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可折叠测树用角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78011阅读:890来源:国知局
一种可折叠测树用角规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测量工具,具体是一种可折叠测树用角规。



背景技术: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行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足森林经营方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而进行的森林资源调查。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客观反应调查区域自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用意见。调查成果是建立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行林业工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角规测树是指用角规观测抽取样木的测树方法,角规测树的特点是:工效高,速度快,施测方便开辟了森林资源调查中使用可变面积样地和不等概率抽样的方便途径。目前使用观测角规采用拉杆式角规,队员们每天要抽拉和插入50—60余次,抽拉力小拉不到位,影响观测精度,抽拉力大容易脱节,频繁的抽插导致配合间隙加大,降低角规的使用寿命和观测精度,一个角规点测树,多测或少测一颗树,每公顷就会差上百棵树,直接影响森林资源的调查精确度,且这种拉杆式角规在林区内作业环境差,很容易刮、碰造成弯、斜、扭曲或损坏,不适合野外林区使用,既影响了测树效果,也增加了调查作业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可折叠测树用角规,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可折叠测树用角规,包括手柄,所述手柄外侧设有上端开口的矩形收纳盒,收纳盒的开口处转动连接有封盖,封盖的活动端设有磁体块,收纳盒上设有与磁体块相配合的铁块,收纳盒内壁上设有海绵层,手柄左端侧面设有收纳槽,收纳槽的截面为半球形,与收纳槽相接处的收纳盒左侧面设有缺口,收纳槽左端通过铰链连接有转动杆,转动杆端部设有角规头,转动杆为柱形杆,且与收纳槽相配合。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手柄左端设有两个灯孔,灯孔中设有照明灯,照明灯电性连接位于手柄右侧面的控制开关,控制开关电性连接位于手柄尾部的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照明灯为LED灯。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电池为钮扣电池。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铰链为阻尼铰链。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角规头与转动杆可拆卸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能够实现测树用角规的折叠,以及对角规头进行保护,提高了装置的使用寿命,另外装置还配备有照明机构,进一步方便了装置的使用,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手柄的左视图。

其中:手柄1、收纳盒2、封盖3、磁体块4、收纳槽5、灯孔6、照明灯7、铰链8、转动杆9、角规头10、控制开关11、电池1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可折叠测树用角规,包括手柄1,所述手柄1外侧设有上端开口的矩形收纳盒2,收纳盒2的开口处转动连接有封盖3,封盖3的活动端设有磁体块4,收纳盒2上设有与磁体块4相配合的铁块,封盖3通过磁体块与铁块相吸实现开合,收纳盒2内壁上设有海绵层,手柄1左端侧面设有收纳槽5,收纳槽5的截面为半球形,与收纳槽5相接处的收纳盒2左侧面设有缺口,收纳槽5左端通过铰链8连接有转动杆9,铰链8为阻尼铰链,转动杆9端部设有角规头10,角规头10与转动杆9可拆卸连接,转动杆9为柱形杆,且与收纳槽5相配合,转动杆9转动后会角规头10会收入收纳盒2中,而转动杆9本身则会收入收纳槽5中,然后将封盖3关闭,这样不仅降低了工具的长度,便于后期的收纳,也是对角规头10的一种保护,提高了装置的使用寿命,手柄1左端设有两个灯孔6,灯孔6中设有照明灯7,照明灯7为LED灯,照明灯7电性连接位于手柄1右侧面的控制开关11,控制开关11电性连接位于手柄1尾部的电池12,电池12为钮扣电池,使用时可以开启照明灯7进而方便了人们使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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