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集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725611阅读:175来源:国知局
一种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集成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燃烧技术领域,更具体地说,是一种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集成系统。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小功率预混燃烧器多采用撬装形式,系统管路固定在角钢制成的底盘上,由于系统管路管径小,整体体积也比较小,电气控制和预混管路分体式安装。由于预混管路采用撬装结构,属于敞开式结构,如果燃气外漏,不能敏锐的检测,存在安全隐患。同时由于电气控制和预混管路分体式安装,导致接线不方便,不利于操作,也不美观。



技术实现要素:

由于现有技术存在着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集成系统,其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系统一体式半封闭安装,同时具有燃气检漏功能的集成系统,其能有效的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解决上述问题:

本申请公开一种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集成系统,包括一预混管路和与所述预混管路电性连接的电气控制系统,还包括一半封闭式柜体,所述柜体内集成有一电气控制柜,所述柜体一侧面上设有一控制面板;所述预混管路固定于所述柜体内,且所述预混管路的进气口和出气口位于所述柜体的外侧;所述电气控制系统固定于所述电气控制柜内,所述电气控制系统与所述控制面板电性相连,所述控制面板通过所述电气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预混管路:燃气泄漏检测仪,其固定于所述柜体的内侧面上,所述燃气泄漏检测仪与所述电气控制系统电性相连。

进一步的,所述柜体上与所述预混管路对应的位置设有一可视化窗口,所述管路柜体的一侧面上方设有一通风装置,所述通风装置与所述电气控制系统电性以及控制面板相连,所述控制面板可通过所述电气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通风装置工作。

进一步的,所述控制面板上设有一警报装置,所述燃气泄漏检测仪检测到燃气泄漏时发送一信号给所述电气控制系统,所述电气控制系统控制所述警报装置发出警报信号。

进一步的,所述预混管路包括空气供气系统和燃气供气系统。

本申请公开的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集成系统,其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系统集成在一半封闭管路柜体内,形成一体式结构,便于接线安装,其设有的燃气泄漏检测仪便于检测柜体内的燃气泄漏情况,提高可使用的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集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一;

图2为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集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二。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图2所示,图1为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集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一;图2为预混管路与电气控制集成系统的结构示意图二。本实施例包括了一半封闭的柜体、预混管路以及电气控制系统和燃气泄露检测仪等部件。

如图1所示,预混管路1设于半封闭的柜体2内,预混管路1与电气控制系统电性相连。预混管路1包括一空气系统101和一燃气系统102。电气控制系统设于一电气控制柜3内,电气控制柜3集成于柜体2的内部上侧。如此,所述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系统集成于同一个搬封闭的柜体内,在接线时更为方便。

燃气泄漏检测仪4固定于柜体2内。燃气泄漏检测仪4与电气控制系统电性相连,燃气泄漏检测仪4用于检测管路柜体内燃气泄漏量,当燃气泄漏检测仪4检测到燃气泄漏后,燃气泄漏检测仪4将燃气泄漏信号发送给电气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通过控制面板5发出警报信号。由于在半封闭的柜体内,相对现有的敞开式,燃气泄露检测仪4能够更加精准的检测到燃气泄露的问题,更早的给出泄露的警报,使用更安全。

如图2所示,控制面板5其设于管路柜体2上,控制面板5与电气控制系统电性相连,控制面板5通过电气控制系统控制预混管路1。控制面板5上设有一警报装置,当燃气泄漏检测仪4检测到管路柜体内有燃气泄漏时,燃气泄漏检测仪4将燃气泄漏信号发送给电气控制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通过警报装置发出警报信号,操作者接收到警报信号后可通过手动调节控制面板5切断预混管路1的点火燃烧。

管路柜体2上与预混管路对应的位置设有一可视化窗口6,通过可视化窗口6可观察到预混管路1上用来检测空气、燃气等仪表或传感器的数值,并可通过控制面板5对混合管路的各种数值进行调节。

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性,在柜体2侧面上方设有一通风装置7。所述通风装置7与所述电气控制系统电性以及控制面板5相连,所述控制面板可通过所述电气控制系统控制所述通风装置工作。当柜体内燃起的量达到临界点前,所述通风装置开始工作,向外排除燃气,确保半封闭柜体内的气体处于安全状态。

本实施例的优势相对现有的敞开式结构来说,能够提高燃气泄露检测仪的精准度,同时将预混管路和电气控制系统集成在同一个柜体内,方便安装和接线。

应理解,这些实施方式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而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此外应理解,在阅读了本实用新型讲授的内容之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实用新型作各种改动或修改,这些等价形式同样落于本申请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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