轴承防尘盖盖检模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003857阅读:909来源:国知局
轴承防尘盖盖检模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轴承检验领域,是一种轴承防尘盖盖检模。



背景技术:

深沟球轴承生产加工中,盖检工位在轴承注脂压盖过程中普遍应用,大大提高了轴承产品的合格率。但现有的盖检工位大都只能简单地检测轴承防尘盖是否装配,而是否装配到位或防尘盖是否存在龅牙等质量问题则无法检测。如图3所示为现有的轴承防尘盖盖检模,其采用简单的柱形结构,利用检测端面与待检轴承的防尘盖卷边是否接触来判定防尘盖是否装配,而无法检测轴承盖是否装配到位,或轴承防尘盖是否存在龅牙等质量问题。例如,防尘盖卷边存在龅牙,龅牙部分卡于轴承外圈端面,而盖检模检测时,依然会正常接触防尘盖,导致现有技术检测时,仍然会检测合格,导致不良产品流入市场。为此,有待对现有的盖检模进行改进。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上述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向本领域提供一种轴承防尘盖盖检模,使其解决现有同类盖检模检测功能单一,较难检测防尘盖存在龅牙等质量问题的技术问题。其目的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

一种轴承防尘盖盖检模,其主体设有两端,一端为装配连接端,装配连接端用于与现有轴承防尘盖检测装置的机械控制部分相连,另一端为检测端。其结构要点在于所述主体的检测端设有相对于该端端面呈圆柱状凸起的环状压头,环状压头的外环面与所述检测端端面之间形成环形缺口,环形缺口对应待检轴承外圈一端环面,所述环状压头的外环面直径小于待检轴承外圈的内直径,且环状压头的环形端面对应待检轴承中防尘盖的环形卷边。通过上述结构,利用环状压头实现对轴承防尘盖是否装配进行检测,而环形缺口处的检测端端面与待检轴承防尘盖之间的间隙,则能有效判定轴承防尘盖是否装配到位,或防尘盖是否存在龅牙等质量问题,最终实现对轴承防尘盖的有效检测,提高轴承防尘盖装配检验的准确性,提高产品合格率。

上述轴承防尘盖盖检模中,所述主体的周面固定设有感应所述环形缺口处的检测端端面与待检轴承外圈端面之间间距的距离感应器。通过将感应器直接设置在盖检模上,提高装配使用的便利性。

上述轴承防尘盖盖检模中,所述环形压头的内环面相对于所述检测端形成一个内凹的锥形腔,该锥形腔内壁在轴承防尘盖检测过程中与待检轴承不接触。该锥形腔主要为适配检测而设置。

上述轴承防尘盖盖检模中,所述锥形腔的中部设有相对所述检测端端面呈垂直,且伸出锥形腔的导向柱,该导向柱用于轴承防尘盖检测时与待检轴承的轴承孔配合导向,从而保持检测时的有效对位,提高检测的准确性。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有效对轴承防尘盖装配到位及防尘盖龅牙等问题进行检测,提高产品合格率,保证产品质量。适合作为各类轴承尤其是深沟球轴承的防尘盖装配检测装置使用,或同类检测装置的结构改进。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检测状态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检测状态结构示意图。

图3是现有技术的局部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及名称为:1、主体,101、环状压头,102、装配连接端,103、环形缺口,104、锥形腔,105、导向柱,2、待检轴承,3、防尘盖,301、卷边。

具体实施方式

现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

如图1-3所示,该轴承防尘盖盖检模的主体1设有两端,一端为装配连接端102,用于连接现有技术的机械控制部分;另一端为检测端,检测端设有相对于该端端面呈圆柱状凸起的环状压头101,环状压头的外环面与检测端端面之间形成环形缺口103,环形缺口对应待检轴承2外圈一端环面,环状压头的外环面直径小于待检轴承外圈一端环面的内直径,且环状压头的环形端面对应待检轴承中防尘盖3的环形卷边301。环形压头的内环面相对于检测端形成一个内凹的锥形腔104,该锥形腔内壁在轴承防尘盖检测过程中与待检轴承不接触。锥形腔的中部设有相对检测端端面呈垂直,且伸出锥形腔的导向柱105,该导向柱用于轴承防尘盖检测时与待检轴承的轴承孔配合导向。

为了方便使用,该轴承防尘盖盖检模的主体1外部设置距离感应器,通过该距离感应器对上述环形缺口103处的检测端端面与待检轴承2外圈端面之间间距进行监测。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方式为:首先将待检轴承2安装于待检流水线,将盖检模一端的装配连接端与外部的机械控制部分连接,上述距离感应器与外部的感应控制电路连接。接下来,由机械控制部分带动盖检模朝待检轴承方向运动,当盖检模的环形压头101与待检轴承的防尘盖3卷边301挤压接触,且由上述距离感应器感应环形缺口处检测端端面与待检轴承外圈端面之间的间隙符合规定范围时,则检测结果为合格。当盖检模的环形压头与待检轴承的防尘盖卷边不接触,或环形压头与待检轴承的防尘盖卷边接触后,上述距离感应器感应环形缺口处检测端端面与待检轴承外圈端面之间的间隙不符合规定范围时,则判定为轴承防尘盖装配不合格,且后者可判定为防尘盖存在龅牙等质量问题。

以上旨在说明书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非限制本实用新型的技术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结合现有公知常识对本实用新型做显而易见的改进,亦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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