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告中使用元数据的系统和方法

文档序号:6476334阅读:128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在广告中使用元数据的系统和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一般涉及在广告、产品注册、网站注册、和服务注册中使用元数据的系统和
方法。
背景技术
计算机促进了信息可访问性和可用性的迅猛发展,该信息可以为多种目的被有效 挖掘。如这里所认可的,大量市场信息可以在零售商店被收集,虽然现在许多信息已确实被 通过某种方式应用,但本发明认识到,在例如零售商店或网上的销售点可以为有益目的而 提取更多信息。确实,本发明认识到,就客户数据销售、发放许可和广告销售而言,通过这类 信息可以提供全新的业务,广告销售可以有效利用所谓的"广告联盟(adsense)",广告联盟 是一种以融合为目标,基于社区进行广告的基于图像的预警系统。

发明内容
本文公开了一种方法,该方法将客户(customer)信息用于以后的广告,该客户信 息包括在销售点优选地基于消费者的选择而收集的非个人可识别的客户数据。关于产品 从零售商处收集与诸如个人或商业公司之类的消费者相关的信息,以便影响服务注册、和/ 或产品注册、以及/或保修注册。该方法还包括从来自销售点的消费者(consumer)信息中 收集元数据以确定产品的潜在用途。利用消费者信息和/或来自消费者信息的元数据,商 品和/或服务被营销(market)给消费者。 商品和/或服务的销售可以包括直销,广告服务(advertisingservicing)和/或 投放,向消费者展示(render)产品更新和/或服务,以及其他现有的消费者信息和/或未 来的消费者信息间的关联。 在另一个方面中,通过第一商品和/或服务的购买者来发现对第二商品和/或服 务的潜在需求的方法包括,在购买时关于产品从贸易商(merchant)收集与消费者相关的 信息,以便影响服务注册、和/或产品注册、和/或保修注册。注册可以立即开始,或在几小 时、几天、几个月之后。该方法还包括,从来自销售点的消费者信息中收集元数据来确定产 品的潜在用途,然后将消费者信息和/或来自消费者信息的元数据提供给商品和/或服务 的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因而供应商不同于贸易商。 例如,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可以是一个零售商(retailer)、制造商、或网站的所有 者。该信息和/或元数据可以用作用来改进产品和产品组合的营销信息。例如,如果该信 息和/或元数据指示消费者正在购买许多具有短距离射频通信能力的无线照相电话,而辅 助服务信息揭示出从手机向TV发送图像以显示所述图像有问题,则TV制造商将被预先告 知消费者有对具有短距离射频通信能力的TV的需求。 在其他非限制性实现方式中,信息和/或元数据被用于指示已更新的消费者联系 信息。例如,已更新的消费者联系信息可以在此时或之后被用于通过关联来自消费者、所购 买的产品、以及产品购买源的信息,直接地或经由第三方聚合器向消费者提供书面广告材料或电子广告材料。 如果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是一个网站的所有者,则可以提议消费者进行与该网站或 产品相关的注册。在本示例中,消费者提供附加信息作为交易的一部分,供应商基于该注册 向产品购买源提供酬金。另外,如果需要,可将与网站关联的服务作为第一选项提议给消费 者,并且,如果用户选择了第一选项并执行了注册,则供应商将向消费者提供报酬。更进一 步,如果需要,供应商可以在网站上为所购买的产品的制造商显示广告,如果用户选择第一 选项执行了注册的话。 在其他非限制性实施方式中,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是一个需要信息或对信息的更新 的实体,该信息包括与消费者相关的联系信息,并且该信息以收费方式提供给该实体。然 后,该实体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有目标的广告以提供改善的消费者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关 联。 在另一个方面中,在消费电子(CE)设备的销售点处收集第一消费者数据。第一消 费者数据是被自动从消费者提供的支付工具(paymentinstrument)(例如,信用卡)和从产 品标识中收集的。在销售点,消费者被激励提供与其相关的第二数据。然后,有多种原因可 以利用第二数据,包括向消费者营销另外的产品,通过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促进对与CE设备 相关的消费者的服务供应、保修注册、或将第二数据以收费方式提供给实体,从而,该实体 可以向消费者提供有目标的广告以提供改善的消费者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关联。
参考附图可以最好地理解关于本发明的结构和操作二者的细节,在附图中,相似 的标号指相似的部件,并且其中


图1是示出根据本发明原理的一个非限制性系统的框图。 图2是示出根据本发明的示出非限制数据收集步骤的流程图,以便支持此处说明 的各种用例;以及 图3是示出根据本发明原理的另一个非限制性系统的框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
