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纸条装载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95091阅读:390来源:国知局
试纸条装载器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试纸条装载器。



背景技术:

目前,市场上为检测用的试纸条装载器一般只能一次装载一根试纸条,试纸条浸染后放入试纸条装载器进行光学检测,当需要对同一待检测对象进行多项检测时,则只能逐一浸染试纸条,效率低下。因此,亟需一种能够同时浸染多根试纸条并且又能够对其分别检测的试纸条装载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为了解决利用多根试纸条同时进行多项检测的技术问题,提供一种能够同时浸染多根试纸条并能对其分别检测的试纸条装载器。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来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试纸条装载器,其包含:多个长条形的装载部和联结部;

每个装载部用于装载一根试纸条,联结部连接于相邻的装载部之间,联结部为可断开的。

优选地,联结部为塑料片。

在本实用新型中,塑料片可以容易地被掰开,从而联结部容易断开。

优选地,塑料片的厚度小于1mm。

在本实用新型中,塑料片的厚度小于1mm,更易于徒手掰开。

优选地,联结部与装载部一体成型。

在本实用新型中,一体成型的方式使得制造成本更低廉。

优选地,联结部包含一中间部和多个延伸部,多个延伸部分别设于中间部的两侧并且从中间部向中间部的两侧延伸,装载部直接与延伸部连接,延伸部为可断开的。

在本实用新型中,联结部包含中间部和延伸部,在断开时,只断开延伸部,则在掰开时,由于中间部的过渡,相邻的装载部不易损坏。

优选地,装载部中设有一个沿着装载部布置的槽,槽用于安放试纸条,槽的首端允许试纸条插入,槽的首端和尾端设有挡块。

这样,挡块会挡住插入的试纸条,防止试纸条从槽中滑脱。

优选地,装载部的尾端设有露出口,露出口的开口方向与槽的开口方向相反。

在本实用新型中,该露出口可用于调整试纸条的位置。

优选地,装载部的尾端两侧部设有露出口。

在本实用新型中,该露出口使得试纸条可以浸染待检测液体。

优选地,装载部的中间部分设有检测口,检测口的开口方向与槽的开口方向相反。

在本实用新型中,该检测口用于之后的光学检测。

优选地,槽的两个侧壁均设有突出部。

优选地,槽的两个侧壁各设有一浸润口,浸润口位于装载部的尾端。

在本实用新型中,浸润口使得待检测液体可以进入槽中并浸润试纸条。

本实用新型的积极进步效果在于:该试纸条装载器具有多个装载部,可以同时装载多根试纸条,并且装载部间的联结部为可断开的,因此,当需要对各试纸条分别进行检测时,可以断开联结部,使得各个装载部之间分离。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试纸条装载部的正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试纸条装载部的后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的试纸条装载部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实施例的方式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但并不因此将本实用新型限制在所述的实施例范围之中。

如图1所示,试纸条装载器10包含:多个长条形的装载部11和联结部12。

每个装载部11用于装载一根试纸条,联结部12连接于相邻的装载部11之间,联结部12为可断开的。

优选地,联结部12为塑料片。塑料片的厚度小于1mm。

联结部12与装载部11一体成型,其优选由塑料制成。

联结部12包含一中间部121和多个延伸部122,多个延伸部122分别设于中间部121的两侧并且从中间部121向中间部121的两侧延伸,装载部11直接与延伸部122连接。

如图2和3所示,装载部11中设有一个沿着装载部11布置的槽13,槽13用于安放试纸条,槽13的首端允许试纸条插入,槽13的尾端设有挡块17。

装载部11的尾端设有露出口14,露出口14的开口方向与槽13的开口方向相反。

装载部11的中间部分设有检测口15,检测口15的开口方向与槽13的开口方向相反。

槽13的两个侧壁均设有突出部16。该突出部16防止试纸条从槽13的开口掉出。

槽13的两个侧壁各设有一浸润口18,浸润口18位于装载部11的尾端。

使用时,将多根试纸条从装载部11的首端插入,然后将试纸条装载器10的尾端插入待检测液体中进行浸染,然后将装载部11掰开,将各个装载部11分别放入各个检测仪器中对试纸条进行检测。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虽然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应当理解,这仅是举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是由所附权利要求书限定的。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实质的前提下,可以对这些实施方式作出多种变更或修改,但这些变更和修改均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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