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漏注油嘴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59658发布日期:2018-07-18 00:16阅读:29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潜油电机注油实验技术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防漏注油嘴。



背景技术:

在潜油电机和保护器整机试验前需要注满油,使用自己测绘加工的注油嘴与快速接头组合注油时漏油严重,这样既浪费了油料又污染了环境。再则使用自己加工的注油嘴与快速接头结合时也很浪费时间,达不到快速连接的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防漏注油嘴,以防止油电机和保护器整机注油试验时漏油现象发生。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防漏注油嘴,包括过渡接头,所述过渡接头内设有一油液通道,该过渡接头在该油液通道出口端设有圆柱状安装部,该圆柱状安装部设有用于和潜油电机注油口连接的外螺纹,该过渡接头在油液通道进口端密封连接有基座,该基座同样设有一油液通道,两个油液通道连通,所述基座在其油液通道进口端设有用于和油管连接的油管连接部。

进一步的,所述过渡接头和基座焊接密封。

进一步的,所述过渡接头油液通道在进口处设有导向部,所述基座在该基座的油液通道出口端设有和导向部对应的插装部,所述插装部插入至导向部内。

进一步的,所述导向部为开口向外的锥形结构。

进一步的,所述插装部和导向部螺纹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油管连接部外表面设有快接倒刺。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防漏注油嘴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防漏注油嘴,过渡接头和基座密封连接,油管快速通过基座上的油管连接部和基座连通,然后通过基座和过渡接头间连通的油液通道向潜油电机和保护器内注入实验用油,实现油液无渗漏输入,节省了原料,保证环境卫生。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一种防漏注油嘴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过渡接头; 11-圆柱状安装部; 12-基座连接部;

2-基座; 21-插装部; 22-油管连接部;

23-把持部。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所示,一种防漏注油嘴,包括过渡接头1,该过渡接头1包括基座连接部12及紧邻该基座连接部12的圆柱状安装部11,所述过渡接头1设有一油液通道,该油液通道进口位于基座连接部12上,其出口位于圆柱状安装部11上,该圆柱状安装部11设有用于和潜油电机注油口连接的外螺纹,例如潜油电机注油口设有1/8内螺纹,则圆柱状安装部11的外螺纹也是1/8结构,保证过渡接头1能够螺纹连接在潜油电机注油口处;所述基座连接部12焊接密封连接有基座2,该基座2同样设有一油液通道,两个油液通道连通,也就是基座2的油液通道出口正对过渡接头1油液通道进口,所述基座2在其油液通道进口端设有油管连接部22,该油管连接部22外表面设有和油管快接的快接倒刺。

本实施例中,过渡接头1和基座2连接时,为了保证过渡接头1和基座2油液通道正对连通,所述过渡接头1油液通道在进口处设有开口向外的锥形导向部,该锥形导向部设有内螺纹,所述基座2在该基座2的油液通道出口端设有和锥形导向部对应的锥形插装部21,锥形插装部21设有外螺纹,所述插装部21插入至导向部内和过渡接头螺纹连接,然后通过焊接将基座2密封固定在过渡接头1上。

本实施例中,为了便于操作,在油管连接部22和插装部21间设置了柱形的把持部23。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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