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封检测工装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72005阅读:958来源:国知局
油封检测工装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油封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油封检测工装。



背景技术:

油封是变速器边轴上常用的结构,在压配过程中,由于油封压头轴心相对于边轴孔轴心偏斜造成边轴油封压坏,从而会影响油封的稳定性,故而变速器边轴油封在压配时需要检测压头的偏斜情况,而传统中主要通过人工经验进行判断,故而检测精度与适用性受到限制。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的油封检测工装。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油封检测工装,包括插卡在变速器壳体边轴孔内的检测座,在所述检测座的中心设有定心圆孔,还设有插卡在所述定心圆孔内的定心套筒,在所述定心套筒的中心设有用于放入边轴油封压头且底面封闭的油封压头导向孔,在所述油封压头导向孔的底壁中心设有伸缩同心顶针,在所述油封压头导向孔的内壁上设有至少三个相平行的竖向滑槽,在所述竖向滑槽内设有滑块,在所述伸缩同心顶针与所述滑块之间设有连筋,在所述竖向滑槽的底壁上设有缓冲弹簧,在所述滑块下压时抵压在所述缓冲弹簧上。

所述伸缩同心顶针包括底筒、中筒的顶针,所述底筒的内径与所述中筒的外径相同,所述顶针的外径与中筒的内径相同,所述中筒的底部与所述底筒的底壁之间设有第一阶弹簧,所述顶针的底部与所述中筒的底壁之间设有第二阶弹簧,所述连筋连接在顶针的外壁上。

在所述滑块上设有滚轮,所述滑块通过滚轮抵压在竖向滑槽内。

所述检测座的外壁为阶梯状,所述变速器壳体边轴孔的顶面抵压在阶梯状上实现定位。

其工作原理简述如下:在使用时将检测座插入变速器壳体边轴孔,然后将定心套筒插入检测座内,在未插入边轴油封压头时,顶针在弹簧的作用下向上伸展在油封压头导向孔内,当插入边轴油封压头时,此时边轴油封压头的底面中心抵压在顶针上,然后向下插进油封压头导向孔,由于边轴油封压头的中心抵压在顶针上,故而不容易发生倾斜,会与检测座同心向下移动,由于油封压头导向孔的直径是一定的,故而当边轴油封压头出现偏斜时,边轴油封压头的边缘会抵压在油封压头导向边的边缘不容易下插,或是下插偏紧,从而判断出边轴油封插头是否出现偏斜。

本实用新型具有积极的效果:本实用新型的结构设计合理,可有效且快速的实现对边轴油封插头是否发生偏斜的检测,大大提高了同心度的检测效率与检测精度,使用稳定性好且适用性强。

附图说明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内容更容易被清楚的理解,下面根据具体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其中: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

图1显示了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其中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见图1,一种油封检测工装,包括插卡在变速器壳体边轴孔1内的检测座2,在所述检测座2的中心设有定心圆孔3,还设有插卡在所述定心圆孔3内的定心套筒4,在所述定心套筒4的中心设有用于放入边轴油封压头5且底面封闭的油封压头导向孔6,在所述油封压头导向孔6的底壁中心设有伸缩同心顶针7,在所述油封压头导向孔6的内壁上设有至少三个相平行的竖向滑槽8,在所述竖向滑槽8内设有滑块9,设有竖向滑槽,可以保证顶针竖向移动的位置稳定度,在所述伸缩同心顶针7与所述滑块9之间设有连筋10,在所述竖向滑槽的底壁上设有缓冲弹簧11,在所述滑块下压时抵压在所述缓冲弹簧上。本实施例的图中为了方便说明,故而相邻结构之间留有一定间隙,而在实际中,其是相互贴合的并不存在间隙,从而才能保证其检测的精确度。

所述伸缩同心顶针7包括底筒71、中筒72的顶针73,所述底筒的内径与所述中筒的外径相同,所述顶针的外径与中筒的内径相同,所述中筒的底部与所述底筒的底壁之间设有第一阶弹簧74,所述顶针的底部与所述中筒的底壁之间设有第二阶弹簧75,所述连筋连接在顶针的外壁上。

在所述滑块上设有滚轮12,所述滑块通过滚轮抵压在竖向滑槽内。

所述检测座的外壁为阶梯状,所述变速器壳体边轴孔的顶面抵压在阶梯状上实现定位。

其工作原理简述如下:在使用时将检测座插入变速器壳体边轴孔,然后将定心套筒插入检测座内,在未插入边轴油封压头时,顶针在弹簧的作用下向上伸展在油封压头导向孔内,当插入边轴油封压头时,此时边轴油封压头的底面中心抵压在顶针上,然后向下插进油封压头导向孔,由于边轴油封压头的中心抵压在顶针上,故而不容易发生倾斜,会与检测座同心向下移动,由于油封压头导向孔的直径是一定的,故而当边轴油封压头出现偏斜时,边轴油封压头的边缘会抵压在油封压头导向边的边缘不容易下插,或是下插偏紧,从而判断出边轴油封插头是否出现偏斜。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而这些属于本实用新型的实质精神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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