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48353阅读:247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商品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商品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作为现有技术,在专利文献1中记载了,检测安装在被携入试衣室内商品上的标记中所存储的商品固有的识别信息、然后在设置在试衣室内地表示装置中表示根据检测到的识别信息而得到的与商品有关的信息,通过此,可以防止被携入试衣室内的商品被盗。
另外,在专利文献2中记载有检测尚未结算商品就被带出商店外情况发生的防盗系统及该系统中使用的制造成本低、不显眼、不破坏美观的防盗用标记。
专利文献1特开平11-66445号公报;专利文献2特开2003-36485号公报。
根据专利文献1和2,可以防止售出前商品的被盗。但是在商品售出后,却不能防止真正所有人以外的他人非正当地使用该商品、或者销售该商品。

发明内容
本发明正是考虑到如上所述事情而做出的,其目在于提供一种通过检测已售出商品的所有人是否为真正所有人,能防止商品被真正所有人以外的其他人非法使用或者被销售的商品管理系统。
本发明正是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发明的商品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库(120)和所有人认证装置的商品管理系统,所述数据库(120)将与商品相关的关键信息和与该商品所有人相关的所有人信息进行关联并存储,而所述所有人认证装置从商品上安装的,存储有与该商品相关关键信息的IC标记读取所述关键信息,并从所述数据库(120)读出与读取的关键信息相关联的所有人信息;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卡片发放装置,其发放包含有存储所述关键信息的存储介质(72)的卡片(50);和核对装置,其将从所述卡片(50)读取的关键信息、从所述IC标记读取的关键信息、从所述数据库(120)读取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
按照这样的结构,预先将与商品相关的关键信息和与该商品所有人有关的所有人信息进行关联并存储在数据库中,根据安装在商品上的IC标记内的关键信息,读出该商品所有人信息。还有,通过对从在商品上安装的IC标记中读出的关键信息、从对该商品所有人发放的卡片读出的关键信息、从所述数据库(120)读出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以确认是否为商品合法所有人所使用或者销售。
还有,本发明是在上述商品管理系统中其特征在于,通过无线通信进行所述IC标记的所述关键信息的交换。
在这样的结构中,从安装在使用无线的商品的外部或内部的IC标记来读取关键信息。这里,无线通信是指使用电磁波或超声波的通信。电磁波是指所谓电波、红外线、光(可视光)等,设定为使用适当合适频带的电磁波。另外,作为IC标记使用如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标记。
再有,本发明是上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无线通信进行所述卡片的所述关键信息的交换。
如这样的结构,可以使用从其他IC标记(例如安装在商品上的IC标记等)读取信息的装置、从具备卡片的IC标记读取关键信息。总之,能使从IC标记读取信息的装置共同化。这里,无线通信是指使用电磁波或超声波的通信。电磁波是指所谓电波、红外线、光(可视光)等,设定为使用适当合适的频带的电磁波。另外,作为IC标记使用如RFID标记。
还有,本发明是上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片及所述IC标记存储所述所有人信息,所述所有人认证装置,当从所述卡片读取的所述关键信息和所述所有人信息、与从所述IC标记读取的所述关键信息和所述所有人信息一致时,能够从所述数据库读出所述关键信息。
在这样的结构中,在从IC卡片读取的信息与从卡片读取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下,不必进行对数据库的访问。
另外,本发明是上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片存储识别卡片的卡片ID,所述数据库存储所述卡片ID,所述所有人认证装置,通过从所述卡片读出的所述卡片ID与从所述数据库读出的所述卡片ID一致而且能从所述IC卡读出的所述所有人信息与从所述数据库读出的所述所有人信息一致,认证合法所有人。
在这样的结构中,例如在被伪造了非法卡片情况下,即在与卡片ID不同的卡片上写入所述关键信息及所述所有人信息情况下,不会认证使用该(伪造等的)卡片的人为合法所有人。总之,可以防止伪造卡片的使用。
根据本发明,通过将从安装在商品上的IC标记读出的关键信息、从卡片读出的关键信息、从数据库读出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能较为容易地确认是否为合法所有人使用或销售,而且能取得用以确认真正所有人的信息。通过此,即使在商品已被盗的情况下,也能尽早发现被盗商品,并且有助于推断出真正所有人,进而能实现防止或者抑制被盗的发生。另外,消费者能进行并非为非法交易商品的确认,从而可以实现放心购买二手商品。
