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无线测温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94101阅读:332来源:国知局
一种无线测温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温装置,具体涉及一种用于高、中、低压电力系统(110KV,6—35KV和0.4KV)和对温度有较高要求电气接点设备的无线测温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在输变电系统中,发电机和变电站的高压开关柜、母线接头、室外刀闸开关 等重要的设备,在长期运行过程中,载流母线、母排等电力设备在负载电流过大或表面出现 氧化时会出现温升过高,长时间不加处理能使相邻的部件性能劣化,导致击穿、故障停电。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供数据分析,全国输变电所发生的重大事故中,百分之九十以上 是由于过热引起,给生产和经营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同时也威胁着生命财产的安全。因此,电气设备的温度在线监测问题已经成为电力系统中为保证电气设备安全运行所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这是提高电气设备可靠性的迫切需要,对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 定运行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传统的温度测量方式周期长、施工复杂,效率低,不便于管理,发生故障时,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排查和重新铺设线缆。而在特定场合下检测点分散、环境封闭或有高电压、很多测温方式根本无法实现测量工作,在变电站的实际运行过程中,高压设备的联接点运行温度很难实时在线监测,这是因为这些部位都具有裸露的高压,通常的温度测量方法因无法解决高压问题而无法使用。

现今出现的无线测温装置采用无线传输方式,解决了一次回路和二次回路之间的 链接和附着问题,极大地提高了高压用电安全,可通过构建的物联网系统实时传输数据,并可实现远程监控。但是,现有的无线测温装置便捷式安装拆卸及位置更换不方便,容易损坏装置,同时,现有的无线测温装置不能同步进行故障及时处理,不利于设备的及时保护和检修维护。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缺陷,提供一种无线测温装置来解决上述问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无线测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器和现场温度检测装置,所述主控器包括主控CPU板、显示安装面板和主控外壳,所述主控CPU板上设有主控无线接收模块,所述显示安装面板上设有显示液晶板和按键,所述现场温度检测装置包括温度采集模块、电源模块、无线发射模块、表带及外壳,所述温度采集模块设于上方的第一底板,所述电源模块和无线发射模块设于下方的第二底板,所述表带以穿孔方式安装于外壳底部。

进一步改进,所述主控无线接收模块配有3至9路配置接口。

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源模块为电池。

进一步改进,所述表带为可调节式。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的一种无线测温装置的便捷式安装拆卸及位置更换方便,同时,现有的无线测温装置能同步进行故障及时处理,利于设备的及时保护和检修维护。

附图说明

图1 本实施例的一种无线测温装置的原理示意图。

图2 本实施例的一种无线测温装置的主控器结构示意图。

图3 本实施例的一种无线测温装置的现场温度检测装置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及所达成的功效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与认识,用以较佳的实施例及附图配合详细的说明,说明如下:

本实施例提供一种无线测温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主控器和现场温度检测装置,所述主控器包括主控CPU板4、显示安装面板3和主控外壳5,所述主控CPU板4上设有主控无线接收模块,所述显示安装面板3上设有显示液晶板1和按键2,所述现场温度检测装置包括温度采集模块、电源模块、无线发射模块、表带104及外壳103,所述温度采集模块设于上方的第一底板101,所述电源模块和无线发射模块设于下方的第二底板102,所述表带104以穿孔方式安装于外壳103底部。

进一步改进,所述主控无线接收模块配有3至9路配置接口。

进一步改进,所述电源模块为电池。

进一步改进,所述表带为可调节式。

如图1,本实施例所述现现场温度检测装置将所测得问题通过无线信号传输至主控器,通过主控器的显示液晶板实时显示测温点温度,同时可在主控器显示安装板上通过按键设定报警和跳闸阈值控制开关柜短路的的跳闸。主控器设有通讯功能,能将实时数据传输至计算机终端实现智能电网组网要求。主控器具有故障记录和查询功能能将超温时的故障信息记录并通过后台读取或现场查询。

如图2、3所示,本实施提供的主控器的无线接收模块设有天线,天线安装于外壳外部,用于更好的接受无线信号,主控器上设有485接口和无线通讯口,可自主选择与计算机终端的通讯方式。本实施例提供的现场温度检测装置的表带以捆绑式便捷固定现场温度检测装置,固定扎实,同时也便于更换位置或装置时拆卸。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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