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柱底部找正装置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10033329阅读:560来源:国知局
钢柱底部找正装置的制造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大型静置设备的安装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钢柱底部找正装置。
【背景技术】
[0002]大型的静置设备及金属结构在安装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支撑柱(多于四个)且布置比较复杂,例如在直径约为6米的上部为圆柱体下部为锥体的罐体安装过程中,该罐体的支撑柱(一般是钢柱)有6个或8个,呈六边型或八边形布置。
[0003]传统的安装方法(主要用于少于6个支撑柱)是整体制作整体安装的方法,但是,由于支撑柱增多之后所产生的土建施工的偏差与制作偏差的累计之和很可能大于设计时所考虑的偏差余量,这样会导致底角位置的底板不可避免的进行修整,有时甚至修整位置会大于底板的外边,这不但影响了结构的稳定性,而且不符合建筑工程对外观的要求。
[0004]目前对于这种结构形式的静置设备,可以采用先将支撑柱的底板使用垫铁或座浆法安装在混凝土基座上,随后再安装上部结构的技术方案。其中,底板安装在混凝土基座上之后就不再移动,底板常常通过地脚螺栓被固定在混凝土基座上,地脚螺栓会突出在底板之上。地脚螺栓的数量不做限制,常见是六个或八个。然而,这种安装工艺存在着上部结构安装时作为支撑柱的钢柱与底板之间需要找直找正的工作。
[0005]对于找直找正工艺来说,一般是先在底板上焊接L型钢板或型材作为支点,接着使用顶升器件(例如,千斤顶)对作为支撑柱的钢柱进行水平面上的位移调整。在将钢柱的位置调整到期望位置之后,需要将钢柱固定在底板上不再移动。此外,需要移除之前焊接的L型钢板或型材,如果L型钢板或型材移除得不充分,还需要对之前的焊接部分进行打磨;如果L型钢板或型材被移除得过多,还需要对底板进行补料。
[0006]这种先焊接L型钢板,支撑柱找正完成之后又需要移除之前焊接的L型钢板的工艺,不利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增加了焊接的原料和步骤,增加了打磨或者补料的工作。
【实用新型内容】
[0007]有鉴于此,本申请旨在提供一种提供工作效率、减少工艺步骤和原料消耗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
[0008]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包括:两个固定螺栓;两个条形的第一构件,所述第一构件在一端分别具有一个地脚螺孔,在另一端分别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一螺孔,所述第一构件通过所述地脚螺孔挂接到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上的地脚螺栓;一个条形的第二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上排列有多个第二螺孔,其中两个第二螺孔分别与两个第一构件的各自的一个第一螺孔对齐,并且所述两个固定螺栓分别用于固定这两个对齐的螺孔;顶升器件,所述顶升器件放置于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构成的U型凹槽之中。
[0009]更具体地,钢柱与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未固定在一起。
[0010]更具体地,钢柱与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被固定在一起。
[0011]更具体地,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按U型凹槽的布置位置被焊接在一起。
[0012]更具体地,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按U型凹槽的布置位置一体形成,所述钢柱底部找正装置不包括或者排除了两个固定螺栓以及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
[0013]通过本申请,实现了结构简单,循环利用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
【附图说明】
[0014]通过下面结合附图对其实施例进行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特征和技术优点将会变得更加清楚和容易理解。
[0015]图1示出了本申请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
[0016]图2是本申请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在工作时与钢柱和地脚螺栓的接触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7]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的描述。
[0018]在下面的描述中,只通过说明的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某些示范实施例进行描述,毋庸置疑,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可以认识到,在不偏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的情况下,可以用各种不同方式对所述的实施方案进行修正。因此,附图和描述在本质上只是说明性的,而不是用于限制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0019]为了便于理解本实用新型,下面对本实用新型的找正装置进行详细描述。
[0020]如图1所示,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可以构成为U型,由第一构件1、第二构件2、固定螺栓3组成。第一构件I和第二构件2由钢板切割而成条形,根据所选的顶升器件(即,千斤顶)4的大小来选择钢板的厚度,一般采用20mm厚的钢板。固定螺栓3用于连接第一构件I和第二构件2,并可以根据现场情况,调节U型的找正装置的开口深度和开口宽度。其中,顶升器件4放置于第二构件2与两个第一构件I构成的U型凹槽之中,该凹槽的深度即为找正装置的开口深度,该凹槽的宽度即为找正装置的开口宽度。
[0021]如图1所示,两个条形的第一构件I在一端分别具有一个地脚螺孔,在另一端分别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一螺孔,所述第一构件I通过所述地脚螺孔挂接到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上的地脚螺栓12处(见图2)。
[0022]第二构件2上排列有多个第二螺孔,其中两个第二螺孔分别与两个第一构件I的各自的一个第一螺孔对齐,并且所述两个固定螺栓分别用于固定这两个对齐的螺孔。