再有,通过使用RFID标记作为安装在商品上的IC标记,可以较容易地读出从商品来的信息。


图1是表示由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构成的商品管理系统构成的方框图。
图2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在车辆(摩托车)上安装RFID标记处所概况的概略图。
图3是更为详细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安装RFID标记处所的座位截面图。
图4是更为详细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安装RFID标记处所的座位截面图。
图5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车籍证明证的卷面的一个例子的概略图。
图6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存储在车辆上安装的RFID标记内存储器中的数据构成的概略图。
图7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包含在数据库中的所有人数据的数据结构的概略图。
图8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包含在数据库中的车辆经历数据的数据结构的概略图。
图9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数据登记处理的数据流程的概略图。
图10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中合法性确认处理的动作流程。
图中10—车辆管理服务器,50—车籍证明证(卡片),72-RFID标记(存储介质),110—控制部(所有人认证装置、卡片发放装置、核对装置),120—数据库。
具体实施例方式
下面,参照

本发明的一个实施方式。这里,假定商品为车辆。
图1是表示同一实施方式的商品管理系统构成的方框图。图1中,符号10为车辆管理服务器,该车辆管理服务器10在内部备有控制部110(所有人认证装置、卡片发行装置、核对装置)和数据库120。还有,20是分别设置在车辆制造工厂、车籍证明证发行机关(车管所)、新车或二手车销售店、车辆修理工厂、加油站、车辆废弃业者、海关、车辆所有人住宅等的终端。另外,必要时在终端20处连接有标记读取器、写入器,以使得能读写安装在车辆上的IC标记或埋藏在车籍证明证(卡)50中的IC标记(存储介质)内存储的信息。21是如车辆所有人所持有的携带终端。再有,30是为通过通信网络80进行所谓使用网络接口销售车辆而设置的车辆销售网站点的服务器。
通信网络80为互联网或VPN(Virtual Private Network)、LAN(LocalArea Network)等网络。车辆管理服务器10与终端20及车辆销售网站点服务器30,通过网络80能相互通信。
车辆管理服务器10中的数据库120,存储有与各车辆有关的各车辆识别信息、卡片(车籍证明证50)的识别信息、表示与所有人有关的所有人信息、表示与车辆有关的车辆信息、表示车辆经历的车辆经历信息等相关事项。另外,控制部110如后边所述那样,一边与终端20或携带终端21或车辆销售网站点服务器30等进行数据交换,一边参照保存在数据库120中的数据,或者向数据库120写入数据。再有,车籍证明证50核对安装在车辆上的IC标记及从数据库120读出的与车辆有关的关键信息、确认是否非法使用或者销售车辆。该关键信息可以由车辆识别信息、卡片识别信息、所有人信息、车辆经历信息中任一个或者任意组合而成。
另外,车辆管理服务器10或终端20或车辆销售网站点服务器30是使用计算机来实现的。还有,携带终端21,使用的是移动型电话终端(手机终端或PHS(登记商标、个人手持电话系统)终端)或PDA(个人数字助理)等。这些各式装置其内部具有CPU(中央处理装置)。因此,使用这些装置进行处理的过程是指预先以计算机程序形式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取的存储介质中,通过CPU将该程序读出予以执行,进行上述处理。这里作为计算机可读取的存储介质是指磁盘、光磁盘、CD-ROM、DVD-ROM、半导体存储器等。还有,也可以为该计算机程序通过通信电路对计算机发送信息,由在接收该发送信息的计算机中设置的CPU执行该程序的形式。
安装在车辆中的IC标记,包括与外部接口和存储器,能进行读写或保持存储器内的信息。IC标记中预先存储由为识别该IC标记而使用的ID。本实施方式中,作为IC标记使用的是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标记。RFID标记内置有进行无线频率通信用天线和半导体存储器,该半导体存储器中同时存在有重写禁止区域和可重写区域。因此,在该重写禁止区域中预先写入ID以作为车辆ID(车辆的识别信息)来使用。还有,在可重写区域写入所有人信息、车辆信息、车辆经历信息等。
图2是表示车辆为摩托车的情况下安装RFID标记处所概况的概略图。在图2中,符号90为乘车人乘坐的坐座位,该座位由树脂材料制成。因此,所述的RFID标记设定为设置在该座位内部。