首先参见图l,一个系统(一般被指定为10)被示出,该系统包括一个或多个来源, 例如出售产品、特别是消费电子(CE)的网上零售店或实体零售商店12(为清晰起见仅示出 一个)。相应地,在每个零售商店12中有多个信用卡读卡器14或其他消费者输入设备(仅 示出一个),用于从被刷过读卡器14的或被置于足够近以利用近域通信来交换数据的信用 卡中读取信用卡信息,以及用于将信用卡信息发送到一个或多个销售计算机16,每个销售 计算机通常包括处理器18和用于容纳数据和逻辑的本地或远端的基于磁盘的数据存储装 置和/或固态数据存储装置20。当店员通常通过扫描CE产品条形码或其他唯一性标识而 输入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型号,可能包括产品序列号等)时,该信息也连同信用卡信息一起 被输入到销售计算机16,并且与销售日期相关联。 根据下面所阐述的原理,除了上述信息外,销售计算机16还可以从购买者发出的 回应22中接收信息,购买者发出的回应22可以是通过包括扫描、键盘输入等的任何适当的 方式被输入的。如下面所讨论的,该附加信息是可选的,即,通常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提供该附加信息。销售收据、保修信息、以及各种与下述说明一致的附加信息可以在打印机24 上打印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购买者。 按照下面讨论的各种用例,系统10还可以包括一个CE制造商站点26,其具有制造 商计算机系统28以及从零售商店12接收信息的相关联的数据仓库。在某些实施方式中, 零售商店12可以与CE制造商26有契约关系,且/或其为CE制造商26的"品牌合作人"。
从零售商店12接收信息的还可以是位于服务/产品供应商站点32的服务供应商 计算机30,应该认识到,服务/产品供应商不同于CE制造商。零售商店12还可以向另一零 售商或信用卡公司或信息中介(broker) 36的计算机系统34发送信息。
图2示出了在各种示例性非限制性用例中消费者数据如何被收集和使用。在框 38,消费者例如使用其信用卡在零售商店12购买CE。 CE可以是数字相机、无线电话、TV、 计算机等,而没有任何限制。在任何情况下,在框40处,某销售点终端(P0S)元数据被销售 计算机16收集,该元数据包括消费者的信用卡号、所购买的CE的型号和数量、购买日期等。 数据库可以位于POS内部或外部,并由在此所述的任一实体所拥有。 在销售时,可以有利地口头或以写在例如监视器上的方式来提议(offer)消费者 对刚购买的CE进行注册,并且在框42处,消费者可以选择这样做并产生所谓的"保修元数 据"。作为该过程的一部分,消费者将被请求附加的保修元数据,其可以包括当前的家庭地 址、邮寄地址(如果其与家庭地址不同的话)、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作为 对提供附加信息的激励,CE制造商可以通过零售商店12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折扣优惠巻或 服务提议,或对当前销售的折扣,或简化的交叉注册等。 相应地,通过以上讨论的信息,现在可以详细说明CE制造商的用例。上述信息 被提供给CE制造商26(例如,通过互联网将该信息从销售计算机16发送到CE计算机系 统28)。该信息用作用来改进产品和产品组合(product mix)的营销信息(marketing information)。例如,如果所述信息指示消费者正在购买许多具有短距离射频通信能力 (例如,所谓的"蓝牙"能力)的无线照相电话,而由CE制造商收集的辅助服务信息揭示出 从手机向TV发送图像以用于显示所述图像有问题,则TV制造商将被预先告知消费者有对 支持蓝牙的TV的需求。 另外,因为框44处的保修信息可以指示如下的消费者联系信息该信息可能表示 相对于先前由CE制造商收集的信息更新了的信息,所以制造商实现了增加的营销节余和 销售收入。例如,这可以显示在以下情况中CE制造商利用已更新的联系信息直接地或经 由第三方聚合器(aggregator)向消费者提供书面广告材料或电子广告材料,这通过来自 消费者、所购买的CE、 CE被购买处的零售商店12的数据的关联成为可能。例如,通过将消 费者联系信息与消费者在何处购买了什么CE进行关联,CE制造商可以向消费者发送优惠 券或其他促销材料,优惠券或其他促销材料可以具体提供对将来可以在零售商店12购买 的CE的折扣或其他购买激励。 除了销售时可以在零售商店12处收集的上述信息外,在框46处,可以提议消费者 为各种具有互联网相关业务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与所购买的CE相关的网站注册。仅作为 一个示例,可以提议数字照相机的购买者在诸如"YouTube"的相片共享站点的网站上注册。 或者,所提议的网站注册可以是针对相片打印网站的。对于已购买的无线设备的情况,网站 注册提议可以是针对电话运营商的。如果消费者同意此注册,则在框48处,消费者提供附加信息,该附加信息可以被认为是"公司元数据",这是因为该信息包括与所选的注册服务 供应商32相关的消费者注册信息。在框48处的信息可以包括对其它服务/产品的偏好, 附加的消费者人口统计学数据等。 牢记上述说明,现在可以更好地理解服务/产品供应商32用例。