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17468阅读:67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管理系统技术领域,涉及一种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计算机后台的管理基本依靠人工的模式:当施工人员需要进入传统无人值守站进行日常的维护,这样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工作效率低。传统无人值守站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当前的环境状态,如是否被非法侵入、门锁、温度、湿度、站内设备等是否正常,必须依靠维护人员定期的巡视才能知晓;传统无人值守站无法统计传统无人值守站所发送故障的种类与数量,因此不能实时有效的解决;维护公司对传统无人值守站的工作效率无法统计等。因此,我们提出一种计算机后台远程终端控制的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一种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包括控制模块、病毒防御模块和智能报警监管模块,控制模块与病毒防御模块双向数据连接,控制模块通过数据分析模块与智能报警监管模块数据连接;控制模块分别对应连接显示装置与多个电控开关,多个电控开关分别与用电设备的总线连接;控制模块连接备用供电模块,备用供电模块与用电设备连接;控制模块还连接无线收发模块、报警装置、显示模块。

进一步,病毒防御模块包括病毒检测模块与杀毒模块。

进一步,智能报警监管模块包括防人员入侵模块、温度监测模块、湿度监测模块、火情监测模块、漏电监测模块和电压电流检测模块。

作为优选,无线收发模块通过无线信号双向数据连接手持终端。

作为优选,无线收发模块为WiFi模块、GSM通信模块、3G通信模块、GPRS通信模块中的至少一种。

作为优选,控制模块为msp430f149单片机电路或可编程控制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计算机后台远程终端控制的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在使用时,防人员入侵模块用于监视并防止非工作人员的进入,起到防盗的作用;计算机后内的温度、湿度、漏电情况、以及电压电流情况实时得到监测,当温度、湿度以及漏电情况,当其中一种所检测的值超过人工所设定的值时,控制模块控制电控开关关闭,对计算机后中的电力设备进行良好的保护;病毒防御模块对病毒进行监测和杀毒,保障系统运行安全;当电压电流情况低于所设定的区间时,控制模块控制备用供电模块启动,为用电设备提供稳定的电压和电流,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本实用新型的效果和益处是:该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结构简单,不仅使用方便,无需人工管理,节省人力的开支,而且效率高。

附图说明

图1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说明书附图1所示,一种远程终端控制无人值守站管理系统,包括控制模块、病毒防御模块和智能报警监管模块,控制模块与病毒防御模块双向数据连接,控制模块通过数据分析模块与智能报警监管模块数据连接,控制模块连接报警装置与显示模块,控制模块均为msp430f149单片机电路或可编程控制器,数据分析模块将数据转换成数字信号传递至控制模块中。

控制模块分别对应连接显示装置与多个电控开关,多个电控开关分别与用电设备的总线连接;控制模块连接备用供电模块,备用供电模块与用电设备连接,控制模块连接无线收发装置,无线收发装置通过无线信号双向数据连接手持终端,无线收发装置为WiFi模块、GSM通信模块、3G通信模块、GPRS通信模块中的至少一种,手持终端可对计算机后台运行情况进行观测,同时还能通过手持终端对该系统进行控制。

病毒防御模块包括病毒检测模块与杀毒模块;智能报警监管模块包括防人员入侵模块、温度监测模块、湿度监测模块、火情监测模块、漏电监测模块和电压电流检测模块。

在使用时,防人员入侵模块用于监视并防止非工作人员的进入,起到防盗的作用;计算机后内的温度、湿度、漏电情况、以及电压电流情况实时得到监测,当温度、湿度以及漏电情况,当其中一种所检测的值超过人工所设定的值时,控制模块控制电控开关关闭,对计算机后中的电力设备进行良好的保护;病毒防御模块对病毒进行监测和杀毒,保障系统运行安全;当电压电流情况低于所设定的区间时,控制模块控制备用供电模块启动,为用电设备提供稳定的电压和电流,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计算机后内的温度、湿度、漏电情况、以及电压电流情况实时得到监测通过显示装置显示。

说明书附图只作为产品的原理示意图,实际产品结构和尺寸以发明者设计生产图纸为准。

上面所述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构思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做出的各种变型和改进,均应落入到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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