图3是座位在长的方向上的截面图,该图中符号71a、71b、71c、71d、71e、71f分别表示固定RFID标记位置的例子。可以将RFID标记安装在这些71a~71f中的任意位置,特别是安装在71a或71f位置时,由于从座位表面到RFID标记的距离短,因此可以更为靠近RFID标记读取器/写入器。再有,图4是图3的AA部的座位截面图。
还有,如图3所示,构成座位的树脂材料为达到使乘车人缓冲的作用而设计为在上下方向上具有一定的厚度。因此,当RFID标记安装在71b、71c、71d、71e位置时,到座位表面的距离变得比较长。另一方面,如71a或71f那样,其各自的前方或后方到座位表面的距离变得比较短。因此,当RFID标记的读写信号(电磁波)的到达距离比较短时,通过将RFID标记设置在所说的71a或71f、到座位表面距离相对较短的位置时,能实现将读取装置安装在离RFID标记较近位置,并容易地读写。
再有,图2~图4是对摩托车(带电动机自行车也一样)的情况下RFID标记的安装位置进行了表示,但除摩托车以外,如自行车或个人船只(PWC)或四轮越野车等座位乘骑型交通工具中也可以在座位内设置RFID标记。由于座位是由电磁波能穿过的树脂材料构成,通过这样在座位内安装RFID标记,适合于使用电磁波进行读写RFID标记的存储信息。还有,由于座位乘骑型交通工具,一般没有覆盖座位上方的金属制盖子等,也可以在例如加油站或修理工厂或道路上等的车辆停泊位置等上方设置RFID标记读取器或写入器(标记读取器/写入器)等,也比较适合。还有,RFID标记从车辆制造直至废弃都被固定在车辆上,通过将RFID标记设置在座位内,带来了RFID标记不会轻易脱落的优点。
另外,在有金属制盖的乘用车或公交车或卡车等车辆上,在座位内安装RFID标记时,通过将方便(handy)型读写装置带入车内,可对该RFID标记的信息进行读写。或者,在乘用车的前车窗或后车窗附近安装RFID标记。例如,也可以在仪表盘部分安装RFID标记,从车外上方等读写RFID标记。再有,还可以在构成仪表盘的树脂部分中安装RFID标记。
下面,以车籍证明证为本系统使用的卡片予以说明。图5是表示车籍证明证50卷面的一个例子的概略图。在图中,车籍证明证50是对每辆车进行发放的证明证,如图所示,其表面记载有对象车辆的车种或年份(以“车型2003”表示)、制造号码、制造公司名等车辆信息,而且,再印刷或贴有车辆照片。再有,符号72是埋藏在车籍证明证50内的作为存储介质的IC标记,这里设定使用RFID标记。该RFID标记72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同样方式构成,但在RFID标记的重写禁止区域中预先写入的ID作为卡片ID(卡片的识别信息)使用。还有,在重写禁止区域中还写入在发放车籍证明证50时车辆ID。在可重写区域中,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同样方式写入所有人信息、车辆信息及车辆经历信息。
再有,上述卡片ID,是在制造卡片时按照卡片个体分配、预先写入的ID,通过该卡片ID能够完全唯一地识别该卡片个体。
另外,该车籍证明证50设定为由制造车辆的制造业者或管理车籍的公共机关等发放。还有,设定该车籍证明证50的大小,例如为纵向5.3厘米、横向8.5厘米的信用卡大小左右,材质为塑料等。
下面,说明关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所存储的信息。图6是表示存储在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的存储器中数据构成的概略图。如图所示,在存储器内存在有重写禁止区域和可重写区域。重写禁止区域设定为如通过使用ROM(只读存储器)来禁止重写。还有,通过RFID标记所具有的控制功能,以控制不能对重写禁止区域进行重写。
重写禁止区域中存储有标记种类编码及车辆ID,还设置有备用区域。标记种类编码是为识别该RFID标记是否为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是否为安装在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的编码信息,设定为代表是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的编码。
另外,在可重写区域记载有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及车辆经历数据,还设置有备用区域。该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及车辆经历数据与后边将讲述的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及数据库120存储同样的信息。即,本系统由于通过网络80使车辆管理服务器10与终端20可实现通信,存储、管理在数据库120中的数据(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及车辆经历数据)与存储在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的数据(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及车辆经历数据)能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地、同步地更新。再有,与该时刻同时,还进行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数据(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及车辆经历数据)更新。另外,由于RFID标记的存储容量有限,也可以在数据库120中保存这些各数据的全集(full set),在RFID标记中保存这些各数据的子集(sub set)。
