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2307阅读:24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是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属于定位器领域。



背景技术:

GPS定位器是内置了GPS模块和移动通信模块的终端,用于将GPS模块获得的定位数据通过移动通信模块(gsm/gprs网络)传至Internet上的一台服务器上,从而可以实现在电脑上查询终端位置。

现有技术公开了申请号为:201620347244.1的一种带自动设防撤防功能的GPS定位器,包括GPS定位器主机和钥匙,所述GPS定位器主机设置在车辆上,所述钥匙位于车主身上,所述钥匙中设置有无线发射器;所述GPS定位器主机与所述无线发射器无线连接;还包括供电单元、开关以及震动传感器;所述供电单元用于为整个GPS定位器供电,所述GPS定位器主机通过所述开关控制所述震动传感器的开启或者关闭,所述震动传感器设置在车辆上用于检测车辆是否移动,所述震动传感器与所述GPS定位器主机电连接。本发明的优点在于设防和撤防都是自动完成,不依赖人为的操作,简化了使用的步骤并提高了安全性。但是该定位器外观普通,不能伪装成证书储存装置,容易被小偷认出并抛弃。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其结构包括钥匙环、扣环通孔、透明上盖、鉴定证书槽、警报器、环形天线、侧盖、上壳体、下壳体,所述钥匙环设于扣环通孔内部,所述扣环通孔设于上壳体表面,所述透明上盖设于鉴定证书槽上方,所述警报器设于上壳体表面,所述环形天线设于上壳体侧面,所述侧盖设于上壳体与下壳体中间,所述上壳体与下壳体配合连接,所述透明上盖设有上盖卡扣,所述上盖卡扣设于透明上盖下表面,所述鉴定证书槽设有鉴定证书,所述鉴定证书设于鉴定证书槽内部,所述警报器设有警报器防护罩,所述警报器防护罩设于警报器表面,所述上壳体设有GPS定位模块、纽扣电池,所述GPS定位模块、纽扣电池设于上壳体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纽扣电池设有胶圈、正极壳、正极材料、负极锂片、隔膜纸、负极盖。

进一步的,所述胶圈设于正极壳内部。

进一步的,所述正极材料设于负极锂片下方。

进一步的,所述隔膜纸设于正极材料和负极锂片中间。

进一步的,所述负极盖设于负极锂片上方。

本发明的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通过设有鉴定证书槽,实现了该定位器能伪装成证书储存装置,不容易被小偷认出并抛弃。

附图说明

通过阅读参照以下附图对非限制性实施例所作的详细描述,本发明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将会变得更明显:

图1为本发明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警报器防护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GPS定位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纽扣电池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钥匙环-1、扣环通孔-2、透明上盖-3、鉴定证书槽-4、警报器-5、环形天线-6、侧盖-7、上壳体-8、下壳体-9、上盖卡扣-30、鉴定证书-40、警报器防护罩-50、GPS定位模块-80、纽扣电池-81、胶圈-810、正极壳-811、正极材料-812、负极锂片-813、隔膜纸-814、负极盖-815。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请参阅图1-4,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珠宝运输智能定位器,其结构包括钥匙环1、扣环通孔2、透明上盖3、鉴定证书槽4、警报器5、环形天线6、侧盖7、上壳体8、下壳体9,所述钥匙环1设于扣环通孔2内部,所述扣环通孔2设于上壳体8表面,所述透明上盖3设于鉴定证书槽4上方,所述警报器5设于上壳体8表面,所述环形天线6设于上壳体8侧面,所述侧盖7设于上壳体8与下壳体9中间,所述上壳体8与下壳体9配合连接,所述透明上盖3设有上盖卡扣30,所述上盖卡扣30设于透明上盖3下表面,所述鉴定证书槽4设有鉴定证书40,所述鉴定证书40设于鉴定证书槽4内部,所述警报器5设有警报器防护罩50,所述警报器防护罩50设于警报器5表面,所述上壳体8设有GPS定位模块80、纽扣电池81,所述GPS定位模块80、纽扣电池81设于上壳体8内部,所述纽扣电池81设有胶圈810、正极壳811、正极材料812、负极锂片813、隔膜纸814、负极盖815,所述胶圈810设于正极壳811内部,所述正极材料812设于负极锂片813下方,所述隔膜纸814设于正极材料812和负极锂片813中间,所述负极盖815设于负极锂片813上方。

在进行使用时,通过设有鉴定证书槽4,实现了该定位器能伪装成证书储存装置,不容易被小偷认出并抛弃。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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