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检测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的快检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3312阅读:434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检测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的快检工装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叉车检修工装,特别是一种用于检测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的快检工装。



背景技术:

目前,5-10吨叉车的外门架在焊接完成后,需要进行校正内档尺寸,通常的检测方法是通过两个人拉卷尺进行测量。此方法存在以下不足:1、检测效率低:需要两个人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测量过程;2、检测精度低:由于卷尺较软,在测量过程中难免会产生误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针对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的快检工装,可满足单人完成测量,同时提高测量精度。

为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以下技术方案:

一种用于检测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的快检工装,包括固定组件和活动组件,所述固定组件包括中空的固定杆,所述固定杆的一端安装有第一支撑板,固定杆的另一端固定有指示板;所述活动组件包括拉伸杆,所述拉伸杆的截面小于固定杆的内截面,拉伸杆的一端安装有第二支撑板,沿所述拉伸杆的长度方向固定有直尺,所述固定杆上于固定指示板的一端开设有与所述直尺相配合的条形口,当所述拉伸杆沿条形口伸入固定杆内时,所述第一支撑板与第二支撑板的指向相同,且所述指示板与直尺相互垂直。

具体的,所述固定杆的一端由外至内依次设有螺纹和用于安装第一支撑板的缺口,所述螺纹上套装有与之相配合的固定头,所述第一支撑板卡合于缺口上并通过固定头旋紧。

具体的,所固定头的端面开设有槽口。

具体的,所述拉伸杆的一端由外至内依次设有螺纹和用于安装第二支撑板的缺口,所述螺纹上套装有与之相配合的螺钉头,所述第二支撑板卡合于缺口上并通过螺钉头旋紧。

具体的,所述指示板为沿固定杆的长度方向伸出固定杆端外的角铁。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针对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的结构特点,设计快检工装替代传统的皮尺,制作简单,仅由固定组件和活动组件两部分组成,使用方便,仅需单人将固定杆和活动杆对接后托放入叉车外门架内,保证固定杆端和活动杆端分别靠紧于对应的槽钢腹板上并通过第一、二支撑板支撑,通过指示板所指示的直尺刻度在加上快检工装自身的固定长度即可以得到该外门架的内档尺寸,因为本工装自身的刚性结构不易变形,消除了传统拉卷尺测量带来的误差,极大的提高了测量精度,同时节省人力,提高了检测效率。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就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固定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拉伸杆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固定头的端面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照附图1所示的一种用于检测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的快检工装,包括固定组件和活动组件。

所述固定组件包括固定杆1,参照图2所示,固定杆1是一端由外之内依次车有螺纹并铣有缺口10的中空圆钢,螺纹上套装有与之相配合的固定头7,第一支撑板6卡合于缺口10上并通过固定头7旋紧。固定杆的另一端铣有平面9,平面9上通过铆钉安装指示板3,指示板3为沿固定杆1的长度方向伸出固定杆1端外的角铁。

参照图4所示,所示固定头7的端面上开设有凹槽12,当外门架的槽钢端面有焊接飞溅时,飞溅颗粒在被磨掉后可流到槽口12里。

参照图3所示,所述活动组件包括拉伸杆2,所述拉伸杆2的外径(截面)小于固定杆1的内径(内截面)0.5mm,拉伸杆2的一端由外至内依次车有螺纹并铣有缺口11,螺纹上套装有与之相配合的螺钉头8,第二支撑板5卡合于缺口11上并通过螺钉头8旋紧。

沿所述拉伸杆2的长度方向铣有平面并通过MS1937胶粘接300mm的长钢尺4,对应的固定杆1上铣有与长钢尺4相配合的条形口13,当所述拉伸杆2沿条形口13伸入固定杆1内时,第一支撑板6与第二支撑板5的指向相同,且所述指示板3与长钢尺4相互垂直,指示刻度。

参照图5所示,本实用新型的使用过程如下:只需一个工作人员手握固定组件中的固定杆1和活动组件中的拉伸杆2,将拉伸杆2沿条形口13插进固定杆1内。然后双手托起快检工装将其放入外门架200内档,双手外张使得第一支撑板6和第二支撑板5放在槽钢翼板上,固定头7靠紧一侧槽钢腹板,螺钉头8靠紧另一侧槽钢腹板,此时指示板3的一端对应在钢板尺4上显示的读数加上本快检工装100的部件的固定长度,即固定头7最外端至指示板3最外端距离加上螺钉头8最外端至相邻长钢尺4一端的距离(参照图1中的A段和B段部分,考虑5-10吨叉车外门架内档尺寸范围一般在768mm—917mm,设计工装基本尺寸使A段加B段的长度为700mm,配合300mm的长钢尺可基本测量需求),即为此外门架的内档尺寸。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披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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