再有,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通过与上述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内同样的数据构成存储有数据,但在重写禁止区域中存储设定了表示已设置在车籍证明证50中的RFID标记72编码的标记种类编码及卡片ID及车辆ID。
下面,一边参照图7及图8,一边对数据库120保持的各数据予以说明。其中,在图7及图8中所示的数据,其一部分或全部也保持在对应每辆车辆、在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
图7是表示包含在数据库120内的所有人数据的数据构成的概略图。如图所示,所有人数据中包含有与车辆ID相对应的所有人信息。作为所有人信息是指所有人姓名、出生年月日、住址等信息。
图8是表示包含在数据库120内的车辆经历数据的数据构成的概略图。如图所示例子,车辆经历数据按每辆车辆(每个车辆ID)存储有该车辆的车辆经历信息,至少含有日期、经历概况及详细的各数据项。经历概况项的值为例如“新车制造”、“所有人登记”、“所有人变更”、“加油”、“修理”、“登记注销”、“废弃物管理票据发放”等。这些车辆经历信息每当各事项发生时,在终端20也发生相应信息。根据需要在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或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也写入该信息,并且通过终端20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传送。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根据该传送来的信息,进行对数据库120的写入。
另外,当经历概况为“新车制造”时,作为详细数据写入制造公司名称或工厂名称。当经历概况为“所有人登记”时,作为详细数据写入所有人姓名或所有人住址等。当经历概况为“加油”时,作为详细数据写入特定的加油所信息或加油量或加油时刻时的总计行车距离信息等。当经历概况为“修理”时,作为详细数据写入修理工厂名称或修理内容信息等。当经历概况为“所有人变更”时,作为详细数据写入新所有人姓名或该新所有人住址等。
下面,对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数据库120、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向车籍证明证50的数据登记处理的动作予以说明。图9是表示数据登记处理时的数据流程的概略图。
(1)首先,在车辆制造工厂制造了车辆时,在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数据库120中登记新车。即,车辆制造工厂终端20从安装在新车上的RFID标记读出车辆ID(步骤S110)。还有,当被输入安装有该RFID标记车辆的车辆信息时,车辆制造工厂终端20,则连同读出的车辆ID、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步骤S11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当接收到从车辆制造工厂终端20发送来的车辆ID及车辆信息时,则联系这些信息作为新车的车辆数据登记在数据库120(步骤S114)。登记成功情况下,车辆制造工厂终端20将登记在数据库120内的车辆信息写入RFID标记内的车辆数据中(步骤S116)。写入该数据的RFID标记,直至出厂前安装在该车上。
(2)如在销售店销售新车,则进行所有人的新登记。销售店终端20,从安装在新车上的RFID标记读出车辆ID(步骤S120)。再有,销售店终端20如被输入该新车的所有人信息,则连同读出的车辆ID、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步骤S12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如接收到从车辆制造工厂终端20发送来的车辆ID及所有人信息,则联系这些信息作为所有人数据登记在数据库120中(步骤S124)。登记成功时,销售店终端20将登记在数据库120内的所有人数据写入RFID标记内(步骤S126)。再有,与车辆管理服务器10之间的收发信息也可以通过车辆销售网站点服务器30进行。