举例说明,假定 需要相关消费者的网站所有者与零售商店12达成契约协议,以针对消费者购买的(一个或 多个)相关设备提议上述框46处的网站注册。作为交换,对于每"N"个在框46处在该网 站注册的消费者,网站所有者向零售商店12支付一定美金值或回扣。在消费者方,消费者 可以被提议缔约网站或服务作为第一选项,但消费者可能选择第二供应商。为了激励消费 者选择第一选项,可以在销售点在所购买的货品上和/或第一选项服务上向消费者提供折 扣,如果消费者选择了第一选项的话。 除上述以外,或者可以替换以上所述,网站所有者可以同意在其网站上为CE作广 告。对于特定CE设备,广告可以呈现给每一个新的网站注册人。另外,网站所有者或零售商 还可以在网站收集的信息显示注册人姓名或电子邮件地址或实体(账单)地址等有变更, 从而认识到在框38处所购买的CE可能是作为礼品而购买的情况下,将信息反馈给CE制造 商,因而可以方便增加与所购买的CE设备相关的元数据。 更进一步,假定设备于框46处被注册在网站上,则网站所有者还可以针对每个已 购买CE设备的消费者插入来自CE制造商的广告,并为该插入向CE制造商26收取费用。在 某些实施方式中,网站所有者还可以将与已更新的消费者信息相关的信息反馈给CE制造 商,该信息例如是广告点击,和其他相关数据(行为元数据,分析元数据,上下文元数据以 及人口统计学元数据)。诸如与新的打折信用卡相关的广告、消费者信息变更等之类的相关 第三方信息也可以基于来自网站的元数据(例如,同一消费者对相关或不相关广告的点进 (click through)等)而提供给消费者和相关第三方(例如提供给信用卡公司)。
作为对图2说明的结束,框50显示,作为销售活动的一部分,还可以向消费者提议 诸如CE设备维护或网络供应服务的辅助服务。例如,如果消费者购买了计算机,则可以向 该消费者提议向计算机修理服务供应商进行注册。 现在可以理解零售商/信用卡公司/消费者信息购买者/销售者/中介36用例。 由于实体36出于多种原因而需要消费者信息,所以实体36可以与CE制造商联系以提供关 于潜在消费者的非个人可识别信息。元数据信息根据上述被收集(例如,地址变更,电子邮 件变更,联系电话号码变更等)并以收费方式被提供给实体36。基于此元数据,之后来自实 体36的有目标的广告可以提供给消费者,因而可以提供改善的消费者与所需产品或服务 的关联。CE制造商也可以从已更新的联系信息获得价值。 图3示出了一个实施上述原理的系统100。消费电子(CE)零售交易处理计算机 102可以接收来自用户输入终端104的输入以用于执行零售交易,该零售交易可以包括从 位于远端的信用卡(CC)授权计算机106对信用卡(CC)交易进行授权。交易处理信息(包 括已购买CE的序列号/型号,CC数据,以及,如果需要的话,上述注册数据)可以被发送到 数据库108,该数据库可能是例如CE零售合伙人110 (诸如CE零售商店)和主要的CE制造 商112(诸如索尼公司)之间的合资数据库。数据库108中的注册信息可以以付费方式被 各种实体访问。例如,内容网站114、社区网站116、经销商(vendor)网站118、网络供应商 (例如,电话服务供应商)120,以及其他CE制造商122可以访问该所述数据库108,通过付费(如箭头126所示)来接收注册信息(如箭头124所示)。如图3所示,CE零售合伙人110以及主要的CE制造商112也可以针对注册信息的提供124收取费用126。
如果需要,广告服务公司计算机128可以与数据库108、主要的CE制造商112和社区网站116通信以接收注册信息使广告与购买者更匹配。依照本领域已知原理,如图所示,已购买并注册的CE设备130可以无线地或经由有线网络从广告计算机130接收广告,并可以与内容网站114和社区网站116通信。 尽管在此示出并详述了具体的在广告中使用元数据的系统和方法,但是将会了解,本发明所包括的主题仅由权利要求限定。
权利要求
一种将在销售点处收集的客户数据用于以后的广告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购买时关于产品从至少一个贸易商收集(38)与消费者相关的信息,以便影响服务注册(50)和/或产品注册(42)和/或保修注册(44);从至少来自所述销售点的消费者信息中收集元数据(40)以确定所述产品的潜在用途;以及至少利用所述消费者信息和/或来自所述消费者信息的元数据来向所述消费者营销商品和/或服务。
2.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营销商品和/或服务的行为包括直销。
3. 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营销商品和/或服务的行为包括广告服务和/ 或投放。
4.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营销商品和/或服务的行为包括向消费者展示 产品更新和/或服务。
5. 如权利要求l所述的方法,其中,用于营销商品和/或服务的行为包括关联其他现有 的消费者信息和/或未来的消费者信息。
6. —种用于通过第一商品和/或服务的购买者检测对第二商品和/或服务的潜在需求 的方法,包括在购买时关于产品从至少一个贸易商收集(38)与消费者相关的信息,以便影响服务注册和/或产品注册和/或保修注册;从至少来自所述销售点的消费者信息中收集元数据以确定所述产品的潜在用途;以及 向商品和/或服务的供应商提供所述消费者信息和/或来自所述消费者信息的元数据,该供应商不同于所述贸易商。
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供应商是零售商(110)。
