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437846阅读:110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于互联网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背景技术
随着互联网业务的不断发展,网上传播的信息也存在良莠不齐的态势,一方面各种有用信息在网上能够迅速传播,给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等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另一方面,一些不良信息也利用网络得到了传播,给社会稳定以及青少年的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危害。政府及社会各界需要对互联网进行有效监管,以利于互联网业务的健康发展。在互联网监管中,迫切需要互联网基础信息(网站、IP地址、域名等相关信息)进行管理,以支撑对互联网的全面监管。因此需要开发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目前现有技术中尚没有面向全国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的系统模型。

发明内容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能够对全国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有效管理。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包括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国家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全国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省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省范围内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企业和/或公众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进一步地,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包括国家级数据管理单元和国家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国家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全国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国家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全国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进一步地,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包括省级数据管理单元和省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省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本省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省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本省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进一步地,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包括企业级数据管理单元和企业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企业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本企业和/或公众的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企业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和/或公众的对本企业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进一步地,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通信。进一步地,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各省的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通过VPN(虚拟专用网络,Virtual Private Network)进行通信。进一步地,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各省的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采用端对端通信模式。更进一步地,端对端通信时,其中通信的发起端还用于为数据加上时间戳,通信的
3接收端还用于根据收到数据的所述时间戳决定是否更新本地数据。进一步地,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还用于定时访问其所在省的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查询是否有文件需要下载,并将需要下载的文件下载到本地系统进行处理。更进一步地,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还用于在下载完数据文件并通过校验后,将下载成功的信息上报到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本发明的有益效果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层次化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模型,为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提供分级、分层的体系架构。本发明面向国家互联网管理应用,提供了国家级、省级、企业级三级体系架构,并将系统分为数据管理和业务管理两个层次。互联网基础信息的采集由企业级管理分系统实现,并通过省级管理分系统,汇总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由于采用上述方案,本发明提供的分级、分层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实用性和高效性,能够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有效监管。本发明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省级管理分系统与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通过端对端的即时通信实现数据交换,能够实现基础信息数据的共享及协同管理作业;同时,本发明在通信发起端对数据加上了时间戳,给通信接收端的数据同步提供了时间依据。同时,本发明省级管理分系统与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通过省级管理分系统提供服务、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主动连接来实现,能够大大减轻省级管理分系统的负担。


图1为本发明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架构示意图;图2为本发明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层级关系示意图;图3为本发明各管理分系统之间的通信关系示意图。
具体实施例方式下面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
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详细说明。图1为本发明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系统架构示意图,如图1所示,本发明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国家级管理分系统、省级管理分系统和企业级管理分系统。其中,国家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全国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国家级管理分系统处于架构的最上级,主要用于存储全国各省级管理分系统上报的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互联网业务监管数据;对全国的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进行核查; 并对全国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同时监控各省级管理分系统及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的运行。其中,省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省范围内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省级管理分系统存储本省相关的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业务监管数据;对本省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上报的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进行核查,确保基础资源数据的有效性;对本省的数据进行分类、统计;同时监控本省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的运行状态。其中,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企业和/或公众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由企业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标准规范自行建设。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主要实现互联网基础资源数据的采集,由本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核实后上报给本省省级管理分系统;同时,企业级管理分系统要接收省级管理分系统下发的互联网业务监管数据并进行处理。图2为本发明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层级关系示意图,如图所示,本发明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分为数据管理层和监管业务层。数据管理层负责互联网基础信息的采集、核查、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管业务层通过对数据管理层基础数据的使用,实现对互联网业务综合监管。具体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包括国家级数据管理单元和国家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国家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全国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国家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全国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地,省级管理分系统包括省级数据管理单元和省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省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本省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省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本省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具体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包括企业级数据管理单元和企业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企业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本企业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企业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本企业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图3为本发明各管理分系统之间的通信关系示意图,如图所示,在上述三级体系架构中,数据通信分为外部数据通信和内部数据通信两种类型外部数据通信,包括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与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与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信;内部数据通信,包括省级管理分系统与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各省的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信。本发明实施例中,外部数据通信通过互联网进行,内部数据通信通过VPN专网进行,最大程度上保证国家级管理分系统和省级管理分系统的数据安全。本发明为提高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可靠性及处理效率,数据交换采用文件的方式进行。上报数据时,企业级管理分系统需要连接省级管理分系统,并通过接口将数据文件上传到省级管理分系统,省级管理分系统对数据文件进行校验后保存在文件服务器, 由数据处理系统进行入库处理。企业级管理分系统定时访问省级管理分系统,查询是否有文件需要下载,并将需要下载的文件下载到本地(本企业级管理分系统)进行处理。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下载完数据文件,并通过校验后,还需要将已成功下载的信息上报到省级管理分系统,由省级管理分系统删除已成功下载的数据文件。为提高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性能,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与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省级管理分系统与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进行数据交换采用端对端通信模式。数据通信的发起者为数据的产生者(拥有者),数据的产生者为数据加上时间戳。为了防止网络故障、数据延迟等带来的数据紊乱,接收数据一方根据数据附带的时间戳,确定是否需要更新本地数据,如果新来的数据的时间戳比本地数据的时间早,则不更新本地数据。以上所述的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有益效果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说明,所应注意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具体实施例而已,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对本发明进行各种改动和变型而不脱离本发明的精神和范围。这样,倘若本发明的这些修改和变型属于本发明权利要求记载的技术方案及其等同技术的范围之内,则本发明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在内。
权利要求
1.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国家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全国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省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省范围内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企业和/或公众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包括国家级数据管理单元和国家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国家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全国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国家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全国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包括省级数据管理单元和省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省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本省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省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本省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包括企业级数据管理单元和企业级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企业级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本企业和/或公众的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企业级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本企业和 /或公众的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通过互联网进行通信。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各省的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通过虚拟专用网络VPN进行通信。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与所述国家级管理分系统之间,以及各省的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之间采用端对端通信模式。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端对端通信时,其中通信的发起端还用于为数据加上时间戳,通信的接收端还用于根据收到数据的所述时间戳决定是否更新本地数据。
9.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项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还用于定时访问其所在省的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查询是否有文件需要下载,并将需要下载的文件下载到本地系统进行处理。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企业级管理分系统还用于在下载完数据文件并通过校验后,将下载成功的信息上报到所述省级管理分系统。
全文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国家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全国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省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省范围内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企业级管理分系统,用于对本企业和/或公众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管理。其中每一级管理分系统均包括数据管理单元和业务管理单元,其中,所述数据管理单元用于对互联网数据进行管理,所述业务管理单元用于对互联网业务进行管理。本发明提供的分级、分层的互联网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具有高效性和实用性,能够对全国范围内的互联网基础信息进行有效监管,为我国的互联网管理业务提供了可用模型。
文档编号G06Q10/00GK102339429SQ20111035364
公开日2012年2月1日 申请日期2011年11月9日 优先权日2011年11月9日
发明者刘欣然, 张鸿, 徐倩华, 马捷, 黄澄清 申请人: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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