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8882768阅读:2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电子设备配件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
【背景技术】
[0002]运动完或上班后回到家里都比较累,躺在床上或沙发上玩玩手机、用平板看看视频不失为一种休息方式。用一只手举着看不一会儿手臂就累得酸痛,将手机或平板放在床上或沙发上斜眼看有对视力不好;还有的时候打个盹一不小心手机或平板就会硬邦邦地砸在脸上,那种滋味想想就觉得疼。
[0003]现有的支架通常包括底座部和卡扣部,底座部用于形成支撑面使手机或平板放置能平稳,不容易倾倒,卡扣部用于固定手机且卡扣部相对于底座部呈一定的倾斜角度设置。由于手机的尺寸和平板的尺寸相差加大,市面上的支架均是单一功能的支架,手机支架不能用于平板,平板支架也不能用于手机。

【发明内容】

[0004]为此,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手机和平板通用的支架。
[0005]于是,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0006]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包括卡扣部1,万向软管2,底座夹子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部包括矩形卡盘11,矩形卡盘两侧设置滑轨12,滑轨上配合设置滑块13,两侧的滑块通过挡杆14连接在一起,矩形卡盘的顶部中间与转轴座15铰接,转轴座与万向软管2连接。
[0007]进一步地,所述的矩形卡盘的底部设置卡槽17。
[0008]进一步地,所述的矩形卡盘的内壁上设置若干个吸盘16。
[0009]进一步地,所述的转轴座通过球头万向节与万向软管2连接。
[0010]进一步地,所述的挡杆14的内侧设置硅胶防护条。
[0011 ]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手机与平板通用。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3]下面,结合具体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
[0014]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包括卡扣部1,万向软管2,底座夹子3,所述的卡扣部包括矩形卡盘11,矩形卡盘两侧设置滑轨12,滑轨上配合设置滑块13,两侧的滑块通过挡杆14连接在一起,矩形卡盘的顶部中间与转轴座15铰接,转轴座与万向软管2连接。所述的矩形卡盘的底部设置卡槽17。所述的矩形卡盘的内壁上设置若干个吸盘16。所述的转轴座通过球头万向节与万向软管2连接。所述的挡杆14的内侧设置硅胶防护条。
[0015]使用时,将底座夹子3夹在床头回沙发靠背上,弯转万向软管2使卡扣部I位于人体适宜的位置,万向软管是一种金属丝束包覆在塑料管壁内的材料,可任意弯曲并能悬停在任一位置。球头万向节可以调节卡扣部I的左右角度,转轴座与矩形卡盘铰接可以调节卡扣部I的前后角度。由于矩形卡盘较大,不仅能容纳平板,也能容纳手机,通过调整两侧的滑块,使挡杆14将不同大小的平板、手机挡住不让其掉下来。吸盘16不仅能保护手机或平板不与材质较硬的矩形卡盘的内壁接触,并能产生一定的吸附作用。挡杆14内侧设置的硅胶防护条同样也起到保护平板、手机不被划伤的作用。卡槽17是固定平板或手机的下端,挡杆14是固定上端,两端固定,万无一失。
[001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包括卡扣部(1),万向软管(2),底座夹子(3),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部包括矩形卡盘(11 ),矩形卡盘两侧设置滑轨(12),滑轨上配合设置滑块(13),两侧的滑块通过挡杆(14)连接在一起,矩形卡盘的顶部中间与转轴座(15)铰接,转轴座与万向软管(2)连接。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矩形卡盘的底部设置卡槽(17)。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矩形卡盘的内壁上设置若干个吸盘(16)。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转轴座通过球头万向节与万向软管(2)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挡杆(14)的内侧设置硅胶防护条。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移动电子设备配件技术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移动电子设备支架。包括卡扣部,万向软管,底座夹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卡扣部包括矩形卡盘,矩形卡盘两侧设置滑轨,滑轨上配合设置滑块,两侧的滑块通过挡杆连接在一起,矩形卡盘的顶部中间与转轴座铰接,转轴座与万向软管连接。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手机与平板通用。
【IPC分类】F16M13-02, F16M11-12, F16M11-14
【公开号】CN204592792
【申请号】CN201520238321
【发明人】孙兰惠
【申请人】孙兰惠
【公开日】2015年8月26日
【申请日】201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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