8.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供应商是制造商(112,122)。
9.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供应商是网站(118)的所有者。
10.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息和/或所述元数据被用作用来改进产品 和产品组合的营销信息。
11. 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所述信息和/或所述元数据指示所述消费者 正在购买许多具有短距离射频通信能力的无线照相电话,而辅助服务信息揭示出从手机向 电视发送图像以显示所述图像有问题,则TV制造商将被预先告知消费者有对具有短距离 射频通信能力的电视的需求。
12.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信息和/或所述元数据被用于指示已更新的 消费者联系信息。
13. 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已更新的消费者联系信息被用于通过关联 来自所述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以及所述产品被购买处的零售商店的信息,直接地或经由 第三方聚合器向所述消费者提供书面广告材料或电子广告材料。
14.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供应商是网站的所有者,消费者被提议与该 网站和所述产品相关的注册,所述消费者提供附加信息作为注册的一部分,所示供应商至 少部分地基于所述注册来向所述产品被购买处的零售商店提供报酬。
15. 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方法,其中,与所述网站相关联的服务作为第一选项提议给所述消费者,如果用户选择了所述第一选项并执行了注册,则由所述供应商向所述消费者 提供报酬。
16. 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方法,其中,如果所述消费者选择所述第一选项执行了注册, 则所述供应商在所述网站上显示所购买的产品的制造商的至少一则广告。
17. 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供应商是需要与所述消费者相关的信息的实 体,并且信息是以收费方式提供给所述实体的,之后所述实体向所述消费者提供有目标的 广告以提供改善的所述消费者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关联。
18. —种方法,包括在消费电子(CE)设备的销售点处收集(38)第一消费者数据,该第一消费者数据是自 动地至少从消费者提供的支付工具和至少从产品标识中收集的; 在销售点激励消费者提供与所述消费者相关的第二数据;以及至少利用所述第二数据来执行下述操作中的至少一个操作向消费者营销另外的产 品,通过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促进对与所述CE设备相关的消费者的服务供应,或者将所述第 二数据以收费方式提供给一个实体,使得该实体可以向所述消费者提供有目标的广告以提 供改善的所述消费者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关联。
19.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二数据被用于指示已更新的消费者联系 信息,该已更新的消费者联系信息被用于通过关联来自所述消费者、所述CE设备、以及所 述CE设备被购买处的零售商店的信息,直接地或经由第三方聚合器向所述消费者提供书 面广告材料或电子广告材料。
20. 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是网站的所有者,并且所 述消费者被提供与所述网站和所述CE设备相关的注册,所述消费者提供附加信息作为注 册的一部分,所述供应商至少部分地基于所述注册来向所述CE设备被购买处的零售商店 提供报酬,其中,与所述网站相关联的服务作为第一选项提供给所述消费者,并且,如果用 户选择了所述第一选项并执行了注册,则由所述供应商向所述消费者提供报酬。
全文摘要
在销售点从消费电子设备购买者得到信息,并且该信息用于向购买者提供有目标的广告,和/或通过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促进对与CE设备相关的购买者的服务供应,和/或将该信息以收费方式提供给实体使得该实体可以向购买者提供有目标的广告以提供改善的消费者与所需产品或服务的关联。
文档编号G06Q30/00GK101715582SQ200880003285
公开日2010年5月26日 申请日期2008年1月23日 优先权日2007年1月25日
发明者提姆·史密斯, 米尔顿·麦斯塞·福瑞兹尔 申请人:索尼株式会社;索尼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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