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6510898阅读:154来源:国知局
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包括商品发货模块、支付模块以及短信息中心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预先印有产品信息二维码的产品宣传册、通过装有摄像头和二维码解码软件的手机对所需商品的二维码进行拍摄,通过解码软件解析出二维码信息,得到商家短信息中心地址和商品序列号,通过手机将商品序列号短信发送至商家短信息中心,所述商家短信息中心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与手机用户确认购买的商品、付款方式、发货地址以及收件人信息,并将所确认的信息递交所述商品发货模块和支付模块,所述商品发货模块根据所述商家短信息中心提供的信息,调配商品并将其送至配送地点的收件人,所述支付模块包括付款模式和货到收款模式,手机用户可任选其一。
【专利说明】
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

【技术领域】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属于网络营销领域。

【背景技术】
[0002]网络购物是目前主要的购物方式之一,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网络的迅速发展,网上购物逐渐成为人们的一种消费方式,网络购物之所以受欢迎,因为其便捷性,只要拥有上网设备并能连接因特网,就可以随时上网“逛商店”,选商品买商品,电子商务也由此而生。
[0003]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实现交易达成的一种商业运营模式,传统电子商务是依靠网络宣传,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进行商品交易,网络购物虽然方便快捷,但是实现网络购物要基于因特网,在没有因特网连接的环境下网络购物无法实现。
[0004]现有的商品宣传册,仅仅提供的是产品信息,并不能通过商品宣传册对商品实时购买,一定程度上浪费资源。


【发明内容】

[0005]基于二维图形码具有储存量大、保密性高、追踪性高、抗损性强、成本便宜等特性,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
[0006]其主要的技术方案如下:
[0007]—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包括商品发货模块、支付模块以及短信息中心模块,其特征在于,预先印有产品信息二维码的产品宣传册、通过装有摄像头和二维码解码软件的手机对所需商品的二维码进行拍摄,通过解码软件解析出二维码信息,得到商家短信息中心地址和商品序列号,通过手机将商品序列号短信发送至商家短信息中心。
[0008]所述商家短信息中心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与手机用户确认购买的商品、付款方式、发货地址以及收件人信息,并将所确认的信息递交所述商品发货模块和支付模块。
[0009]所述商品发货模块根据所述商家短信息中心提供的信息,调配商品并将其送至配送地点的收件人。
[0010]所述支付模块包括付款模式和货到收款模式,手机用户可任选其一。
[0011]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
[0012]本发明所采用通讯终端设备手机,通过手机拍摄产品宣传册上商品的二维码,并使用解码软件得到的商家短信息中心地址和商品序列号,同时将商品序列号发送至商家短信息中心,通过商家短信息中心配送商品和支付货款,实现在产品宣传册上实时购物,充分利用了有限资源的同时也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商业机会,从而实现通过手机从事商务活动,到达网络营销的目的。

【专利附图】

【附图说明】
[0013]图1为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的组网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0014]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述:
[0015]参见图1,其为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的组网示意图,商家将商品的图片以及该商品对应的二维码印刷在产品的宣传册上面,一份产品的宣传册上面上印刷有不同商家的不同或相同商品,并同时印刷有对应商品的二维码,二维码中包含有该商品的商家信息以及商品序列号。商家信息是商家短信息中心地址,不同的商家对应不同的商家短信息中心。商品序列号是该商家给对应商品的编号,带摄像头以及安装有二维码解码软件的手机均能成为购买产品宣传册上面商品的工具。手机用户的消费者在不需要因特网环境支持并且不需要到场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产品的宣传册进行实时购物。
[0016]二维码解码软件可以由手机用户从商家网站上下载安装。
[0017]手机用户的消费者看到产品的宣传册后,选定需要购买的商品,手机机拍摄选定的商品的二维码,并运用手机内的解码软件将该二维码解析出对应的商家短信息中心地址以及商品序列号,然后将解析出的商品序列号以短信息的方式发送至该商品对应的商家短信息中心,短信息内容可以包括手机用户编辑的对于所购商品的附加要求,比如数量、颜色、尺寸等。
[0018]商家短信息中心收到手机用户发送的商品序列号后,就商品相关信息包括商品序列号、数量、颜色以及尺寸等通过短信息方式与手机用户进行确认,同时与手机用户确认送货地点、收件人、联系方式、送货时间以及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
[0019]商家短信息中心将确认好的商品信息及相关信息递交给支付模块和商品发货模块。
[0020]支付模块包括付款模式和货到收款模式,手机用户在与商家短信息中心确认付款方式时,可以选定其中一种方式支付货款。
[0021]付款模式实现从手机预存款内划扣相应的货款的付款方式,在确认采用该方法付款的同时,付款模块将从手机预存款内划扣相应的货款。
[0022]货到收款模式实现商品在规定的送货时间内送至送货地点的收件人的同时,收件人当场以现金支付的付款方式。
[0023]商品发货模块按照商家短信息中心提供的商品信息调取相应的商品,并将该商品在规定的送货时间内送至送货地点的收件人。
[0024]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优选实施方式,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仅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凡是属于本发明原理的技术方案均属于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的前提下进行的若干改进,这些改进也应视为本发明的保护范围。
【权利要求】
1.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包括商品发货模块、支付模块以及短信息中心模块,其特征在于,包括预先印有产品信息二维码的产品宣传册、通过装有摄像头和二维码解码软件的手机对所需商品的二维码进行拍摄,通过解码软件解析出二维码信息,得到商家短信息中心地址和商品序列号,通过手机将商品序列号短信发送至商家短信息中心。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家短信息中心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与手机用户确认购买的商品、付款方式、发货地址以及收件人信息,并将所确认的信息递交所述商品发货模块和支付模块。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商品发货模块根据所述商家短信息中心提供的信息,调配商品并将其送至配送地点的收件人。
4.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基于移动通信网络的电子购物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支付模块包括付款模式和货到收款模式,手机用户可任选其一。
【文档编号】G06Q30/06GK104424592SQ201310408169
【公开日】2015年3月18日 申请日期:2013年9月10日 优先权日:2013年9月10日
【发明者】陈达祥 申请人:上海民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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