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333523阅读:300来源:国知局
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监控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用于调节摄像机拍摄角度的角度垫结构。
【背景技术】
[0002]随着社会的进步以及科技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人们的安全意识也越来越强,监控用摄像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不带旋转摄像头的摄像机结构相对比较简单,价格也比较便宜,但这种摄像机安装于墙体时,其拍摄角度都受到极大的限制,厂家若对这类摄像机增加摄像头的旋转功能无疑会大大增加摄像机的生产成本,因此生产厂家需要研发一种既不需要增加太大成本又能调节这类摄像机的拍摄角度的摄像机若其辅助结构。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克服上面所述的技术缺陷,提供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
[0004]为了解决上面所述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取以下技术方案:
[0005]—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包括有角度垫本体,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梯形柱状结构,角度垫本体开设有上下通孔的走线孔以及位于走线孔两侧的螺栓孔。
[0006]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直角梯形柱状结构。
[0007]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梯形圆台结构。
[0008]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直角梯形圆台结构。
[0009]所述的角度垫本体的下端面设置有限位凸台。
[0010]所述的角度垫本体的上端面设置有与限位凸台配合的限位槽。
[0011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结构简单,易于安装,采用塑胶一次成型工艺制造,价格便宜。而且将其安装于摄像机后筒上,可起到调节后筒与墙体之间的角度,从而解决了摄像机拍摄角度的问题。
【附图说明】
[0012]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结构示意图。
[0013]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的侧面示意图。
[0014]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结构示意图。
[0015]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侧面示意图。
[0016]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的俯视示意图。
[0017]图6为角度垫与摄像机后筒的装配示意图。
[0018]图7为采用角度垫的摄像机与墙体装配示意图。
[0019]图中,1.角度垫本体、2.螺栓孔、3.走线孔、4.限位凸台、5.限位槽、6.后筒、7.螺检、8.后筒密、封圈、9.摄像机、10.墙体。
【具体实施方式】
[0020]实施例一:
[0021]请一并参阅图1和图2,如图所示,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包括有角度垫本体I,角度垫本体I开设有上下通孔的走线孔3以及位于走线孔两侧的螺栓孔2。其中,角度垫本体I为梯形柱状结构或者直角梯形柱状结构或者梯形圆台结构或者直角梯形圆台结构。
[0022]实施例二:
[0023]请一并参阅图3至图5,如图所示,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包括有角度垫本体I,角度垫本体I开设有上下通孔的走线孔3以及位于走线孔两侧的螺栓孔2。其中,角度垫本体I为梯形柱状结构或者直角梯形柱状结构或者梯形圆台结构或者直角梯形圆台结构。角度垫本体I的下端面设置有限位凸台4,角度垫本体I的上端面设置有与限位凸台4配合的限位槽5 0
[0024]请一并参阅图6和图7,如图所示,角度垫本体I与安装有摄像机9的后筒6的底座配合安装,并通过后筒密封圈8防震密封,然后通过螺栓7将安装好后的带角度垫本体的后筒6固定在墙体10上。安装时,根据需要调节的角度,可以同时安装多个角度垫本体I。
【主权项】
1.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包括有角度垫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梯形柱状结构,角度垫本体开设有上下通孔的走线孔以及位于走线孔两侧的螺栓孔。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度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直角梯形柱状结构。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度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梯形圆台结构。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角度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直角梯形圆台结构。5.如权利要求1或4任一所述的角度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垫本体的下端面设置有限位凸台。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角度垫结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角度垫本体的上端面设置有与限位凸台配合的限位槽。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包括有角度垫本体,所述的角度垫本体为梯形柱状结构,角度垫本体开设有上下通孔的走线孔以及位于走线孔两侧的螺栓孔。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摄像机的角度垫结构,结构简单,易于安装,采用塑胶一次成型工艺制造,价格便宜。而且将其安装于摄像机后筒上,可起到调节后筒与墙体之间的角度,从而解决了摄像机拍摄角度的问题。
【IPC分类】F16M13/02, F16M11/04, G03B17/56
【公开号】CN205244794
【申请号】CN201521127078
【发明人】李冰青, 李静轩, 邓建, 朱世敏
【申请人】深圳市昱鑫共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5月18日
【申请日】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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