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339954阅读:232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卡双账户银行卡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银行卡处理装置,特别涉及用于处理对应于两个账户的一单张银行卡的装置,所述的两个账户对应于两种不同的币种。
背景技术
银行卡自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诞生以来,迅速成为风靡全球的以安全、方便,快捷为特征的交易支付手段。特别是随着世界经济进入到信息时代,跨国交易的机会越来越多,银行卡作为一种基本的支付工具,已成为人们在日常结算中不可或缺的手段。
然而,全球经济发展是不平衡的,各国出于自己政治、经济方面的各种考虑,实施了不同的对于其本国货币的管理政策。有的国家的本国货币早已成为全球流通的支付手段,常称为硬通货,如美元,港币等;有些国家对外汇交易采取限制性的措施,允许有限的交易,如韩币,泰铢等;有的国家,如中国则采取严格的外汇管理政策,这些国家的本国货币与美元等硬通货之间不能自由兑换,必须服从国家的外汇管理机关的管理。对于生活在实行完全强制性的外汇管理政策国家的人们来说,在国内的交易要使用与本国货币相应的国内银行卡,而在国外的活动如出国旅行,探亲或从事商务等活动,通常需要再申请和使用另一张以指定外币如美元或港币结算的国际银行卡。由于现有国内银行卡和国际银行卡不能通用,持卡人必须申请、保留、管理两张银行卡,这给持卡人带来极大的不便。
本实用新型的内容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新颖的用于处理银行卡的装置,所述的银行卡每个卡有一个卡号,每个卡号对应同一持卡人的两个账户,也就是说,持卡人在发卡人处开设两个帐户,一个是以发卡人本国货币结算的帐户,另一个是以指定非本国货币即外币结算的帐户;持卡人的银行卡的卡号与这两个帐户相链接。发卡人根据持卡人发生交易的来源、交易的币种,自动地确定在两个账户的哪一个账户中结算。当持卡人在其国内的特约商户消费或网点交易时,使用其本国货币帐户进行结算;当持卡人在境外,也就是在国际组织指定的特约商户、自动取款机(ATM)或网点进行交易时,使用其外币帐户。需说明的是,尽管持卡人在不同国家或地区使用不同的货币结算,国际组织将统一进行外汇买卖,折算成相关的外币统一向持卡人结算。从而使持卡人手持一张卡即可在其本国和他国进行交易,充分体现本实用新型所述的银行卡方便、快捷和安全的特征,同时减少发卡人对银行卡管理的成本。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处理银行卡的装置,所述的一张银行卡对应于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以发卡人本国货币进行交易和结算,另一个账户是以发卡人指定的他种货币进行交易和结算,所述装置包括(a)持卡人用作支付工具的银行卡,至少内置有发卡人信息、持卡人信息、卡号;(b)银行卡受理终端,用于受理所述的银行卡并读取所受理的银行卡的内置信息,所述银行卡受理终端至少内置有根据所加入的国际组织的标准标志该终端所在国的国别信息和所加入的国际组织的信息,所述银行卡受理终端与一银行主机连接;(c)银行主机,用于接受上述银行卡受理终端读取的信息以及与之连接的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内置信息,并根据所接受的信息将所发生的交易直接地发送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或经由国际组织网络转发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d)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内置有持卡人的信息和与所持银行卡相应的两个账户,用于将直接来自上述银行主机的交易信息记入到持卡人本国货币账户并对所进行的交易进行处理;并用于将经所述国际组织网络转发的信息记入到持卡人他种货币账户并对所完成的交易进行处理。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装置,其中所述的银行主机进一步包括(c-1)比较装置,用于将所读取的银行卡内置的信息与所述银行卡受理终端中内置的信息相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判断出所受理的银行卡是否可以在本终端上进行交易;(c-2)记录装置,用于记录在本终端可进行交易的银行卡所进行的交易发生地代码和交易的金额,以及银行卡内置的信息;(c-3)判定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记录装置所记录的信息判定交易发生地流通的货币是否与发卡人本国流通的货币相同。
