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锥孔检测塞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85273阅读:600来源:国知局
一种锥孔检测塞规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测量工具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锥孔检测塞规。



背景技术:

在机械加工中,检测锥度一般通过三坐标进行检测,但检测环境要求高、检测效率低、时间长、且三坐标成本投入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高效低成本的检测装置,能够在常规环境中,快速、简便、准确的测量齿轮锥孔的大小和锥度是否符合标准。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锥孔检测塞规及其检测方法,以提供一种高效便捷的检测锥孔的方法。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一种锥孔检测塞规,包括塞规本体,所述塞规本体包括检测部和手持部,所述检测部和手持部位于所述塞规本体的两端,所述检测部为锥形,所述检测部和手持部中间设有凸起,使检测部与手持部分隔开,所述检测部表面设有多条第一凹槽,所述第一凹槽为环形并且相邻的第一凹槽之间距离相同。

进一步的,所述检测部表面设有多条与所述第一凹槽相交的沿检测部轴向的第二凹槽,所述相邻的第二凹槽之间距离相同。

进一步的,所述检测部表面经过淬火处理。

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锥孔检测塞规及其检测方法具有以下优势:

本实用新型所述的一种锥孔检测塞规及其检测方法通过第一凹槽和第二凹槽形成的网格,能够更准确快速的确定洋红颜料的面积,从而判断锥孔的锥度是否合格。

附图说明

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述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检测时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

1-手持部,2-凸起,3-检测部,4-待检测锥孔,5-第一凹槽,6-第二凹槽。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等的特征可以明示 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通过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如图1、2所示,一种锥孔检测塞规,包括塞规本体,所述塞规本体包括检测部3和手持部1,所述检测部3和手持部1位于所述塞规本体的两端,所述检测部3为锥形,并且表面经过淬火处理。所述检测部3和手持部1中间设有凸起2,使检测部3与手持部1分隔开,所述检测部3表面设有多条第一凹槽5,所述第一凹槽5为环形并且相邻的第一凹槽5之间距离相同。所述检测部3表面设有多条与所述第一凹槽5相交的沿检测部轴向的第二凹槽6,所述相邻的第二凹槽6之间距离相同。

所述锥孔检测塞规的检测方法:将塞规检测部3放入待检测锥孔4的大端;推动手持部1将塞规的检测部3和待检测锥孔4压紧,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凸起2到待检测锥孔端面的距离;根据塞规的锥度计算锥孔大小;在检测部3均匀抹上洋红后,将塞规放入待检测锥孔,左右旋转后,取出塞规后,通过第一凹槽5和第二凹槽6组成的网格算出洋红接触锥孔的面积,判断锥度是否合格。

如图2,举例用锥度为1:5的待检测锥孔和塞规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检测方法,将塞规检测部3放入待检测锥孔4的大端,推动手持部1将塞规的检 测部3和待检测锥孔4压紧,使用游标卡尺测量凸起2到待检测锥孔端面的距离为L测,塞规制造时形成的检测部3没有锥度的长度L计,L测-L计=L,d为塞规检测部3的最大直径,根据锥度定义d-D/L=1/5,可以计算出D,即待检测锥孔3大端直径,然后在检测部3均匀抹上洋红后,将塞规放入待检测锥孔,左右旋转后120度,取出塞规后,通过第一凹槽5和第二凹槽6组成的网格算出洋红接触锥孔的面积,是否超过指定比例,判断锥度是否合格。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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