[0023]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申请利用了混凝土基座上用于固定底板的地脚螺栓作为支点,省略了焊接L型钢板以及随后去除L型钢板的操作,适用于各种类型的支撑柱的底板与混凝土基座以地脚螺栓连接的方式,实现了先安装钢柱的底板,再对钢柱本身进行找正,从而安装钢柱的工艺步骤。
[0024]采用本申请的技术方案,先将钢柱的底板通过地脚螺栓固定到混凝土基座上,接着,将本申请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的第一构件I挂接到地脚螺栓上,通过顶升器件4来调节钢柱的位置,此时钢柱与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未固定在一起。在钢柱完成找正之后,在通过焊接等工艺使得钢柱与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被固定在一起。
[0025]此外,本申请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还可以被拆卸开来,用于下一个钢柱找正的操作或其它工地的操作,通用性强,并且可以被循环利用。
[0026]作为一种特殊情况,第二构件2与两个第一构件I也可以按U型凹槽的布置位置被焊接在一起,这样可以省略固定螺栓,这样的技术方案也在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之内。并且,还可以省略第一构件和第二构件上不必要的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
[0027]作为另一种特殊情况,对于地脚螺栓间距特别固定的情况,还可以使得第一构件和第二构件一体地形成所需要的U型凹槽,此时该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具有不可调节的开口深度和开口宽度,该钢柱底部找正装置不包括或者排除了两个固定螺栓以及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这样做虽然不利于该装置的循环利用,但是却能节省制造步骤,且实现了本申请的基本构思,即通过挂接在地脚螺栓上的U型凹槽配合顶升器件一起对钢柱进行找正,从而避免了焊接L型钢板和移除L型钢板的工艺。这样的技术方案也在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之内。
[0028]图2是本申请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在工作时与钢柱和地脚螺栓的接触示意图。第一构件I通过地脚螺孔挂接到相邻的或不相邻的地脚螺栓12,根据两个地脚螺栓12的宽度通过第二构件2和固定螺栓3来调节U型的装置的开口深度和开口宽度。顶升器件在压缩状态下尾部和头部分别顶住第二构件2和钢柱11的侧壁,然后通过顶升器件调节钢柱11的位置。
[0029]本申请具有如下优点:
[0030](I)根据现场情况调节开口宽度和开口深度,该找正装置的通用性强,且可以被循环利用;
[0031](2)将支点放在地脚螺栓上,调整中避免了焊接和移除的工艺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
[0032](3)调整完毕后直接将该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取下即可,方便实用。
[0033]在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教导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在上述实施例的基础上进行各种改进和变形,而这些改进和变形,都落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本领域技术人员应该明白,上述的具体描述只是更好地解释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由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主权项】
1.一种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两个固定螺栓; 两个条形的第一构件,所述第一构件在一端分别具有一个地脚螺孔,在另一端分别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一螺孔,所述第一构件通过所述地脚螺孔挂接到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上的地脚螺栓; 一个条形的第二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上排列有多个第二螺孔,其中两个第二螺孔分别与两个第一构件的各自的一个第一螺孔对齐,并且所述两个固定螺栓分别用于固定这两个对齐的螺孔; 顶升器件,所述顶升器件放置于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构成的U型凹槽之中。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其特征在于, 钢柱与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未固定在一起。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其特征在于, 钢柱与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被固定在一起。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按U型凹槽的布置位置被焊接在一起。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其特征在于, 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按U型凹槽的布置位置一体形成,所述钢柱底部找正装置不包括或者排除了两个固定螺栓以及第一螺孔和第二螺孔。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柱底部找正装置,包括:两个固定螺栓;两个条形的第一构件,所述第一构件在一端分别具有一个地脚螺孔,在另一端分别具有一个或多个第一螺孔,所述第一构件通过所述地脚螺孔挂接到钢柱底部所连接的底板上的地脚螺栓;一个条形的第二构件,所述第二构件上排列有多个第二螺孔,其中两个第二螺孔分别与两个第一构件的各自的一个第一螺孔对齐,并且所述两个固定螺栓分别用于固定这两个对齐的螺孔;顶升器件,所述顶升器件放置于第二构件与两个第一构件构成的U型凹槽之中。通过本申请,实现了结构简单,循环利用的钢柱底部找正装置。
【IPC分类】F16M7/00
【公开号】CN204942928
【申请号】CN201520633011
【发明人】张洪明, 王文凯, 李玉
【申请人】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6日
【申请日】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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