根据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装置,进一步包括一通信装置,用于在所述判定装置判定出交易发生地流通的货币与发卡人本国流通的货币相同时,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到发卡人的信息处理主机上;在所述判定装置判定出交易发生地流通的货币与发卡人本国流通的货币不相同时,将交易信息发送到发卡人所述的国际组织网络,再由国际组织网络转发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上;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装置,所述的发卡人指定的外币为国际交易中允许作为结算和支付手段的币种,如美元,港币等。
所述银行卡内置的信息包括发卡人代码,持卡人姓名,卡号,卡的有效期及卡的防伪信息等。在这种银行卡中,一个卡号与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内置的两个账户相对应。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装置,银行卡受理终端包括自动取款机,压卡机和销售点终端中的任意一种。银行卡受理终端可与一个显示器相连,用于显示所读取的银行卡的信息。银行卡受理终端还可与一个输入装置相连,用于输入与交易有关的信息,如持卡人密码,以及交易额度等等。每一终端均与其所属银行的主机相连,银行主机随时可以从终端获取信息。
以下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案作出详细说明。
附图的简要说明

图1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个实施例说明本实用新型的一卡双帐户银行卡处理装置的结构框图;图2用于解释上述装置的工作。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的结构框图。图2用于解释上述装置的工作原理,借此,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上述装置有更深入的了解。
本实用新型的银行卡1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等,是持卡人用来进行交易支付的工具,也是发卡人用于识别持卡人账户的工具。所述的银行卡1的制作应遵循发卡人所加入的有关国际组织的要求和银行卡发行的国际标准,还要符合发卡人所在国的国内标准,以使该银行卡可以在发卡人所在国国内和国外使用。其上至少应记载发卡人信息如银行代码、发卡人所加入的国际组织信息如Visa标识、以及按照发卡人所属国际组织规定的卡号编排方法设定的卡号,以保证持卡人可以在受上述国际组织和国际标准约束的各特约商户和受理点进行交易和实现支付。
发卡人根据上述要求制作和发行的银行卡每卡设定一个卡号,在发卡人的信息主机上为每一个卡号设定两个对应的账户,一个账户是以发卡人本国货币为交易结算手段,另一个账户是以发卡人指定的币种作为交易结算手段。通常,发卡人指定的币种为所属国际组织允许使用的在国际贸易中可作为支付手段的币种,如美元,港币等。也就是说,本实用新型的每一张银行卡的一个卡号对应两个不同币种的账户。
一个持卡人除了可拥有一张主卡外,还可申请多张副卡。每张副卡的卡号与主卡一一对应,并且,每张副卡通过与主卡的一一对应关系而与发卡人的信息主机中设定的两个账户一一对应。
银行卡受理终端2用于受理银行卡并读取该银行卡内置的信息。银行卡受理终端例如为自动取款机、压卡机、以及销售点终端(POS)等等,但并不局限于此。通常,银行卡受理终端2至少内置有该受理终端所在国的国别信息,和所加入的国际组织的信息,从而使该受理终端能够受理符合上述标准的银行卡,也能够使发卡人识别持卡人进行交易的地点和当地流通的法定货币。
当持卡人按照惯常的操作方式向银行卡受理终端2提供所持有的银行卡1后,银行卡受理终端2读取所受理的银行卡上存储的信息,例如卡本身的信息如卡号和卡的有效性、发卡人信息如发卡人代码、持卡人信息如持卡人身份代码和使用该卡的专属密码等等。有些银行卡受理终端还连接有一个显示装置10,用于对所读取的信息加以显示。银行卡受理终端可与一个输入装置11(如键盘)相连,用于持卡人在交易进行时输入密码,还可与一个输出装置12相连,用于输出交易发生的内容。
银行卡受理终端2读取了所受理的银行卡的信息之后,将所读取的信息发送到与该银行卡受理终端连接的一个银行主机3上。该银行主机3接受由银行卡受理终端2读取的银行卡1的信息,同时可以从所述的银行卡受理终端2上读取该受理终端2本身内置的信息。银行主机3包括一个比较装置13,用于将所接受的银行卡1本身的信息和发卡人本身的信息与银行卡受理终端2本身内置的信息相比较,以判断出银行卡受理终端2所受理的银行卡1是否可在该终端2上进行交易。
如果所述的比较装置13判断出银行卡受理终端2所受理的银行卡不能在该终端上进行交易,比较装置3给银行卡受理终端1发出指令指示其退出所受理的银行卡,拒绝进行交易。
如果所述的比较装置13判断出银行卡受理终端2所受理的银行卡是该终端上可接受进行交易的卡,比较装置13给记录装置14发出指令,指示其记录下发生交易的银行卡1的信息,发卡人的信息,持卡人的信息以及交易的金额。该记录装置14还要记录下受理银行卡1的受理终端2的有关信息。
根据所述记录装置14记录的各种信息,一判定装置15可以判定出交易发生地的法定流通货币是否与发卡人本国货币相同,例如,判定装置15可以根据记录装置14所记录的银行卡受理终端本身的有关信息,分析出交易发生地和该地的流通货币。判定装置15还可根据记录装置14所记录的发卡人代码判定出发卡人国别并相应地获知该国的流通货币。据此,判定装置15可以判定出二者是否相同。
