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合绝缘子外观检查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47340阅读:769来源:国知局
复合绝缘子外观检查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到电路巡视仪,尤其是一种复合绝缘子外观检查装置。



背景技术:

输电线路复合绝缘子使用量逐年增大,近年来建设的线路直线塔多使用复合绝缘子,验收及检修时均需对复合绝缘子开展外观检查,人员需要使用软梯从杆塔横担下到绝缘子旁进行检查,工作强度大、作业风险大,加之现在串型多为“V”型,检查复合绝缘子时,从绝缘子上方下来后仅能检查高压端,中部及其他部分仅能远距离观察,不能准确把握细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可实现不用软梯,能近距离观察复合绝缘子外观情况,有效降低工作强度及作业风险的复合绝缘子外观检查装置。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了以下的技术方案:

复合绝缘子外观检查装置,包括绝缘的伸缩杆、可发送或接收无线通信信号的控制终端、可接收无线通信信号进行工作的万向调节装置、可发送无线通信信号的摄像头,所述控制终端通过连接件固定在所述伸缩杆底部,所述万向调节装置一端与伸缩杆末端连接、该万向调节装置另一端与摄像头连接。

在不停电的情况下,通过调节伸缩杆的长度把摄像头送到绝缘子旁进行拍照或录像,控制终端通过无线通信系统发送指令信号控制万向调节装置的转动,从而可以任意调整摄像头角度对复合绝缘子进行检查,摄像头拍摄的图像和视频通过无线通信系统发送到控制终端进行显示和存储,当发现异常时,可通过控制终端进行取照或录取视频。

优选地,所述万向调节装置包括X、Y、Z轴三个方向上分别设置有均为可接收无线通信信号进行工作的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三电机,在X轴上的所述第一电机通过连接件与伸缩杆末端连接,所述第一电机上安装有第一电机轴,所述第一电机轴通过连接件与在Y轴上的第二电机连接,所述第二电机上安装有第二电机轴,所述第二电机轴通过连接件与在Z轴上的第三电机连接,所述第三电机上安装有第三电机轴,所述第三电机轴与摄像头连接;通过三个分别设在X、Y、Z轴上且相互垂直的第一电机、第二电机、第三电机,控制终端通过无线通信系统发送指令信号控制第一电机、第二电机和第三电机的转动,可以实现摄像头旋转到空间的任意角度对复合绝缘子进行检查。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在不停电的情况下,通过调节伸缩杆的长度把摄像头送到绝缘子旁进行拍照或录像,工作人员能够在横担上通过控制终端远程实时查看摄像头的图像或视频,又可以通过控制终端控制万向调节装置调整摄像头角度从不同方位对绝缘子进行检查,避免了通过软梯下到绝缘子旁的过程,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作业安全性和作业效率,缩短了停电检修时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通过使用无线通信系统的控制终端而不是通过数据线来发送指令控制万向调节装置转动,既保证了系统的绝缘性能,又使得绝缘伸缩杆的长度可以调节。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万向调节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含义:1、伸缩杆;2、控制终端;3、万向调节装置;4、摄像头;5、第一电机;6、第二电机;7、第三电机;8、第一电机轴;9、第二电机轴;10、第三电机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

参阅图1和图2,复合绝缘子外观检查装置,包括绝缘的伸缩杆1、可发送或接收无线通信信号的控制终端2、可接收无线通信信号进行工作的万向调节装置3、可发送无线通信信号的摄像头4,控制终端2通过连接件固定在伸缩杆1底部,万向调节装置3一端与伸缩杆1末端连接、该万向调节装置3另一端与摄像头4连接。

在不停电的情况下,通过调节伸缩杆1的长度把摄像头4送到绝缘子旁进行拍照或录像,控制终端2通过无线通信系统发送指令信号控制万向调节装置3的转动,从而可以任意调整摄像头4角度对复合绝缘子进行检查,摄像头4拍摄的图像和视频通过无线通信系统发送到控制终端2进行显示和存储,当发现异常时,可通过控制终端2进行取照或录取视频。

优选地,万向调节装置3包括X、Y、Z轴三个方向上分别设置有均为可接收无线通信信号进行工作的第一电机5、第二电机6、第三电机7,在X轴上的第一电机5通过连接件与伸缩杆1末端连接,第一电机5上安装有第一电机轴8,第一电机轴8通过连接件与在Y轴上的第二电机6连接,第二电机6上安装有第二电机轴9,第二电机轴9通过连接件与在Z轴上的第三电机7连接,第三电机7上安装有第三电机轴10,第三电机轴10与摄像头4连接;通过三个分别设在X、Y、Z轴上且相互垂直的第一电机5、第二电机6、第三电机7,控制终端2通过无线通信系统发送指令信号控制第一电机5、第二电机6和第三电机7的转动,可以实现摄像头4旋转到空间的任意角度对复合绝缘子进行检查。

上列详细说明是针对本实用新型可行实施例的具体说明,该实施例并非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专利范围,凡未脱离本实用新型所为的等效实施或变更,均应包含于本案的专利范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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