另外,当车辆为进口的情况下,通过该商品管理系统从管理对象国家(地区)进口时进行与后边将讲述的二手车转让相同的处理。从该其他国家(地区)进口时,作为新车,将车辆数据及所有人数据及过去车辆经历数据、联系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读出的车辆ID、登记在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数据库120中。还有,也在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写入登记在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数据库120中的车辆数据、所有人数据及过去的车辆经历数据。此时,所需数据由海关终端20接收取得。
(3)接着,由车籍证明证发放机关对(2)中销售出的车辆发放车籍证明证50。即,车籍证明证发放机关终端20,从发放的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读出卡片ID(步骤S130)。还有,车籍证明证发放机关终端20如被输入由销售店通知的车辆ID,则连同读出的卡片ID、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步骤S13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如接收到从车籍证明证发放机关终端20发送来的卡片ID及车辆ID,则联系这些信息登记在数据库120中(步骤S134)。然后,控制部110读出对应接收到的车辆ID的所有人数据及车辆数据并通知终端20,指示发放车籍证明证50(步骤S136)。车籍证明证发放机关终端20,将被输入的车辆ID及接收到的由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来的所有人数据及车辆数据、写入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中,并发放车籍证明证50(步骤S138)。再有,在进口车辆情况下,还由车辆管理服务器10通知车辆经历数据并写入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中。被发放的车籍证明证50直接或通过销售店转交给车辆所有人。
(4)当车辆所有人加油时,加油站终端20,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的车辆ID和与加油有关的数据(加油量信息、总计行车距离信息、加油地点信息等)(步骤S140、步骤S14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如接收到车辆ID及与加油有关的数据(加油数据),则将加油数据作为车辆经历信息写入与该车辆ID对应的数据库120中的车辆经历数据中(步骤S144)。写入成功时,加油站终端20,将登记的加油数据作为车辆经历信息写入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步骤S146、步骤S148)。
(5)车辆所有人到修理工厂进行车辆修理时,修理工厂终端20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的车辆ID和与修理有关的数据(修理数据)(步骤S150、步骤S15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如接收到车辆ID及与修理有关的数据,则将修理数据作为车辆经历信息写入与该车辆ID对应的数据库120中的车辆经历数据中(步骤S154)。写入成功时,修理工厂终端20,将登记的修理数据作为车辆经历信息写入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步骤S156、步骤S158)。
(6)如进行二手车转让,则进行所有人变更登记。二手车销售店终端20,从安装在进行转让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车辆ID(步骤S160)。进而,当二手车销售店终端如被输入转让后所有人姓名、住址等所有人信息时,则连同读出的车辆ID、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步骤S16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如接收到由二手车销售店终端20发送来的车辆ID及所有人信息,则将新所有人的所有人信息写入与该车辆ID对应的数据库120中的所有人数据内(步骤S164)。登记成功时,二手车销售店终端20,将登记的所有人信息写入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所有人数据中(步骤S166、步骤S168)。
另外,当出口车辆情况下,通过该商品管理系统向管理对象国家(地区)出口时进行与在前讲述的二手车转让相同的处理。向该其他国家(地区)出口时,车辆管理服务器10中的数据库120,更新或者注销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所有人数据,并且向车辆经历数据中追加出口记录的车辆经历信息。进行出口功能的处理时所需要的信息如从海关终端20接收取得。