如果判定装置15判定出交易发生地所规定流通的货币与发卡人本国的货币同是一种货币,则通过一通信装置(图中未示出)将有关该笔交易的数据直接发送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上。
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记载着持卡人的全部信息和与持卡人的银行卡相对应的两个账户的全部交易状况。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还可以根据所接受的数据确认交易发生地及该地的法定流通币种,并且据此确认的信息进入到持卡人的相应账户。具体来说,如果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确认所接受到的数据直接来自交易发生地的银行主机3,则可以确认持卡人所发生的交易应采用本国货币作为支付手段。于是,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将进入与持卡人所持卡的卡号相对应的本国货币账户,进行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发卡人方的业务处理。
如果判定装置15判定出交易发生地所规定流通的货币与发卡人本国的货币不是同一种货币,则将有关该笔交易的数据发送到发卡人所加入的国际组织网络。国际组织网络对所接收的数据进行必要的处理和记录之后,再将有关信息转发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上。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确认所接收到的数据来自相关的国际组织网络,则可以断定出持卡人所发生的交易应采用指定的币种作为支付手段。于是,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将进入与持卡人所持卡的卡号相对应的指定货币账户,进行与该笔交易有关的发卡人方的业务处理。
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对所接受的交易信息在持卡人的本国货币账户或指定的他种货币账户中进行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原路返回到银行卡受理终端2。也就是说,如果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直接从与受理终端2连接的银行主机3接受信息,则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将处理结果直接返回到银行主机3,再经银行主机3转送到银行卡受理终端2,在该终端上显示或输出处理结果。如果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是通过国际组织网络接受的有关交易发生的信息的,则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4将处理结果仍然通过国际组织网络发回到银行主机3,再经银行主机3转送到银行卡受理终端2。
从上述对本实用新型的一卡双账户银行卡的处理装置和方法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在实施本实用新型时,要特别注意银行卡的制作。特别是当发卡人国内制定银行卡的标准与发卡人所归属的国际组织规定的银行卡制定标准有别时,发卡人要特别注意应使所发行的银行卡满足发卡人国内的标准和发卡人所归属的国际组织的标准;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本实用新型的银行卡在发卡人国内和国外均可使用。
同理,对于银行卡受理终端而言,应能有效识别、采集本实用新型的银行卡的数据,并且输入/输出与交易有关的信息。本实用新型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应与一银行主机连接,这样,所述终端可以将所受理的银行卡的信息和交易信息传送到银行主机,并接收银行主机返回的应答。
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应能根据所接收到数据,判断交易的来源,准确地将交易信息在与该卡相对应的两个账户之一中加以处理。
