组和控制模组之间通过两根外接软管连通,所述控制模组与所述液压缸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主体框架的截面呈倾斜的六边形状,所述主体框架侧面上部安装有连接线盒。

进一步的,所述电液动力模组包括电机、液压泵、安全阀、油过滤装置和油箱,所述液压泵、安全阀、油过滤装置和油箱集合在同一个箱体中,所述电机安装在所述箱体的一侧。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模组包括电磁阀、调速阀和压力显示表,所述电磁阀、调速阀和压力显示表集合在一起。

进一步的,所述液压缸的固定部上还安装有蓄能器,所述蓄能器通过管道与所述控制模组连通。

进一步的,所述液压缸上安装有阀门开度限位装置。

进一步的,所述重锤组件由若干长方体重块组成。

借由上述方案,本实用新型至少具有以下优点:

一、将液压泵、安全阀、油过滤装置及油箱等集合在同一箱体中与电机连接,组成电液动力模组,并且直接连接配装在主体框架上,结构非常紧凑;

二、将电磁阀、调速阀和压力显示表集合在一起组成控制模组,并且直接连接装配在液压缸上,使得结构紧凑,由于外置管路少从而使外泄露几率小;

三、将蓄能器装置直接连接于液压缸上,并通过管道与控制模组连通,结构简单,连接紧凑;

四、接线盒直接安装在主体框架上,方便接线,避免线路暴露在外部;

五、通过液压缸的活塞杆处设置有阀门开度限位装置,能够方便调节限位。

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主体框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中液压缸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中电液动力模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中控制模组的结构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中重锤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7为本实用新型中重锤组件举升状态下的示意图;

图8为本实用新型中重锤组件下落状态下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描述。以下实施例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但不用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实施例:一种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包括主体框架1、电液动力模组2、控制模组3、液压缸4和重锤组件5,所述电液动力模组固定安装在所述主体框架的侧边,所述主体框架的内部侧边安装有摆臂6,所述摆臂向外伸出,所述摆臂的一端上下摆动定位在所述主体框架远离所述电液动力模组的一侧,所述重锤组件固定在所述摆臂的另一端,所述液压缸摆动安装在所述主体框架中,所述控制模组固定安装在所述液压缸的固定部,所述液压缸的伸缩部与所述摆臂的一端连接,所述电液动力模组和控制模组之间通过两根外接软管11连通,所述控制模组与所述液压缸连通。

所述主体框架的截面呈倾斜的六边形状,所述主体框架侧面上部安装有连接线盒7。

所述电液动力模组包括电机8、液压泵、安全阀、油过滤装置和油箱,所述液压泵、安全阀、油过滤装置和油箱集合在同一个箱体中,所述电机安装在所述箱体的一侧。

所述控制模组包括电磁阀31、调速阀32和压力显示表33,所述电磁阀、调速阀和压力显示表集合在一起。

所述液压缸的固定部上还安装有蓄能器9,所述蓄能器通过管道与所述控制模组连通。

所述液压缸上安装有阀门开度限位装置10。

所述重锤组件由若干长方体重块组成。

该阀门用重锤式电液执行器的工作方式是:电液动力模组推动重锤组件举升,则阀门打开或关闭;重锤组件由于重力下落,则阀门关闭或打开。

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应当指出,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和变型,这些改进和变型也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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