(7)进行车辆登记注销时,车辆废弃业者终端20,从安装在被注销车辆登记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车辆ID(步骤S170)。还有,废弃业者终端20,如被输入登记注销日期等登记注销数据,则连同读出的车辆ID、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出信号(步骤S170、步骤S172)。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如接收从废弃业者终端20发送来的车辆ID及登记注销数据,则将登记注销数据作为车辆经历信息写入与该车辆ID对应的数据库120中的车辆经历数据中(步骤S174)。登记成功时,废弃业者终端20,将登记注销数据作为车辆经历信息写入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车辆经历数据中(步骤S176、步骤S178)。
另外,发放了废弃物管理票据等情况下,通过进行同样的处理,车辆管理服务器10中的数据库120,更新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车辆经历数据。
下面,说明商品管理系统进行合法性确认处理的动作。该合法性处理在上述(4)~(7)的数据登记之前等,根据需要而进行。图10是表示商品管理系统的合法性确认处理的动作流程。
首先,通过终端20的标记读取器/写入器,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车辆ID及所有人数据,并且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卡片ID、车辆ID及所有人数据。终端20将这些读出的数据向车辆管理服务器10发送。
车辆管理服务器10,接收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的车辆ID及所有人数据及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卡片ID、车辆ID及所有人数据(步骤S210)。之后,车辆管理服务器10的控制部110确认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的车辆ID与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车辆ID是否一致(步骤S220)。在一致的情况下,以该车辆ID对数据库120进行检索,读出与该车辆ID对应的卡片ID及所有人数据(步骤S230)。
接着,控制部110确认从数据库120读出的卡片ID与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卡片ID是否一致(步骤S240)。一致的情况下,确认从数据库120读出的所有人数据与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的所有人数据及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所有人数据是否一致(步骤S250)。在一致的情况下,车辆管理服务器10作出该车辆为合法所有人使用或进行销售的判断(步骤S260)。
然后,控制部110将反映该判断结果的核对结果及所有人数据向终端20返回。此时,也可以同时将所有或一部分从数据库120读出的车辆数据及车辆经历数据返回(步骤S270)。
终端20表示从车辆管理服务器10接收到的核对结果、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车辆经历数据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和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信息。通过此,终端20的操作人员,能识别确为合法所有人使用或者销售车辆的事实。
另一方面,在步骤S220中,如判断出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车辆ID与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车辆ID不一致、在步骤S240中如判断出从数据库120读出卡片ID与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卡片ID不一致、或者判断出从数据库120读出的所有人数据与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读出的所有人数据和从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所有人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下,则作出该车辆为非法所有人进行使用或销售车辆的判断(步骤S280)。
然后,将反映该判断结果的核对结果、从数据库120读出的所有人数据或车辆数据、车辆数据、车辆经历数据向终端20返回(步骤S270)。终端20表示从车辆管理服务器10接收到的核对结果、所有人数据、车辆数据、车辆经历数据以及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和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内的信息。通过此,终端20的操作人员,能识别并非为合法所有人使用或者销售车辆的事实,并且得到用以确认合法所有人的信息。
