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及其恒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5816405阅读:85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及其恒温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及其恒温装置。
目前,人们一直再做利用碳五为液化气原料的尝试,如在碳五内添加甲醇、甲酸甲酯、乙醚,而这些成分均为中性毒害物质,已被国家明令禁止;还有将精碳五与暖气管道上并排输送,利用其热量加热,使碳五达到饱和蒸气压,使用时能充分燃烧,但由于暖气温度不均,造成燃烧程度不一致,产生了大量的积液,燃烧时形成了大量的烟污,解决不了积液回流问题;另一种将碳五用锅炉加热,也因积液问题而告失败。怎样使碳五保持气化状态,解决积液是人们一直在探索的难题。
本发明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的不足而提供一种能使碳五保持气化状态的方法及其能使该方法得以实现的恒温装置。
本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如下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碳五灌装在压力钢瓶内,同时使钢瓶始终处于加热状态,其加热温度为30--150度。
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恒温装置,它包括有普通钢瓶,其特征在于在钢瓶的外面套有一恒温套。
本发明的优点在于使用该方法无毒、能控温、控压、由于碳五始终处于饱和蒸气压状态,无积液、并节能,成本低只有现有液化气的三分之一,安全可靠。该恒温装置通过套体底部的加热陶磁加热,并保持恒温使液体气化,其内气体在使用时可进行充分燃烧。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进一步的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本发明实施时,其加热方法可为太阳能加热、蒸气加热、电加热、水加热和介质加热。可选用碳五或碳五与丙酮的混和液。若选用碳五80%同时为了降低沸点加入丙酮20%,同时还可加入少量的香料制成液体。本发明加入丙酮时,丙酮与碳五形成二元共沸物,将上述配方的液体13灌入所述的液化气钢瓶4内。恒温装置的钢瓶恒温套14的套体可由上套1、下套2两部分组成,上、下套1、2间用连接件3连为一体,其上套1本身也可自成一体,也可通过连接件3连为一体,连接件可为拉链、尼龙搭扣等。利用现有液化气钢瓶4内装上述配比的液体,将液化气钢瓶4放在套体的下套2底座上,液化气钢瓶4的下端底部形状正好与下套体2底部形状相吻合,在下套2底部内中间向上有一凸起的凸台5,凸台5与液化气恒温灌装钢瓶4底部接触的面为一隔热板6,隔热板6与下套2的内阻燃保温层12间行成一空腔7,该空腔内设有一发热陶磁8,该发热陶磁8本身具有控温功能,它通过导线9与电源相连通。拉上拉链3,将液化气钢瓶4包在套体内,当通电加热时,由于套体由外、中、内10、11、12三层组成,其内、外12、10两层均为保温阻燃层,中层11为储热物质层,此时,使液化气钢瓶4加热至60度,其内液体气化并达到恒温,使液化气钢瓶4内气体在使用时得到充分燃烧。同时为了承受液化气恒温灌装钢瓶的重压,下套体的内、外保温阻燃层可为阻燃玻璃钢层或复合阻燃材料。
权利要求
1.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碳五灌装在压力钢瓶内,同时使钢瓶始终处于加热状态,其加热温度为30--150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热方法可为太阳能加热、蒸气加热、电加热、水加热和介质加热。
3.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恒温装置,它包括有普通钢瓶,其特征在于在钢瓶的外面套有一恒温套。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恒温装置,其特征在于其所述恒温套套体为可由上套、下套两部分组成,上、下套间用连接件连为一体,其上、下套均由外、中、内三层组成,其内、外两层均为保温阻燃层,中层为储热物质层,下套体底部的形状与液化气恒温灌装钢瓶的形状相吻合,在下套体底部中间有一凸起的凸台,凸台与液化气恒温灌装钢瓶底接触的面为一隔热板,隔热板与下套内阻燃保温层间行成一空腔,该空腔内设有一发热陶磁,该发热陶磁通过导线与电源相连通。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化气衡温钢瓶,其特征在于下套体的内、外保温阻燃层可为阻燃玻璃钢层和阻燃复合材料层。
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化气衡温钢瓶,其特征在于上套本身也可自成一体,也可通过连接件连为一体。
7.根据权利要求3或6所述的液化气衡温钢瓶,其特征在于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连接件可为拉链、尼龙搭扣。
全文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能使碳五保持气化的方法及其恒温装置。该方法的特征在于将碳五灌装在压力钢瓶内,同时使钢瓶始终处于加热状态,其加热温度为30—150度。其恒温装置包括有普通钢瓶,其特征在于在钢瓶的外面套有一恒温套。本发明的优点在于使用该方法无毒、能控温、控压、由于碳五始终处于饱和蒸气压状态,无积液、并节能,成本低只有现有液化气的三分之一,安全可靠。该恒温装置通过套体底部的加热陶瓷加热,并保持恒温使液体气化,其内液化气在使用时可进行充分燃烧。
文档编号F17C5/02GK1206087SQ9710705
公开日1999年1月27日 申请日期1997年7月22日 优先权日1997年7月22日
发明者王九星 申请人:王九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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