手持本实用新型银行卡的持卡人无论在发卡人国内或国外使用该银行卡作为交易支付手段时,持卡人的操作是一致的。持卡人发生交易的账户和算是有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根据交易的来源自动介入和记载,不需要持卡人事先申请。具体来说,持卡人到商户消费,使用银行卡结帐,特约商户将银行卡在受理终端上操作,核对持卡人身份,记录交易的金额,受理终端将所采集的银行卡信息和交易信息一起传送到与该受理终端相连的主机,主机根据受理终端发送到此的信息及受理终端本身的信息确定交易发生地及当地的流通货币,并据此将交易信息分路,经由国际组织网络或国内网络发送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所接受的信息进行判断。在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上内置有持卡人的个人信息和与所持银行卡相应的两个账户,交易信息如是来自于国际网络并且交易地的单地货币与发卡人本国货币不同,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自动进入持卡人的外币账户进行有关的业务处理;如交易信息是来自于国内网络,应记入持卡人本国币种账户进行有关的业务处理。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将处理结果原路返回至相应的银行卡受理终端。受理终端显示或打印处理结果,完成交易。
权利要求1.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银行卡的装置,所述的一张银行卡对应于两个账户,其中一个账户以发卡人本国货币进行交易和结算,另一个账户是以发卡人指定的他种货币进行交易和结算,所述装置包括(a)持卡人用作支付工具的银行卡,至少内置有发卡人信息、持卡人信息、卡号;(b)银行卡受理终端,用于受理所述的银行卡并读取所受理的银行卡的内置信息,所述银行卡受理终端至少内置有根据所加入的国际组织的标准来标志该终端所在国的国别信息和所加入的国际组织的信息,所述银行卡受理终端与一银行主机连接;(c)银行主机,用于接受上述银行卡受理终端读取的信息以及与之连接的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内置信息,并根据所接受的信息将所发生的交易直接地发送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或经由国际组织网络转发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d)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内置有持卡人的信息和与所持银行卡相应的两个账户,用于将直接来自上述银行主机的交易信息记入到持卡人本国货币账户并对所进行的交易进行处理,或者将经所述国际组织网络转发的信息记入到持卡人他种货币账户并对所完成的交易进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其中所述的银行主机进一步包括(c-1)比较装置,用于将所读取的银行卡内置的信息与所述银行卡受理终端中内置的信息相比较,并根据比较结果判断出所受理的银行卡是否可以在本终端上进行交易;(c-2)记录装置,用于记录在本终端可进行交易的银行卡所进行的交易发生地代码和交易的金额,以及银行卡内置的信息;(c-3)判定装置,用于根据所述记录装置所记录的信息判定交易发生地流通的货币是否与发卡人本国流通的货币相同。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进一步包括一通信装置,用于在所述判定装置判定出交易发生地流通的货币与发卡人本国流通的货币相同时,将交易信息直接发送到发卡人的信息处理主机上,以及在所述判定装置判定出交易发生地流通的货币与发卡人本国流通的货币不相同时,将交易信息发送到发卡人所述的国际组织网络,再由国际组织网络转发到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上。
4.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其中所述的发卡人指定的外币为国际交易中允许作为结算和支付手段的币种。
5.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其中所述银行卡内置的信息包括发卡人代码,持卡人姓名,与发卡人信息处理主机内置的两个账户相对应的一个卡号,卡的有效期及卡的防伪信息。
6.根据权利要求1-3中任一个权利要求所述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其中银行卡受理终端包括自动取款机,压卡机和销售点终端中的任一种。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的银行卡的装置,其中所述的银行卡受理终端与显示器和输入装置相连,或者与二者之一相连。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处理一卡双账户银行卡的装置,所述的银行卡每个卡有一个卡号,每个卡号对应同一持卡人的两个账户,一个是以发卡人本国货币结算的账户,另一个是以指定非本国货币即外币结算的账户;发卡人根据持卡人发生交易的来源、交易的币种,自动地确定在两个账户的哪一个账户中结算。持有本实用新型银行卡的持卡人无论在发卡人国内或国外使用该银行卡作为交易支付手段时,持卡人的操作是一致的。
文档编号G06K19/073GK2544351SQ0224572
公开日2003年4月9日 申请日期2002年8月15日 优先权日2002年8月15日
发明者陈晓燕, 王刚, 李凌, 苏文力, 夏军, 王嵩 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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