另外,上述合法性确认处理中,也可以在所有人数据外再加上核对从数据库120、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以及,车籍证明证50的RFID标记72中读出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车辆数据、车辆经历数据。还有,也可以在从安装在车辆上的RFID标记中存储卡片ID、通过卡片ID进行核对。
另外,也可以为通过车籍证明证50进行许可操作车辆的形式。即,在车辆中设置的不可重写的存储装置中预先存储车籍证明证50的卡片ID。然后,在对车辆进行开锁操作等各种操作之前,车辆具有的标记读取器/写入器等由车籍证明证50读入卡片ID及车辆ID。然后,当判断为读入的卡片ID与自身存储的卡片ID一致并且读入的车辆ID与该车辆ID一致时,允许操作车辆。
根据上述实施方式,能够确认车辆是否为合法所有人使用或者销售,或者能够取得用以确认真正所有人的信息。通过此,当发生了车辆被盗情况时,也可以尽早发现被盗车辆并且有助于推断出真正所有人,还能实现防止或者抑制被盗的发生。
另外,由于能在确认为并非为非法销售的车辆外,再加上较容易地进行加油经历、修理状况、行车距离等车辆经历的确认,可以实现消费者放心购买二手车。而且,通过对应车辆被发放的卡片来进行车辆的开锁操作等的确认,能实现即使仅车辆被盗也不能操作该车辆,从而能抑制被盗发生。
再有,通过使用RFID标记作为安装在车辆上的IC标记,可以容易地读出来自车辆的信息。
在上述车辆管理服务器10、终端20、携带终端21及车辆销售网站点服务器30内部具有计算机系统。因此,上述各装置的处理过程,预先以程序形式存储在计算机可读取的存储介质中,通过由计算机读出并执行该程序,进行上述处理。这里,作为计算机可读取的存储介质是指磁盘、光磁盘、CD-ROM、DVD-ROM、半导体存储器等。还有,也可以为该计算机程序通过通信电路对计算机发送信息,由接收该发送信息的计算机中的CPU执行该程序的形式。
以上参照附图对该发明实施方式进行了详细说明,但具体构成并不局限于这些实施方式,也包括不超出本发明要点范围内的设计。
作为其他实施方式,例如也可以设定为在卡片及IC标记中存储所述所有人信息、当从所述卡片读出的关键信息和所有人信息与从所述IC标记读出的关键信息和所有人信息一致时,所有人认证装置能从数据库读出关键信息的形式。
另外,这样的商品管理系统,还能由卡片存储识别卡片的卡片ID,在数据库中存储所述卡片ID,所有人认证装置通过从卡片读出的卡片ID与从数据库读出的卡片ID一致并且从卡片读出的所有人信息与从数据库读出的所有人信息一致,认证为合法所有人。
权利要求
1.一种商品管理系统,具备数据库,将与商品相关的关键信息和与该商品所有人相关的所有人信息进行关联并存储;所有人认证装置,从商品上安装的、存储有与该商品相关的关键信息的IC标记读取所述关键信息,并从所述数据库读出与读取的关键信息相关联的所有人信息;其特征在于,还具备卡片发放装置,以发放包含有存储所述关键信息的存储介质的卡片;核对装置,以将从所述卡片读取的关键信息、从所述IC标记读取的关键信息、从所述数据库读取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以进行所述商品的合法所有人的认证。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无线通信进行所述IC标记的所述关键信息的交换。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通过无线通信进行所述卡片的所述关键信息的交换。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片及所述IC标记存储所述所有人信息,所述所有人认证装置当从所述卡片读取的所述关键信息和所述所有人信息、与从所述IC标记读取的所述关键信息和所述所有人信息一致时,能从所述数据库读出所述关键信息。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商品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卡片存储识别卡片的卡片ID,所述数据库存储所述卡片ID,所述所有人认证装置通过从所述卡片读出的所述卡片ID与从所述数据库读出的所述卡片ID一致并且从所述IC标记读出的所述所有人信息与从所述数据库读出的所述所有人信息一致,认证为合法所有人。
全文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商品管理系统,以防止售出后商品被合法所有人以外人员非法使用或者交易的发生。本发明的商品管理系统,包括数据库和所有人认证装置,所述数据库将与商品相关的关键信息和与该商品所有人相关的所有人信息进行关联并存储,所有人认证装置从商品上安装的、存储有与该商品相关关键信息的IC标记读取所述关键信息并从所述数据库读出与读取的关键信息相关联的所有人信息;其特征在于,还具有卡片发放装置和核对装置,其中卡片发放装置发放包含有存储所述关键信息的存储介质的卡片,核对装置将从所述卡片读取的关键信息、从所述IC标记读取的关键信息、从所述数据库读取的关键信息进行核对、以进行所有人认证。
文档编号G06K17/00GK1637761SQ20041010456
公开日2005年7月13日 申请日期2004年12月22日 优先权日2003年12月25日
发明者山际登志夫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