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电力系统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基于计量集抄终端数据的配变电流不平衡判断方法。
背景技术:
计量自动化系统的智能集抄终端已经基本实现对配电变压器的三遥数据采集,原理上能够对配电变压器的三相电流的平衡运行状况进行分析。但是目前基于计量集抄终端数据对配电变压器三相电流的运行状态进行分析的实例不多,原因主要有以下:
1、终端上送数据依靠无线网络,由于信号问题会有数据丢失的情况;
2、终端本身质量问题,导致缺数据或者数据不准确;
3、数据存储间隔不够短,大部分只有15分钟的精细度,无法实现实时监控。
基于以上原因,目前对配电变压器的三相电流的平衡状态进行分析的案例不多。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基于计量集抄终端数据的配变电流不平衡判断方法,该方法能对配电变压器的三相电流情况进行评估,判断其不平衡的状态和程度。
为了达到上述技术效果,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基于计量集抄终端数据的配变电流不平衡判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计算配变每15分钟的三相电流不平衡度s,计算公式如下:
s2:判断每15分钟的s是否大于阀值ss,若大于则判断该15分钟配变三相负载不平衡,否则认为其三相电流平衡;
s3:判断每15分钟的各相电流是否大于is,任一相电流大于is即按步骤s2判断,否则认为该15分钟该配变三相电流平衡;
s4:统计某一个月内的sc,按公式:
计算负载三相不平衡时间占比t;
s5:判断t是否大于ts,若大于,则判断该配变这个月电流不平衡,否则认为该配变这个月电流平衡;
其中,is为单项有功阀值,ss为不平衡度阀值,ts为时长占比阀值,t为时长占比,sc为不平衡次数,st为统计时间长度内的15分钟次数。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技术方案的有益效果是:
本发明在一定时间长度内,根据三相电流不平衡度的计算方法计算该配变每一个数据间隔的三相电流不平衡度;判断各个数据间隔的各相电流情况是否已达到判断的阀值;当各相电流情况已达到判断的阀值时,判断各个数据间隔的三相电流不平衡度是否已达到判断的阀值;当各相电流情况已达到判断的阀值且三相电流不平衡度已达到判断的阀值时,将该数据间隔记为电流不平衡;统计该时间长度内电流不平衡的次数,再除以该时间长度内的数据间隔总数,得出电流不平衡的时长占比,如果该时长占比大于判断阀值,将该配变判断为电流不平衡。该方法能够利用质量一般的计量终端的数据;采用一定时期的数据,能够免去数据波动的干扰;采用长时期的数据,能够得出统计规律,不在单个时刻上深究准确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方法流程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为了更好说明本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的说明。
实施例1
如图1所示,一种基于计量集抄终端数据的配变电流不平衡判断方法,包括以下步骤:
s1:计算配变每15分钟的三相电流不平衡度s,计算公式如下:
s2:判断每15分钟的s是否大于阀值ss,若大于则判断该15分钟配变三相负载不平衡,否则认为其三相电流平衡;
s3:判断每15分钟的各相电流是否大于is,任一相电流大于is即按步骤s2判断,否则认为该15分钟该配变三相电流平衡;
s4:统计某一个月内的sc,按公式:
计算负载三相不平衡时间占比t;
s5:判断t是否大于ts,若大于,则判断该配变这个月电流不平衡,否则认为该配变这个月电流平衡;
其中,is为单项有功阀值,ss为不平衡度阀值,ts为时长占比阀值,t为时长占比,sc为不平衡次数,st为统计时间长度内的15分钟次数。
该方法在一定时间长度内,根据三相电流不平衡度的计算方法计算该配变每一个数据间隔的三相电流不平衡度;判断各个数据间隔的各相电流情况是否已达到判断的阀值;当各相电流情况已达到判断的阀值时,判断各个数据间隔的三相电流不平衡度是否已达到判断的阀值;当各相电流情况已达到判断的阀值且三相电流不平衡度已达到判断的阀值时,将该数据间隔记为电流不平衡;统计该时间长度内电流不平衡的次数,再除以该时间长度内的数据间隔总数,得出电流不平衡的时长占比,如果该时长占比大于判断阀值,将该配变判断为电流不平衡。该方法能够利用质量一般的计量终端的数据;采用一定时期的数据,能够免去数据波动的干扰;采用长时期的数据,能够得出统计规律,不在单个时刻上深究准确性。
相同或相似的标号对应相同或相似的部件;
附图中描述位置关系的用于仅用于示例性说明,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