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877808阅读:234来源:国知局
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包括地面控制站(1)、无人机(2)和差分GPS基准站(3),所述差分GPS基准站(3)包括控制器(31)、差分GPS模块(32)、能够与地面控制站(1)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一通信模块(33)以及能够与无人机(2)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二通信模块(34),所述差分GPS模块(32)、第一通信模块(33)和第二通信模块(34)均与控制器(31)电连接,所述第二通信模块(34)为无线通信模块。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不但能够大大提高无人机定位精度,从而使无人机能够在远距离、低空、地形复杂、障碍物较多的地方执行任务,而且大大增加了地面控制站对无人机的控制距离。
【专利说明】
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实用新型涉及远程通讯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
【背景技术】
[0002]近几年,无人机市场发展迅猛,尤其民用或消费级无人机市场更是如此。目前,现有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一般包括无人机和地面控制站,地面控制站和无人机上均设有无线通信模块,从而使地面控制站能够以无线通信的方式直接控制无人机飞行,而无人机的定位则由设置在无人机上的GPS定位系统来完成。上述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存在以下两个不足之处:1、由于无人机仅仅采用GPS定位系统进行定位,因此使得该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对无人机的定位精度较差,从而导致无人机无法在一些地形复杂、障碍物较多的地方执行任务;2、由于地面控制站是通过无线通信的方式直接控制无人机飞行的,因此地面控制站对无人机的控制距离非常有限,无法控制无人机进行远距离的飞行。
【实用新型内容】
[0003]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能够大大提高无人机定位精度,从而使无人机能够在远距离、低空、地形复杂、障碍物较多的地方执行任务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
[0004]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以下结构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包括地面控制站和无人机,其中,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还包括差分GPS基准站,差分GPS基准站包括控制器、差分GPS模块、能够与地面控制站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一通信模块以及能够与无人机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二通信模块,差分GPS模块、第一通信模块和第二通信模块均与控制器电连接,第二通信模块为无线通信模块。
[000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其中,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还包括有能够与无人机和第二通信模块进行数据传输的若干无线通信基站以及一个能够与这些无线通信基站进行数据传输的中央服务器。
[0006]采用上述结构后,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点:由于本实用新型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设置有差分GPS基准站,且差分GPS基准站包括控制器、差分GPS模块、能够与地面控制站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一通信模块以及能够与无人机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二通信模块,差分GPS模块、第一通信模块和第二通信模块均与控制器电连接,第二通信模块为无线通信模块,因此,不但地面控制站与无人机之间能够通过差分GPS基准站实现数据传输,达到地面控制站控制无人机的目的,而且差分GPS基准站还能够将GPS差分校准数据发送给无人机,从而大大提高了无人机的定位精度,使无人机能够在一些地形复杂、障碍物较多的地方执行任务。
[0007]中央服务器和若干无线通信基站的设置能够大大增大差分GPS基准站与无人机之间的数据传输距离,而地面控制站能够通过第一通信模块与差分GPS基准站之间实现数据传输,因此使得本实用新型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在大大提高了无人机的定位精度的前提下,还能够大大增加地面控制站与无人机之间的通信距离,即大大增加了地面控制站对无人机的控制距离,使地面控制站能够控制无人机进行远距离、低空飞行。
【附图说明】
[0008]图1是本实用新型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的原理方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09]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作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0010]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包括地面控制站1、无人机2以及差分GPS基准站3,所述差分GPS基准站3包括控制器31、差分GPS模块32、能够与地面控制站I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一通信模块33以及能够与无人机2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二通信模块34,所述差分GPS模块32、第一通信模块33和第二通信模块34均与控制器31电连接,第一通信模块33可以为有线通信模块(如RS-232模块、RS-485模块等,即可以采用光纤、电缆、网线等进行数据传输),也可以为无线通信模块(如3G模块、4G模块、WIFI模块等,即可以采用3G网络、4G网络或WIFI网络等进行数据传输),只要能够与地面控制站I实现数据传输即可,所述第二通信模块34为无线通信模块,所述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还包括有能够与无人机2和第二通信模块34进行数据传输的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以及一个能够与这些无线通信基站4进行数据传输的中央服务器5,中央服务器5与无线通信基站4之间可以采用有线通信模块(如RS-232 模块、 RS-485 模块等,即可以采用光纤、电缆、网线等进行数据传输 ),也可以为无线通信模块(如3G模块、4G模块、WIFI模块等,即可以采用3G网络、4G网络或WIFI网络等进行数据传输),第二通信模块34可以为3G模块、4G模块、WIFI模块等等,只要能够与无人机、无线通信基站4实现数据传输即可。
[0011]本实用新型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的工作原理是:
[0012]1、地面控制站I的飞行控制指令首先发送到差分GPS基准站3,再通过差分GPS基准站3上的第二通信模块34发出,并经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发送至中央服务器5,中央服务器5根据指令类型经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指定发送到对应的无人机2上或者广播发送给所有在线无人机2;
[0013]2、差分GPS基准站3将GPS差分校准数据通过第二通信模块34发出,并经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发送至中央服务器5,中央服务器5将GPS差分校准数据经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广播发送给所有在线无人机2,使无人机2对基准GPS进行差分校准;
[0014]3、在线无人机2将飞行状态数据经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发送到中央服务器5,中央服务器5再将收到的飞行状态数据经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转发给差分GPS基准站3,最后差分GPS基准站3第一通信模块33将飞行状态数据发送到地面控制站I进行飞行状态监控;
[0015]4、中央服务器5存储记录无人机2的飞行状态数据和地面控制站I发给无人机2的控制指令数据,实现对运营无人机的监控和管理。
[0016]以上的实施例仅仅是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进行描述,并非对本实用新型的范围进行限定,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设计精神的前提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出的各种变形和改进,均应落入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书确定的保护范围CJI
【主权项】
1.一种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包括地面控制站(I)和无人机(2),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还包括差分GPS基准站(3),所述差分GPS基准站(3)包括控制器(31)、差分GPS模块(32)、能够与地面控制站(I)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一通信模块(33)以及能够与无人机(2)进行数据传输的第二通信模块(34),所述差分GPS模块(32)、第一通信模块(33)和第二通信模块(34)均与控制器(31)电连接,所述第二通信模块(34)为无线通信模块。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无人机的飞行控制系统还包括有能够与无人机(2)和第二通信模块(34)进行数据传输的若干无线通信基站(4)以及一个能够与这些无线通信基站(4)进行数据传输的中央服务器(5)。
【文档编号】G05D1/10GK205563280SQ201620374623
【公开日】2016年9月7日
【申请日】2016年4月21日
【发明人】黄海, 沈建平, 缪克钻
【申请人】嘉兴中创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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